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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貝早戀日記(十一)

前情提示:不把自己強加到孩子身上,守護好孩子自己的個性,就是守護好愛和幸福。

孩子肯定有做得不對想得不對、自我感覺太良好的地方,不糾正肯定不行。

幸福的家庭,從來不是三觀相合,而是不爭對錯。

跟女兒的日常對話(十一)

幾天的對話積累[可愛]

女兒:媽,今天特別開心!他到我們組和GSY他們玩。我從別的地方回座位後,他問我借方格紙。

我:那你借了沒?

女兒:沒,我也沒有。

我:哦。

女兒:他還玩我桌上的修正帶。見我過來了,就衝我笑笑,和我說對不起。

·

女兒:媽,今天發生物任務單,科代表把他們組的給我,讓我幫著發。

我:你發了嗎?

· 三

女兒:媽,今天剛打預備鈴時,物理科代表把他們組的任務單給我,讓我幫著發。我都不敢,直到下課後才發的。

· 四

女兒:媽,今天又讓我發他們組的任務單,我都沒敢發,等到第二節課後才發的。

我:是老師讓你發的?

女兒:不是,是科代表。

我:怎麼,這幾天都讓你發他們組的任務單,大家是不是知道你喜歡他,故意給你接近他的機會?

女兒:不是。就是隨便拿了兩個組的讓我幫忙發。

我:你都發過幾回了,有什麼不敢的?

女兒:我緊張呀!

我:……

女兒:特別緊張。

女兒:說了。

我:那他們組別的同學說了麼?

女兒:嗯,都說了。

我:你們真厲害,都這麼有禮貌。

這裡我也只是很輕描淡寫的提出了一句,你們同學都很有禮貌,至於自我感覺是否良好,這點是非對錯孩子自己還是可以辨別的。

接下來‬劃重點

‬神戰友行為準則之:有錯改了就好。有我在,都不要緊。

“問世間,對錯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隨。”家長打從孩子還是新生兒的時候就開始對他說對錯,“不能吃手,手髒”“不要蹬被子,會感冒”“又拉床上了”blablablabla。那時候是調侃玩笑,孩子漸漸大了,大人對待對錯的態度就變得越發嚴肅較真。似乎孩子打一出生就在犯錯,家長的主要責任之一就是糾錯。是這樣嗎?對和錯,就象手的手心和手背,根本不可能各自單獨存在。當我們認為某句話某個行為某個想法不是錯的時候,一定存在著我們自認為正確的一面。但是,如果把對錯存在的前提條件變一下呢?

舉一個例子:孩子踩水坑,踩得一腳泥水,摔破了手,髒了鞋子褲子。

對此‬事情‬一般‬情況‬家長‬可分‬三類‬

第一類,覺得孩子做錯了的家長大都一頓數落責罵,這是輕的,嚴厲些的就是揍幾下屁股,再罰不許看電視玩遊戲之類;

第二類家長覺得無關緊要,基本笑罵兩句“又踩水坑,你是瓜的麼?”,再叨叨幾句疼呀麻煩呀之類;

第三類,家長會說“踩水坑好玩不?摔疼了沒?玩完了回來擦藥換鞋。”

結語

可能在第一類家長看來,第三種家長太慣著孩子了,是錯的。不過,在第三類家長來看,這是孩子特有的遊戲,玩得開心就好,其它都無所謂。第一類家長認為的對錯標準,估計是覺得這樣的玩鬧很不衛生不安全,也給自己添了好多麻煩吧,對此我不太認同,因為我屬於第三類家長。在我看來,玩是孩子的天性,只要不危及生命健康就行,小磕小碰無關緊要,洗鞋洗衣服也無關緊要,孩子的快樂最重要,因為這就責罵懲罰,是反應過度,考慮的只是自己的舒適得失,全沒想過孩子的感受,只是一味打壓,這才是錯誤的。

可見,對錯的判定其實是根據立場、視角和背景等等前提條件的不同而形成的。如果大家對其前提條件都認同,對後果的輕重程度也達成共識,那麼才會有一致的對錯標準,才會依照這種標準去執行。如果大家看法不統一,結果就是你覺得錯的,孩子偏不改,你認為對的,孩子不接受。矛盾便由此產生。所以,相比對錯本身而言,家長和孩子之間的溝通認同才是關鍵、是基礎。人人都會犯錯,大人也不例外。“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只有在心裡真正知錯,行為上才會有改的可能。錯了,改了就好,有家長的幫助支援,有家長的愛和守護,孩子的知錯會很迅速,改正也會非常容易。同樣,家長做錯,儘快改了就好,孩子看在眼裡,會以有這樣的家長為榮。彼此是這世上最親密的人,相互鼓勵相互支援,就沒有改不了的錯,就沒有把握不住的幸福。

“道可道,是常道。大道至簡,不過愛與幸福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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