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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教授對智虎提出了一個熱門問題:“作為客人來的孩子在離開前就帶走了一些玩具。我的孩子抗拒並不斷哭泣。我該如何啟發?”一位受訪者抱怨他的“母親母親”:我的母親不僅把玩具給了別人,還說我心煩時很自私和ing!她說她買了所有玩具。我不能為自己感到高興。如果我不願意與他人分享它們,為什麼她應該為我購買它們?她說的很合理,我很難反駁。雖然我很不開心,但我覺得我的不快樂是一種不應該的。漸漸地,我覺得似乎所有屬於我的東西實際上都不屬於我。我擁有的一切可能只在我身邊一段時間,不可能在我身邊待著...從受訪者的分享來看,母親的“強制分享”給他帶來了長期傷害。但是,一位外國母親卻相反。面對這種情況,她大喊“不”,並在社交網站上張貼其背後的原因,並收到數十萬個贊。

母親的名字叫阿拉尼亞·科爾伯格。她帶兒子卡森去公園玩。其他孩子來玩卡森的玩具。卡森非常抗拒,並向她尋求幫助。媽媽告訴他:如果不想,你會拒絕他們。好幾個被拒絕的孩子在轉身後向母親投訴,公園裡的其他母親對阿蘭亞和她的兒子噁心地瞥了一眼,阿蘭亞明白他眼中的意思:這對母子真是無禮!但與此同時,她在網際網路上問:“誰是粗魯的人?是孩子和她自己這樣做?還是有人知道別人不願意,但仍然希望別人可以與別人分享自己的東西?分享應該很幸福,但是,它已經成為許多孩子生活的陰影。許多父母希望培養一個慷慨,熱情和樂於分享的孩子,以便將來受到更多人的歡迎,但是不想分享意味著孩子自私和無知?當然不是!作為父母,我們需要讓孩子理解一件事:我們生活在一個世界,只要有人要東西,您就必須服從或放棄。

在綜藝節目《放學後》中有這樣的事件。主角高子hao的表弟作為客人來到這所房子。年輕的客人們看到高子Zi在玩的抱抱毯子想玩,但是高子hao轉身顯然不願意給它。“給我姐姐!”高的媽媽對他大喊。“不,這是我的。”小男孩拒絕放手。“你為什麼小時候那麼自私,你姐姐玩完以後會把它還給你。”母親搶走了它,然後把它交給了她的妹妹:“你必須學會分享!”來賓鮑文靜評論說:“孩子在分享之前必須進行更多的交流。當他不願意分享時,強迫分享只會使孩子叛逆。”心理研究發現,兩歲以上的孩子開始進入權利意識的敏感時期,因此他們經常說“這是我的”和“那是我的”。這個階段的孩子不願與他人分享任何東西,甚至他們的母親也沒有任何東西。當一個孩子不主動分享時,我們常常會覺得這個孩子很小氣和自私,實際上,這只是孩子們對產權意識發展階段的正常體現。一個三,四歲的孩子無法理解“借”的含義。在他們的眼中,玩具是他們自己身體的一部分,一旦被借用,它們就不再屬於他們了。Laura Markham博士哥倫比亞大學臨床心理學教授在她最暢銷的書《和平的父母,快樂的兄弟姐妹》中提到:強迫孩子分享,不僅不能教給孩子真正的分享意義,而且還會造成心理創傷

杜威說:“教育本身就是生命。”讓孩子理解共享的真正含義,理解共享的含義,不要使用簡單粗魯的強制共享。演員孫莉曾經用橘子巧妙地教兒子她問兒子:“橙子裡的果肉分成小塊。你知道為什麼嗎?”那孩子搖了搖頭。孫力指著他周圍的人並告訴他:“也就是說,你不能獨自擁有或享受手中的東西,但是你必須知道如何與他人分享。”除了為孩子們提供積極的指導外,我們還可以利用適當的時間讓孩子們體驗分享的美好,並讓他們嘗試分享。在這一點上,謝楠的方法值得學習。面對不願分享玩具的所謂的吳女士,她說:“您可以說不,但您必須考慮一下。如果每個人都分享它,每個人都可以找到新的遊戲方式。我們應該嘗試一下嗎??當吳聽到這一訊息時,他立即開心地與所有人分享了這個玩具。從兒童的角度來看,分享或不分享只是一種選擇,沒有對與錯。美國作家斯科特·帕克(M. Scott Parker)說:愛孩子,我們必須尊重孩子,尊重他們的願望和感情,並尊重他們做決定的權利。在綜藝節目《媽媽是超人》中,霍思妍問她是否會把自己不經常玩的玩具捐贈給更多需要它的人。嗯,立即表達了他的不情願,所以霍斯燕繼續啟迪她的兒子:“您有權決定自己的事情,但如果願意,您可以彼此玩耍,對嗎?”出乎意料的是,Huh的反應甚至更大,他甚至憤怒地放下了玩具。但是霍斯燕並不生氣,而是安慰兒子說:“您有權決定自己擁有什麼。”過了一會兒,呵呵平靜下來,說道:“媽媽,我將決定是否捐贈。”我們必須賦予孩子說“不”的權利。與現在分享相比,讓孩子學會獨立思考和做出決定更為重要。在分享這件事上,我希望父母擺脫假冒,有禮貌的外殼,讓孩子們真正體驗到分享的樂趣。

分享不是為了取悅他人,而是取悅自己。讓孩子們感受到分享的溫暖和美麗是我們讓孩子學習分享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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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家有院子別空著,有多少種多少,耐寒耐旱,而且果實吃不完
  • 孩子眼睛突然變雙,家長先別忙著高興,要是這個原因可不能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