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不教,父母之過”我們在地鐵、商場、圖書館等公共場所,常常看見那些打鬧的孩子,一個不小心就衝撞了過路的人,而孩子的父母卻置之不理,實在令人無語。孩子愛玩鬧是天性,但是在不顧場合的打鬧,給別人造成困擾和影響,那就是父母教養不好孩子的問題了。
地鐵上同一節車廂,盡顯兩種教養。
下班和放學的高峰期,地鐵上也是人擠人,一般有座位都會讓給老人、孕婦或是孩子坐。
有一對父母帶著孩子剛上地鐵就得到別人的讓座了,但是他們沒有說一聲謝謝,大大咧咧地坐下了。孩子的爸爸一直在玩手機,孩子在旁邊上躥下跳也沒人管,一會兒踩上座位,一會兒小腿亂晃,踢到了旁邊的人。
在同一節車廂裡,對面也是一位媽媽帶孩子,這位媽媽可能是太累了,正在閉眼休息,而孩子讓媽媽坐著,自己站著,一手還護著媽媽的頭不讓她撞到杆子上。
這2個孩子的區別很明顯:前一位就是人們口中的“熊孩子”,由於父母沒管教好,孩子才會肆意妄為;後一位則是懂事的孩子,既遵守公共秩序又會心疼媽媽。
父母的品行決定孩子的教養。在上面的例子裡,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孩子的差距,還有父母的差距。“熊孩子”之所以“熊”,還在於其父母也缺乏良好的品行,試問一個蠻不講理、沒有禮貌、溺愛孩子的父母,怎麼能教養出品行良好的孩子?
父母的高度,拉開孩子的差距。在平時生活中,父母應該從3個方面教導孩子做一個懂禮貌、有修養的人。
01給孩子展示尊重行為
首先,父母要在孩子面前展示尊重行為。一方面是父母尊重孩子,平時要傾聽孩子的想法,而不是擅作主張、包辦一切,讓孩子知道父母在尊重他;另一方面就是父母尊重別人,比如那部令人印象深刻《媽媽,洗腳》的公益宣傳片裡,孩子看見媽媽孝順老人,所以自己也孝順媽媽。
02 糾正孩子的不良行為
當孩子出現不良行為,父母決不能縱容孩子,以“孩子還小”來為他開脫。如果對別人造成了傷害,先真誠道歉,並表示要彌補過錯。當然,糾正孩子的不良行為,並不是打罵孩子給他一個教訓,因為父母的打罵本身就是一個不好的行為, 又豈能得到好的效果。所以,父母要正確引導,還可以採用自然後果懲罰法,讓孩子自己吃到不良行為的苦果。
03 跟孩子“約法三章”
“約法三章”其實就是跟孩子立規矩,“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端正孩子的品行,規矩是一定要有的。當然這裡不是父母單方面控制和約束孩子,而是跟孩子討論溝通過後,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獎懲辦法,若是孩子破壞了規矩,在原則性問題上該罰還是要適度懲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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