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育兒>

這個話題是永恆的話題,也是永遠充滿爭議的話題。在很長的時間裡,我們完全被理論正確所佔據,被一些專家與名人誤導,體罰被貼上最落後野蠻教育的標籤,一些名人名家也經常說“體罰是最無能的教育”方式,以致國家在法律層面都嚴格要求,禁止一切體罰以及變相體罰。

我承認有一輩子不打孩子的父母,我也承認有一些沒有打孩子也很成功的人,但我想說,這些都是極個別的例子,沒有代表意義、現實意義。對於絕大部分家長,我更想旗幟鮮明地說:當然要打,可以打!但打不是目的,而是手段。體罰與打,都是教育孩子必要的懲戒手段,不應該禁絕,只是,不宜輕易去用而已。

在全世界範圍去看,必要的懲戒,包括體罰在內,都是孩子教育中必然的一種手段,尤其是精英教育,也就是對自己期望很高,或者定位很高的人群,普遍存在。

2012年,在舊金山轉機時,無意間買了一份時代週刊,一篇討論體罰的報道《spanking in the schools》,讓我第一次深刻認識到spanking這個詞的本質含義,突然醒悟到,世界上很多基本道理是一樣的。美國打孩子的板子,和我們的戒尺是如此相似。我也第一次意識到,我和很多中國家長,實際上完全被很多專家所矇蔽,甚至是欺騙了。至今,美國仍然有19個州,在法律層面支援或允許體罰,體罰也在英美很多私立或者說貴族中學普遍存在,包括關黑屋子(禁閉),打板子等等。包括伊頓公學在內的很多英聯邦的貴族學校裡,鞭笞仍然是學校的懲戒手段,有些甚至直接掛在教室裡。

一位在澳洲的同學談起此事,也頗有同感,對於一些一知半解的專家說法非常不以為然。他家隔壁是一家祖籍德國的澳洲人,一旦他們家拉起窗簾,大家就知道家裡開始收拾兒子了。

古人說,棍棒底下出孝子。我們曾經大力批判這一說法,但今天看,顯然有其道理,就如祖宗留下的很多老話一樣。

體罰最現實的意義,就是從小給孩子立好規矩。家教最基本的黃金規則也是先嚴後鬆,逐步放開,最後就可以放心放手了,這也是家教的基本原則。因此,一開始的規矩至關重要,所謂3歲看小,7歲看老。很多反對體罰的專家名人,經常說的理由之一就是你可以給他講理啊?

第一,在很多時候,我們是無法解釋或者講清楚的。比如面對一個一兩歲,兩三歲的孩子,在不恰當的場合大哭大鬧;還有一些是基本教養問題,比如等長輩吃飯才可以動筷子之類,家長給其講道理,是講不清楚的,一巴掌下去,或者其他的嚴懲,一次就見效果,下次就再也不敢了。同理,一個兩三歲的孩子去摸電插孔,你給他講電如何可怕會電死人,不如一巴掌下去讓他遠離電門。在一些重要的問題與原則上,無法講清楚,或者環境所迫,最好的方式可能就是“一巴掌”。

需要提醒的是,為了立規矩採取體罰與懲戒是必須的,只是對孩子的規矩不能太多、太細,只能是一些基本的大原則。很多父母要求太多了,甚至不合適,不合理,體罰也就失去了最原始的意義,孩子也做不到。

第二,一巴掌,也是父母與孩子之間的界限。古人講“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本質是講對長輩,對位置的尊重尊敬。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這一巴掌,實際也是在提示提醒著之間的區別與責任,而不僅僅是對錯。

與此相關,我非常反對一些人所倡導的“無原則地與孩子做朋友”這種說法。父母與孩子之間,永遠是有區別的,也承擔著不同的責任,家長無條件地與孩子做朋友,必然導致孩子的一個錯覺:與任何人都是平等的,父母對了才聽,父母不對就可以不聽,缺少了對父母基本的尊重,尊敬,最後也必然或容易導致對其他人的無禮。事事講一個道理,講對錯,而不會因為年齡,職階的差異,給予最基本的尊重。我經常反問一些人,你進入社會後也動輒要跟領導講理嗎?

第三,也是很重要的隱性價值,就是淬鍊與揉搓。父母的體罰可能是有道理的,是對嚴重錯誤的懲處,也可能就是情緒衝動的結果,讓你委屈、憤懣,但這恰恰卻給你提供了最好的“淬鍊”,這世界從來就不是應該的,從來就不是完全講理的,也從來就不是順心如意的。這對於成長的價值,絕不是肉體的痛苦能體現出來的。而這一點,恰恰是現在孩子最欠缺的,一點挫折委屈都受不得,動輒離家出走,上吊自殺。我經常開玩笑說,如果從小就這樣揉搓著長大的孩子,不要說跳樓,推都推不下去。

同理,我也支援家長在老師對孩子的體罰中抱有寬容心。有一次,一個朋友憤怒地找我說,兒子在學校被老師打了,希望我幫助找到相關的人與機構,嚴懲這個老師,在全校大會上給他兒子道歉,並給與處分。我問他目的,他說,為了讓兒子能昂首挺胸地走進學校。我告訴他,想聽真心話嗎?如果想聽,馬上備上一份厚禮,到學校去感謝這位老師,你要知道,在北京上海這種地方,老師打一個孩子,是冒著丟飯碗的勇氣的。沒被逼到一定份上,老師是不會輕易舉起手的,也就是說有必打之處。更何況,你還希望孩子未來能繼承你的大業,首先他就需要能吃得了苦,承得起壓力,受得了委屈。但是在家裡,多少人捨得打孩子?誰敢打孩子?爺爺奶奶還不跟你急?因此,你應該感謝這位勇敢的老師,替你教育孩子,而不是問責。當然,聽完我的一席話,他雖然沒有備厚禮感謝老師,倒也沒有繼續追究此事了。

人的成長,本來就是一個不斷社會化的過程,是一個不斷被約束,被規範的過程,也是一個文明化的過程。我們經常說,這個孩子家教嚴,有教養,很多時候就是伴隨著嚴厲的懲處,尤其是體罰。從日常行為舉止,到學習生活習慣,都會有很多嚴格的要求與嚴苛的規矩,這也是世界上最好的貴族學校通行的做法。比如伊頓公學,在重大場合,一般同學都是穿標準的燕尾服,但是那些獲得不同榮譽的孩子,則會穿著體現其身份與榮譽的衣服,以示區別。

當然,包括體罰在內的一些比較嚴厲的懲戒手段,不宜常用,的確需要謹慎使用。

原則上,對於一些認知水平較高的父母,我積極支援去用,原因是他們會有分寸。對於那些認知水平比較低的父母,文化水平不高的父母,我建議謹慎使用,原因類似,他們在使用的分寸上把握不好,更容易簡單化,情緒化,適得其反。

另外,我強烈建議,在打孩子的問題上務必遵守一個基本的規則。小時候適合多用,隨著年齡的增長逐漸減少,最後放棄。小時候多用,一是因為孩子小,無法講清楚道理,但需要從小把規矩立住,立嚴;第二,幼年時的體罰,對孩子的身心影響相對較小(下手太狠的,甚至虐待,就已經超越我們討論的體罰了,不在此列)。但在其青春期開始後,就不要再打了,這時再打,已經不管用了,只能是惡化問題。唯一有可能的奏效的,是溝通。

這個節奏,也和一個大原則完全同步:對孩子的教育,一定是先嚴後鬆,逐漸放開。如果小的時候不立規矩,長大後就收不住,立不了了,到時追悔莫及,打死都沒用了。

  • 家有院子別空著,有多少種多少,耐寒耐旱,而且果實吃不完
  • 當孩子開口要錢,家長怎麼做才能養出很好的金錢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