近年來,越來越多孩子長大不贍養父母,不顧父母死活,甚至是對老人拳打腳踢的新聞屢次出現在各大媒體當中。
除了老人的眼淚讓人不勝唏噓之外,也不得不讓人反思,每個孩子在幼兒時,都是天天真無邪,善良可愛。
為什麼長大後會成為這樣“殘忍”的模樣呢?
育兒專家李玫瑾教授在心理講座中提到: 孩子身上所出現的問題,往往都是由家長造成的。孩子的種種行為和心理想法,都和孩子的家庭教育脫不了干係。
孩子幼兒階段,做了錯事,家長不去管教他,反而去袒護他,那麼下一次他就敢變本加厲。
等他長大了,犯下了更大的錯,家長想要去阻止他,那麼他翅膀硬了,自然也敢和父母作對!
教育孩子要趁早,當孩子尚是樹苗時,去扶正他長歪的樹幹,家長耗費的力氣小,孩子痛苦也小;
等到孩子長成參天大樹了,樹幹早就深深紮根了,家長再想要去扶正孩子的樹幹,家長費時費力,孩子也痛苦,並且並不一定見效。
如果家長髮現孩子平時已經養成了這三個臭毛病,別縱容,一定要讓孩子改正!
1、犯錯了就推卸責任一件事沒做好,是媽媽的問題,是衣服的問題,是老師的問題……孩子總是在責怪別人,總是在狡辯。
如果孩子在生活中已經有這樣的表現了,家長就一定要及時進行管教,幫助孩子改掉這個惡習。
小時候,孩子推卸責任的時候家長縱容他,那麼孩子就會形成“只在別人身上找問題,從來不反思自己”的臭毛病。
這樣的孩子長大了,學習不好賴學習環境不好,賴家長沒給他提供條件;長大後找不到好工作,賴家裡沒有關係,幫不上他的忙;想要買房了,賴家長沒能力,不能給他付首付……
2、自己的要求一定要被滿足孩子正看動畫片,大人叫他吃飯,他就威脅父母,不讓看動畫片就不吃飯;到了超市,不給買零食,就坐在超市的地下肯走,撒潑、打滾。哭鬧。
總之,自己的要求大人一定要滿足,自己是不達目的不罷休的。
有時候,家長也會狠狠心,說就是不答應他,結果孩子真的能一哭就哭半個小時,一個小時。
於是家長不忍心,就只好妥協了。
孩子一威脅,家長就能讓孩子得逞,那麼以後就有家長的苦日子過了。
李玫瑾教授對於這個現象就曾說,“孩子3歲你不滿足他的要求,他最多就是滿地打滾,可當他15歲時,他可能會自殘、自殺去威脅你。”
曾經就有這樣一個新聞:
留日五年,從未打過工,學費和生活費都靠母親每月7000元人民幣的收入來出。母親四處舉債,實在拿不出錢,他竟在機場捅了前來接機的母親9刀。
被對孩子太溺愛,最後害了孩子,也害了自己。
3、懶惰成性,喜歡指揮父母要喝水,一伸手,水就來了,再一伸手,父母就幫他把水拿走。今天說要吃雞翅,大人就趕緊去超市買雞翅給他做。
理所應當地提出自己的要求,看父母為自己忙前忙後,明明很多事情自己都可以做,但是就是懶得動腦、懶得動手。
這樣的孩子長大之後,也很難自己去承擔責任,不願意自己去打拼奮鬥,是最容易成為“啃老族”。把父母為他所做的一切事情都當作是理所應當。
在電視劇《都挺好》中的老二蘇明成就是這樣的人。不僅衣食住行全靠父母,思想上仍未斷奶,還得靠父母供養。
甚至自己畢業至少有十年時間,以各種方式向父母伸手要錢,直到母親去世都沒有還過。
其實孩子這三種表現歸根結底就是家長太縱容孩子了。
高爾基說過“愛孩子是連老母雞都會做的事情,但是教育孩子則是一門藝術”。
好的教育,應該是對孩子有所約束的。不約束就會隨意,孩子就會不辨是非,孩子就容易走向邪路。
無論孩子多大,做錯了事情多少要及時規範的。
不過規範孩子行為的方式可以根據孩子的年齡去具體調整。孩子1歲時,打了父母,父母只需要板起臉、嚴肅的告訴他不可以,孩子 就會住手;
孩子4歲時,打了父母,父母就要告訴讓孩子知道打人是一種錯誤的行為,想要什麼完全可以用嘴巴說出來。並且一定要讓孩子為自己的行為道歉。
在規範孩子行為的時候,立規矩是一定要的,孩子沒有遵守規則,一定的懲罰也一定要有(不包括體罰),平時潛移默化的引導也要有。
以上就是這篇文章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