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是家長教育孩子的重要手段,也是家長鼓勵孩子常用的方法。獎勵的方法運用得當,可以強化孩子的積極行為,糾正孩子的不良習慣,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但不恰當的獎勵方法,甚至濫用獎勵,給孩子帶來的負面影響也屢見不鮮。獎勵孩子是一門藝術,需要家長深入的思考,正確的運用。
第一, 獎勵要針對孩子的正面行為。
獎勵應該是一種“正向強化”,針對的是孩子的正面行為,是家長教育孩子表現得體的最好策略。獎勵孩子的正確行為,比懲罰他們的不當行為更可取。比如,"孩子,你進商場後,不哭鬧,不亂要買東西,媽媽就會給你買一樣你最喜歡的東西“。"收拾好自己的玩具,你就可以看動畫片“。"把這幾道數學題做完,爸爸陪你打籃球”等等。這些都是正面激勵。而有不少家長則把對孩子的"賄賂“當成"獎勵“來使用。比如,在商場裡,孩子為了向父母索要自己所喜歡的玩具而大吵大鬧。父母為了急於擺脫這樣的窘境,只好向孩子妥協:如果你不耍賴,我就給你習那個玩具。"只要你不做某某事,我就給你某某獎勵"。絕望的父母用"賄賂"換取對孩子的掌控,這會讓孩子認為,只要自己耍賴,最終都會得到好處。這是錯誤的獎勵方式,強化的是孩子的消極行為。
第二,優先考慮給孩子精神的鼓勵。
很多家長給孩子的獎勵主要是物質的享受,以吃,穿、玩、樂為主,其弊端是將孩子的目標引導到追求物質利益方面,引導到追求享受方面。其實,對孩子最好的獎勵是精神獎勵。因為,這種獎勵不增加家長的經濟負擔,而且對孩子的成長有著長久的心理裨益。同時用起來簡單方便,可以隨時隨地對孩子的積極行為給予肯定性評價。這樣的獎勵有利於及時強化孩子的優點;更為重要的是,精神獎勵的經常使用,可以使家庭氣氛溫馨和睦,充滿信任,對孩子內化規則,自覺改進行為最有好處。精神獎勵的方式主要有親吻、擁抱,口頭表揚,甚至可以是父母一個欣賞的眼神。即使父母給予的是物質獎勵,最好也給予精神方面的獎品,如學習用品和書籍,等等。物質獎勵雖然見效快,但久而久之,給孩子養成了為獎勵而做的習慣,日後一旦無利可圖,孩子就會失去做事的積極性。
第三,對孩子的獎勵要及時
良好的激勵方法在鼓舞孩子方面確實有很重要的作用,家長不僅要獎勵孩子,而且獎勵要及時。比如,有的家長在陔子考上高中時,就給孩子許諾:你好好學習,三年後考上了重點大學,爸媽就帶你到最喜歡的地方去旅遊。還有的家長,在新學期一開始就對孩子說:"等你期末考試進入全班前5名,春節時就給你一個大紅包”,"如果你表現好,明年生日我就給你買部手機”,……實際上,家長這些較為長遠的獎勵承諾對孩子來說沒有太大的激勵作用。"三年後我還不知道能夠考多少分”。"期末考試反正還有幾個月,到期中考試後再努力吧。”孩子依然會忍不住滿足現在的快樂,而把學習拖延著。但如果家長告訴孩子:"把這套試卷做完了,我陪你去打一場球”。"把老師佈置的這篇作文完成了,你就可以看動畫片”,這樣及時的獎勵產生的效果肯定不一樣。換句話說,只有把獎勵放在孩子面前,提高當前學習的誘因,孩子才會優先選擇"現在就努力”。
第四,提升獎勵的有效性。
獎勵是家長的一種投入,因此,也要計算投入與產出的比率,即,追求獎勵的最大效益。(1)獎勵的目標要明確。孩子讀完一本書,按時上學、認真做題 ,就能得到獎勵。這些目標就非常明確。(2)獎態度不獎分數。因為從長遠看,態度和努力的程度比一兩次考試分數更重要。因為考試會有很多不確定因素,用分數和名次作為標準,有可能出現孩子已非常努力,但由於一些偶然的因素而沒有達到設定的獎勵目標,結果反而會打擊防子學習的積極性。(3)一諾千金 。如果孩子達到了約定的要求,就要堅決獎勵 。否則就會嚴重挫傷孩子的學習熱情。更嚴重的是給陔子樹立了言而無信的榜樣。當然如果孩子沒有達到設立的目標,也不可遷就。與其怕影響孩子的情緒而改變初衷去遷就他,還不如沒有約定。
第五,控制住獎勵的頻率。
適當時候、適當次數的獎勵,就好比給發動機加油,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但切不可太濫。獎勵的頻率過高(特別是物質獎勵),其刺激作用會逐步下降。更為嚴重的是引導孩子為了得到獎勵而學習,不能產生真正的動力。正確的做法是:逐步減少獎勵的次數,最佳境界就是達到沒有獎勵,孩子也能自覺地學習。
第六,獎勵的同時,不能忽視懲罰的作用。
家長給予孩子獎勵是必要的,但懲罰也不能缺少。獎勵與懲罰是一枚硬幣的兩面。有了必要的懲罰,就會使孩子對設定的目標更敬畏,能堅定孩子實現目標的信心。而建立在懲罰基礎上的獎勵 ,對孩子的激勵作用更明顯。只有獎勵而沒有處罰的教育是不完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