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結婚5個月就離婚,因為孩子隨誰姓而鬧上法庭。
看到這個新聞的第一反應是驚訝,第二反應是心疼。
驚訝於結婚5個月就離婚,而理由更讓人難以理解。心疼於襁褓中的孩子才2個月,就要成為單親家庭的孩子。
在這場悲劇裡,雙方都是受害者,這幕後的黑手難道僅僅是因為孩子隨誰姓嗎?
恰恰相反,這件事件中,幕後最大的推手是夫妻雙方的父母。明明是至親關係,卻逼迫著自己的兒女離婚,為人父母,真的是不能理解這兩對父母的做法。
我轉身問自己,如果這是我的女兒我會怎麼做?難道子女的婚姻幸福與否是由孩子隨誰姓來決定的。
顯然在這對夫妻父母的眼中,孫輩的幸福、子女的幸福,都沒有孩子隨誰姓重要。
父母給孩子最好的愛就是適時的退出孩子的生活心理學家武志紅在《為什麼家會傷人》這本書裡寫到,一個人一生要和母親分離三次,每一次都是孩子邁向獨立。
第一次, 孩子出生的時候;
第二次, 3-36個月,孩子與媽媽的心理分離;
第三次, 孩子長大成人離開家以後;
與母愛的分離,代表了孩子的成長和獨立,但是很多父母卻不知道,如何從子女的生活中退出去。
一旦父母不能及時的從子女的生活中退出去,這種愛只會讓孩子不斷的受傷。
尤其是在孩子結婚之後。
大伯家的堂哥,高中畢業之後就被父母安排進了鐵路單位。30多歲才結婚,原因就是自己能看上的姑娘,自己父母看不上。父母能看上的姑娘自己看不上。
有一次聊天,媽媽問起他的物件。他說自己看上的一姑娘自己做小生意,沒有正式單位,大媽不同意。大媽給他介紹的雖然都有正式工作,卻人長得醜,自己看不上。
就是因為自己和媽媽一件不一致,我這位堂哥一直到30多歲才結婚,40歲才生的二胎。
結婚之後,夫妻兩人就搬出去住了,因為遠離了大媽,堂哥對大媽的話不再言聽計從。
每次回家,只要是大媽讓洗碗,堂哥都會主動替嫂子做,大媽說得再多,他是一個耳朵進一個耳朵出,夫妻兩人過得也挺好。
都說母愛得體的退出是對孩子最好的愛,而那些不懂得退出的父母總以為是自己愛孩子,卻不知道這種過度控制的愛,只會讓孩子不幸。
就好比這對年輕的夫妻,因為孩子隨誰姓而鬧上法庭。如果沒有父母的參與兩人會因此而大鬧嗎?或許兩人早已找到了替代的方法,只是雙方父母的參與,給子女施加的壓力,讓這件事走向失控。
母愛得體的退出才能讓孩子成長最近,網上流行起來了一種新型的婚姻方式——兩頭婚。
男不娶,女不嫁,女方掏一半結婚費用。生兩個孩子,一個隨男方姓,在男方養,一個隨女方姓,在女方家養。孩子沒有外公外婆,都叫爺爺奶奶。
乍看起來這種婚姻方式好像還不錯,能夠有效的減輕家庭矛盾,但是長久看來,這種婚姻制度真的好嗎?
首先,孩子從父母撫養到了爺爺奶奶撫養;其次,兩個孩子明明是兄弟,兩個姓,一個爸爸陪得多,一個媽媽陪得多,這樣對孩子來說,會不會缺失父愛和母愛。
本來是兩個年輕人組建一個新的家庭,去一起磨合,面對生活的風雨。
但是這種兩頭婚卻恰恰相反,孩子不會走出自己的家,仍然在父母的庇護下,自己的孩子父母還可以幫助撫養。唯獨少了夫妻間的磨合和親密關係。
假如雙方父母百年之後,那麼兩頭婚的夫妻還需要生活在一起嗎?能夠生活在一起嗎?
生活就是去解開一個一個的問題。父母們為了讓子女過得舒服,幫子女解決所有的生活難題,這樣對子女來說,他們就是溫室的花朵,越發不能經歷生活的風浪。
父母的愛需要得體的退出,只有退出孩子才能成長,只有成長樂了才能獨立的去面對生活中的難題。
對於孩子來說,孩子需要父母的親密關係,這是孩子人際交往的啟蒙。他更需要在這份愛中學會如何愛別人。
當父母的愛不能及時退出的時候,這種愛就會變成一種過度依賴。
這種依賴在於隨時有人遮風擋雨。但是換來的代價就是子女喪失的獨立。
成長是一輩子的事,但是很多父母卻總以為孩子的成長就是長大,我們不能幫孩子遮擋一輩子的風雨,最好的做法就是讓他們學會自己面對風雨。
所以,孩子成長路上,不要以愛之名,成為孩子成長道路上的絆腳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