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許多行為問題都是認知的問題,認知改變,行為模式也會跟著得到改變。
01孩子的許多行為問題,都是由於認知的欠缺或偏差造成的。
例如,熊孩子的種種表現,往往是因為他們的認知不足,又缺乏父母的有效約束和管教,不知規則為何物,導致他們隨心所欲,做出有損於他人或公共利益的事,甚至危險的事。
每個人從出生後不久,就開始探尋自己的人生意義了。再小的孩子,也想弄清楚自己在周圍環境中的地位。由於他們缺少社會經驗,因此需要有人對他們進行解釋,這些解釋漸漸賦予了他們生活的意義。
孩子的行為與認知關係非常大。
年幼的孩子都是自我中心的,由於他們受到父母無微不至的照顧,誤以為自己的願望得到滿足是天經地義的。
3歲前,他們的安全感還沒有完全形成,需要父母的精心照料。但是,3歲後,父母要漸漸讓孩子明白,世界不是圍繞他轉的,每個人都和他一樣重要。讓孩子漸漸看到別人的存在,擺脫自己是特殊的和世界中心的自戀意象。
5歲前,孩子對意義的認知已基本定型。
如果孩子對生活意義的認知已經偏離了正軌,即使他們的行為方式給自己帶來了接二連三的錯誤,他們也不會改變。只有孩子認知改變了,對人生意義的理解得到了改變,行為才會獲得改變。
那麼,是哪些因素導致孩子對人生意義的認知偏差呢?
02阿德勒認為,家長對孩子過於寵愛,會導致孩子對人生意義的曲解。
當孩子不用努力便可以獲得一切時,他們往往會認為自己的權利與願望是與生俱來的,覺得自己受到關注與照顧是理所當然的。
這樣的孩子,已經習慣了只索取不付出,他們不懂得如何面對生活中的問題。他們腦中只有自己,根本不明白與人相處,相互合作的好處。
一旦他們不再受人關注,或別人不再像他們所希望的那樣對待他們,他們便會不知所措,並覺得所有的人都對他們有所虧欠。
當一個孩子只索取不付出,就很難有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他的世界觀是,這個世界是為我服務的,他自然也難以對這個社會有所貢獻。
因此,父母不要什麼都代替孩子做了,也不能一切事情都大包大攬,家裡共同的事,比如家務等,要讓孩子參與進來,這樣可以培養孩子的責任感與合作意識。否則,孩子今後很可能就會表現出 “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狀態。
當一個人總是以自我為中心,並認為自己不會對社會有所貢獻時,往往也很容易以此作為推斷的依據,認為其他人也是這樣。
他不僅對別人不感興趣,還容易做出損人利已的事。這樣的人在遇到困難時,往往也容易陷入困境甚至絕境。
因為他們對社會生活沒有興趣並缺乏安全感,遇到問題時,不會尋求別人的幫助。
03不要對孩子過於寵愛,有求必應
阿德勒在《自卑與超越》中指出:
那些從小過於受寵的孩子,在長大後很可能會成為危險人群。
因為,他們對人生的理解是錯誤的。由於父母總是以他們為中心,對他們有求必應,導致他們以為人生的意義就是使自己至高無上,受人仰慕,並且可以為所欲為。如果人們對他們的行事方法無法接受,他們就會認為是故意和他們作對,於是就會尋找機會給予打擊報復。
當他們還是孩子時,雖然自身力量弱小,內心卻有著強大的支配欲與權力慾。
在他們的眼中,父母無所不能。一旦他發現,可以利用大人的能力來使自己的力量變得強大。於是他們就會試圖利用父母來幫助自己做一些自己做不到的事情。這樣一來,他就能得到比透過個人努力更多的收穫。
每個人都希望透過最小的努力來獲得最大的收穫。
因此,當一個孩子知道透過控制父母能幫助自己獲得更多的利益後,他就會一直這樣做下去,並視為理所當然。他會向父母提出一些他們認為並不合理的要求。
比如,不給玩具就哭鬧。對於孩子來說,獲得一個玩具的成本是很低的,只要爸爸媽媽點頭就能夠擁有。
這時,我們要讓孩子知道:
“獲得一個新玩具這不屬於我的權利,爸爸媽媽也沒有責任來滿足我。”
你要是真的想要,就得付出相應的勞動。比如幫爸爸媽媽跑跑腿,或承擔一些額外的家務,這樣孩子就會明白“有付出才有回報”。
這並不是我們捨不得那點錢,而是在幫孩子建立正確的價值觀。
如果我們只是一昧地讓步和滿足孩子,孩子以後只會知道威脅和索取。雖然一開始,滿足孩子能讓我們息事寧人,甚至帶來能力感和價值感。漸漸地,我們就會發現自己的讓步讓事情變得難以控制。
因為,我們做出的讓步越多,孩子渴望得到的東西就越多。漸漸地,父母就會發現,自己根本無法滿足孩子越撐越大的慾望與要求。
04對孩子需求的滿足應在合理範圍內。
什麼是合理範圍?就是既能滿足孩子的成長需求,又能鼓勵孩子透過自己努力來滿足需求。
具體來說就是,孩子透過努力能做到的,就不要代替他做;孩子做不到的,也要看這個需求是否有利於他成長。如果是,並在父母承受的能力範圍內,就給予滿足,如果不是,就向孩子說明不能滿足的原因。
家長一定要讓孩子知道,並不是所有的需求都能得到滿足的。父母可以事先和孩子一起制定規則,然後按照規則執行。
比如說,孩子想玩手機,可他今天玩手機時間已經超出了規定。這時候,父母就要告訴孩子:“我知道你現在想玩手機,但是你今天玩的時間已經結束了。明天你還有機會可以玩。”
家長在拒絕孩子的要求時,態度可以溫和,但內心一定要堅定。
為什麼很多孩子喜歡同家長討價還價?就是因為家長內心不夠堅定。
很多家長最怕的就是孩子哭。本來說好要堅定地執行規則,結果因為孩子哭得很難受,家長忍不住心軟,向孩子妥協,放棄了原則。
孩子知道這招管用,所以在很小的時候就學會了用哭來威脅父母,迫使他們就範。
如果孩子屢試不爽,還會讓他以為人人都吃這一套。因此,他也會試圖用同樣的方式來控制他人,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05堅持外柔內剛的原則
很多孩子會用哭鬧的方式來控制大人。比如,不給玩手機、看電視就哭。這種情況下,我們要做的是:
1、堅持自己的觀點;
2、理解孩子哭鬧的原因:搞清楚孩子為什麼這樣做,並對他的需求和情緒感受表示理解;
3、明確告訴孩子,你用這樣的方式是無法得到滿足的。你是個聰明的孩子,應該能夠明白這一點;
4、說到做到。當大人能夠說到做到的時候,孩子的威脅就失效了。
最難的就是說到做到。
很多家長表面上惡狠狠地說著硬話:
不行就是不行!想都不要想!
這是我最後一次給你玩手機(看電視)了!
我要是再給你玩手機(看電視)了,我就不是人!
實際上他們說的話一句也做不到,因為他們的內心是擔心孩子受委屈和受傷害的,甚至害怕孩子不愛自己,或擔心孩子因此誤以為自己不愛他。
這既是一種認知問題,也是內心不夠強大的表現。
許多家長因此見不得孩子哭,經不起孩子的軟磨硬泡,最後還是妥協了。其實,家長輸給的不是孩子,而是內在的自己。
如果我們總是這樣的話,就會讓孩子覺得我們總是在吼他罵他,但是隻要他們一直磨下去,還是可以達到目的的。
這樣,孩子不但認為人是可以說話不算數的,並不把我們的話放在心上,而且還會執著於他的慾望需求,不達目的不罷休。
那要怎樣才能說到做到,且不傷害孩子呢?記住四個字:外柔內剛。
所謂的外柔內剛,其實就是與前面的做法反過來。
我們拒絕孩子時語氣和態度是和善和堅定的,讓孩子感受到對他的尊重和理解,但同時,我們的內心是堅定不動搖的,該怎樣就怎樣。
只要我們一直堅持原則不妥協,在內心守住自己的界限,孩子就會放棄不合理的想法,調整自己的認知,擁有規則意識的同時,也學會了如何守住界限。
這樣做,不僅不會傷害孩子,同時也能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權威,並學會了如何相互尊重。
要做到外柔內剛,家長首先要成長,一是改變認知,二是強大自己的內心。
很多家長說,我們才是受孩子影響的,是孩子的行為讓我們心情不好,讓我們憤怒。事實上,只有內心無力的大人才會受孩子影響。
因為我們才是親子關係的主導者和影響者,孩子是跟隨者和模仿者。如果我們內心強大,孩子是無法左右我們的情緒的,相反地,我們卻能夠影響孩子的情緒與行為表現。因為孩子天生依賴成人,他們需要我們的認可,他們的心智慧力有限,無法獨立生存。
也正是由於上述的原因,孩子內心缺乏安全感,所以才格外敏感而脆弱。同時他們又不知道如何正確表達自己,才會以各種各樣的問題行為方式來呈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