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誰都玩過,誰都會玩,可是玩好了、玩出水平就不那麼簡單了。神爸為此總結出了關於玩的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玩就是學。
說到玩,就讓神爸想起《動物世界》裡互相打鬥的小老虎,小獅子,看起來像是在玩,其實是在鍛鍊身體,還是初級的撲食訓練。
孩子們玩,不單純是娛樂,從玩中他們可以學到很多東西。比如語言表達能力、人際交往能力、身體協調能力、運動能力、動手能力等等,還包括許多神爸說不上來的能力。看過一個兒童健康教育節目,現代城市家庭中的孩子因為孩子玩的太少,玩的花樣太少,孩子就容易得一種叫兒童感覺統合失調症的病症。治療方法就是讓孩子變著花樣玩。
神爸之所以現在能上得了廳堂,下得了廚房,換得了燈泡,修得了馬桶,全仰仗小時候愛玩培養出來的動手能力,連神爸在單位能拿得出手的計算機水平也是仰仗神爸玩電腦遊戲的結果。
神爸是一九八九年參加的工作,第二年單位由於工作需要讓神爸負責計算機資訊管理工作。雖然神爸不是計算機專業畢業的,卻是單位唯一的理科大學畢業生,可以說是“趕著鴨子上架”,經過簡單的培訓神爸就上崗了。單位為此花費五萬塊錢買了電腦(當時可是家家爭當萬元戶的時代),還從緊張的辦公用房中專門擠出一間作為機房,並且裝上了空調(當時單位裝空調的極少,別說是家庭),配備了拖鞋,領導叮囑神爸機房閒人免進。即使領導這麼重視,也沒擋住神爸玩電腦遊戲的步伐。工作之餘,從玩貪吃蛇開始,到超級瑪麗、警察抓小偷等等,玩遍了當時能夠找到的各種遊戲。為了蒐集遊戲和軟體,神爸認識了當時本市為數不多的幾位計算機從業者。我們互相複製遊戲和應用軟體(當時還沒有網際網路),交流使用計算機和玩遊戲的心得。正是透過玩遊戲,使神爸有了深入瞭解計算機知識的動力。為了破解遊戲快速通關,翻來覆去看手頭買到的幾本計算機書籍,惡補計算機知識,研究遊戲軟體是怎麼編的,漸漸走進了計算機領域,神爸可以說是在玩中趕上了資訊科技發展的潮流。神爸當時從事的招生考試工作都是純手工操作,不僅繁瑣累人,還容易出錯。神爸的“懶想法”是:如果把這些繁瑣的事都交給計算機幹,神爸就可以喝著茶水,看著報紙把活幹了。所以神爸為了提高工作效率,開始邊學習邊開發相關軟體,經過數年的摸索實踐,為單位開發出了市、縣、學校三級資訊管理系統,一直應用至今,極大地提高了招生考試資訊化水平,降低了工作強度。由於工作效率的提高,神爸也就有了更多閒暇時間幹自己喜歡的事。所以,“玩就是學”神爸是深有體會的。
一次坐火車,鄰座一位母親帶著個五六歲的男孩,男孩一會兒站起來看看窗外,一會兒要吃東西,一會兒要上廁所,自顧擺弄手機的母親被男孩的“不老實”麻煩壞了,訓斥道:“你就不能自己老實待會兒。” 很顯然母親是嫌孩子太鬧了。沒多久男孩就被訓斥的哇哇大哭起來。男孩一定認為跟著母親旅行是個十分無聊的事。
神爸很想對這位母親說:“能自己老實待著的就不是孩子,除非得了病。”
這位媽媽不知道,孩子是閒不住的,沒有可玩的才會哭鬧。神爸的女兒極少哭鬧,因為神爸總是陪著女兒玩,讓她有好玩的事可幹。這都源於神爸認識到了“玩就是學”,所以神爸會抓緊一切時間讓她玩,不浪費任何玩的時間。
陪著學習神爸不願意,陪玩神爸可是非常樂意的,玩是神爸的特長。女兒和神爸在一起絕不會感到閒得無聊。女兒小時候,在外出旅遊前,神爸就謀劃好旅遊途中要和女兒玩什麼,並準備好相關道具。在坐火車或汽車過程中,神爸會和女兒變著花樣玩,看窗外的風景、摺紙、打牌、下棋、變魔術、看書、講故事等等。火車坐累了,神爸會帶著女兒參觀各個車廂,讓她見識餐車是什麼樣的,水房和洗手間都在哪兒,軟臥、硬臥和硬座都有什麼不同。總之,不能讓女兒閒著。一旦外出旅行,我們就會全天候地陪著女兒玩,這也是女兒喜歡旅行的原因之一。
頭腦是越用越靈,老不用就會鏽住。所以即使在家裡,神爸只要沒有著急的事,都會陪女兒一起玩。神爸不會讓女兒閒著發呆百無聊賴,而是讓女兒有的玩,玩得好。
一張隨手拈來的廢紙片,就可以成為摺紙的原材料,摺紙千變萬化,可以鍛鍊孩子的動手能力、想象力;一副撲克牌在神爸手裡可以變換出各種創新玩法。不要小看撲克,玩撲克不僅讓女兒認識了數字,還讓她學會了簡單算術,撲克是很好的寓教於樂工具。打撲克的時候,我們事先定下規則,不論孩子還是父母都嚴格遵守,不許耍賴,為的是透過打牌讓女兒學會遵守規則。所有的遊戲都要遵從一定的規則,不按規則來玩,就沒人願意跟你玩。即使是電腦遊戲,不按規則玩也不會贏。
“功利”的神爸正是悟到了透過玩可以提高女兒的各種能力,提高女兒的各種素質,進而提高女兒的學習成績,才對女兒的玩重視起來。
女兒也玩電腦遊戲,但她玩的遊戲都是益智的、燒腦的遊戲,而不是那些弱智的打殺遊戲,這就需要當父母的加以正確引導,引導的最好方式就是父母陪孩子一起玩。如電腦中最普通的掃雷遊戲,就是在神爸的誘惑下女兒才開始玩的。我倆你玩一局,我玩一局,比賽看誰用時最短。兩個人一塊玩,遠比一個人和電腦玩有趣得多。在看另一個人玩的時候,還可以觀摩對方是如何玩的,有何優點可以學,有何缺點自己如何避免。掃雷遊戲看似簡單,其實是需要人動腦筋快速分析判斷的。一開始神爸總是贏,後來就是女兒贏多輸少了。
有許多遊戲在電腦上也可以玩,如下棋、打撲克等。但是和冰冷電腦相比,和父母一起玩無疑有著太多的好處。和孩子開開玩笑,指導孩子出牌,還能增進父母和孩子之間的感情。贏了電腦和贏了父母的成就感也大大不同。培養“情商”,只能是和實實在在的人接觸才能培養出高“情商”的孩子,整天和電腦為伍不可能培養出高“情商”的孩子。
不論玩牌還是下棋、玩電腦遊戲,要想贏,都要動腦筋,都能鍛鍊孩子的智力。人在玩的狀態,心情是愉悅的,思維是主動的、活躍的,能很好地激發人的潛能,同時還能增強自信心。女兒會想:“能贏了老爸,證明自己很聰明”。 在玩中建立自信,遠比空喊“我能行”的口號管用。自信心在學習過程中非常重要,自信心強,學習的主動性就強,因為相信自己能透過努力不僅能學會,還能學好。
我們曾經和朋友一家去旅遊,朋友有一對兒女,都在上小學,加上神爸女兒和神爸這個“大小孩”,四個人在火車上玩的不亦樂乎,我們從手機上下載了“心有靈犀”、“誰是臥底”等遊戲,不一會兒就吸引了鄰座的一個悶悶不樂的小學生,也加入了我們的遊戲。
“心有靈犀”遊戲類似電視節目中的你比劃我來猜,遊戲既鍛鍊提示方的語言表達能力,又鍛鍊回答方分析判斷能力。“誰是臥底”遊戲也有同樣的作用。所以說,對電腦、手機遊戲我們不必談遊戲色變,其中有許多益智遊戲,父母透過和孩子一起玩遊戲,幫助孩子分辨哪些是益智遊戲,哪些是不良遊戲,正確地引導,而不是一味地禁止。
朋友的兒子最小,剛上小學,很調皮,經常破壞遊戲規則,我們就威脅不帶他玩。幾次違規後我們真的不帶他玩了,他怕了,慢慢開始守規矩了。因為他知道不遵守規矩的後果就是沒人願意和他玩。神爸之所以說自己是個“功利”的神爸,就是神爸不僅把玩當玩,還把玩當學,有意識地透過和孩子一起玩,培養孩子孩子的各種能力。所以,玩,並不簡單。寓教於玩,不僅是智力教育,還是素質教育。
朋友的兒子調皮的表現還在於,他沒事就愛搞怪——偷偷解別人的鞋帶,等我們發現後,他就一陣壞笑。神爸知道他這是精力旺盛、閒得無聊的表現。所以,神爸沒事就和他玩各種遊戲。當他全身心投入到遊戲中,玩的不亦樂乎的時候,他再也想不起去解別人的鞋帶了。
朋友的兒子悄悄地告訴神爸他最不喜歡照相了。這一點其實神爸早已看出來了。每到一個景點,父母總是忙著給他照相,而他卻總是不願意配合。神爸想,對於一個男孩來說,坐了好長時間的車早就悶壞了,到了景點不是為了照相,而是看有什麼新鮮好玩的事。
透過短短几天的旅遊,朋友的兒子很快把神爸當成了好朋友,不跟著父母,反而屁顛屁顛地整天跟著神爸。因為神爸不會管著他,也沒有父母的架子,還能和他玩到一起,鬧到一塊兒,知道他喜歡玩什麼。神爸不是應付式的“陪著”他玩,也不是“哄著”他玩,而是作為一個同齡人似的和他真玩。神爸領著他一起捉蛤蟆,抓螞蚱,逗駱駝,喂牧羊犬……看似調皮不可理喻的孩子,其實是缺少引領他一起玩的玩伴。
有的父母,認為孩子的遊戲過於簡單幼稚,而不屑於和孩子玩,即使是和孩子勉為其難地玩也是應付似的“假玩”,而不是真心投入的“真玩”,孩子一點不傻,能看出大人的糊弄,造成孩子不願意跟大人玩,這就減少了父母引導、教育孩子的機會。
不僅是朋友家上小學的兒子喜歡神爸,就是妹妹家剛上幼兒園的外甥、幾個月大的寶寶,都很喜歡神爸,神爸好像有一種“神奇”的魔力,不管多大的孩子,只要是跟神爸玩上一會兒,眼裡就會放光,就會和神爸成為好朋友。其中緣故也許就是神爸和他們“真玩”,而且有玩不完的花樣。
玩就是學,還在於玩是女兒寫日記、隨筆、作文最好的素材。女兒上小學的時候,我們鼓勵她寫日記。她不知道寫什麼,神爸告訴她:“寫你怎麼玩的就行。”所以,女兒日記大多是寫每天如何玩的,以及在玩的過程中的感受。寫別的不願意,寫怎麼玩女兒還是很樂意的。
第二定律:做自己喜歡的事就是玩。
什麼是玩呢?神爸從網上找了半天,也沒找到神爸認可的解釋。所以神爸就斗膽給它下個定義:做自己喜歡的事就是玩。
神爸發現孩子最初把什麼都當成玩。就是掃地、擦桌子、洗衣服、做飯等等大人們稱之為“活兒”的,起初在孩子眼裡也都是玩,神爸藉著“玩”教會了女兒做些簡單的家務。
女兒還沒上學,就整天願意背個小書包,裡面還要放上幾本圖畫書和文具,玩上學的遊戲。所以,孩子一開始也是把上學當成玩的。既然透過玩能讓女兒喜歡上上學,我們也就沒有制止。
女兒從小喜歡書,看書、逛書店,是女兒玩的最主要的方式之一。神爸對女兒經常說:“看書玩兒!”,而不是“看書吧!”。我們從來沒有限制過女兒看書,即使她上了高三,每次回學校箱子裡都少不了一兩本小說,神爸相信她不會用大段的時間去看,只是偶爾學習累了翻兩眼過過癮,調劑一下。即使沒時間看,只要看到小說在身邊心裡就踏實,這和小孩子摟著自己喜歡的毛絨玩具睡覺一個道理。
孩子愛畫畫,就是“畫畫玩兒”;喜歡唱歌,就是“唱歌玩兒”;喜歡跳舞就是“跳舞玩兒”……孩子喜歡什麼,什麼就是玩兒。什麼事只要加上玩字,就會讓孩子願意接受,願意去“玩”,“玩”的心情也大不一樣。說起玩,沒有一個孩子會反對的,包括大人。
一個嬰兒來到世上,大腦一片空白,對什麼都好奇,好奇心是孩子學習成長的最大動力。哪怕只是個最普通的樹葉、螞蟻、石塊,對孩子來說都是玩具,都覺得很好玩。當孩子對某件事物好奇的時候,也是對他進行教育的最好時機。孩子的觀察能力、動手能力、身體的協調能力、和小朋友的交往能力等等許多能力都是在玩中提高的。所以,神爸帶女兒玩泥巴、玩沙子可以玩上半天,從沒有嫌髒禁止她玩。
神爸在小區碰到過這樣一幕,剛學會走路的一個幼兒被奶奶從兒童車裡抱出來,幼兒看到一隻小蜜蜂正在花朵間飛舞,就一邊揮著小手一邊衝著蜜蜂蹣跚著走去,“蟄!疼!”奶奶邊說邊拉著孩子遠離了蜜蜂。其實,以小孩的高度和行走速度伸手也絕不會碰到蜜蜂。幼兒隨後又看到地上有一個小石子,蹲下用小手撿了起來。奶奶又忙喊道:“髒!快扔了!”神爸想,這個孩子如果長期這樣教育下去的話,必定會對大自然產生畏懼感,還會把孩子的好奇心管沒了。好奇心是孩子不斷探索、不斷學習的原動力。如果是神爸帶這個孩子,可能就會這樣說:“這就是兒歌裡唱的小蜜蜂。小蜜蜂,嗡嗡嗡,飛到西,飛到東,採花蜜,忙做工。你昨天喝的蜜水,就是用小蜜蜂採的蜜做的,我們要保護它們,別去捉弄它們。小蜜蜂屁股上長著刺,誰要是欺負它,它就會蟄誰,可疼啦!”這樣說,讓孩子直觀地認識了蜜蜂,增長了知識,同時還增強了孩子自我保護的意識。如果神爸看到孩子撿個石子,神爸也會撿一個,教孩子如何扔的更遠,至於弄髒的手回去洗洗就是了。再或者神爸還會向孩子示範如何踢石子玩。教育是無時無刻的,孩子不需要束縛,需要引導,需要保護好他們的好奇心,保護好他們玩耍的權利,孩子可以從玩中學到許多從課本上學不到的知識和能力。所以神爸從不限制女兒玩,只會引導女兒玩好,教會女兒如何安全地玩,快樂地玩。
第三定律:孩童善變,玩兒的花樣必須不斷翻新。
神爸小時候曾經各種玩。尤其是放寒暑假的時候,從早晨一睜眼,就有各種好玩的事在等著神爸,一直到晚上玩累了才睡覺。總覺得一天過得很快,還沒怎麼玩就又該吃飯睡覺了。神爸認為人生如果缺了玩,就會缺少很多樂趣。對於孩子來說更不能少了玩。如果單從玩來看,童年曾經在農村生活過的神爸要遠比當今生活在城市中的女兒快樂。為此,神爸盡一切努力彌補女兒在玩上的缺失。
神爸知道孩子不喜歡總玩一種遊戲,所以才會不停地變換玩法。
我們給女兒養過各種寵物。小松鼠從籠子裡逃出來,咬爛了衣櫃裡的衣服並在裡面做了窩;鳥籠門開了,鸚鵡飛走了又回來,不知從哪兒還順帶拐回來一隻;為狗媽媽接生,一次生下四隻小狗。我們帶著狗媽媽和幾個月大的小狗在小區遛彎,回頭率那叫一個高;小貓抓壞了沙發,小狗咬壞了孩兒她媽最喜歡的皮鞋,可誰也捨不得打它們一下;小雞死了,我們一起把它埋葬,當作一次死亡教育。養小動物不僅給了女兒可以回味的快樂童年,還培養了她的愛心。
女兒從小學到到初中只要晚上寫完作業,就會對神爸說:“陪我玩會兒。”學習這麼枯燥的事不用咱陪了,陪玩神爸還是樂意的,神爸陪女兒打球、下棋、溜彎、跑步、聊天……。“陪我玩會兒”成了女兒的口頭禪。
神爸之所以願意陪玩,主要是因為女兒是獨生女,沒有兄弟姐妹陪她玩,當父母的在孩子無聊的時候,義不容辭地應該成為孩子最好的玩伴。在陪玩的過程中,不僅增進了父女關係,還增進了神爸對女兒的影響力,神爸說什麼女兒也願意聽。
由於國家發展太快,城市裡的人們現在都住在高樓大廈裡,房子是越來越大,可供孩子們活動的安全場所卻越來越少,孩子們一起玩耍的機會也被鋼筋水泥阻隔的越來越少。神爸意識到只有神爸陪玩是遠遠不夠的,女兒還需要和同齡的孩子一起玩。所以,我們就創造機會讓她和同齡孩子多在一起玩。如我們經常邀請小朋友到家裡玩,我們好吃好喝好招待,從來也不怕把家裡弄髒弄亂。一有機會,我們就會組織同事、同學帶著孩子一起郊遊。女兒小學期間,在暑假吃完晚飯以後,我們經常是拎著水瓶,陪著女兒和她的小夥伴們在外面玩到很晚才回家。
神爸對女兒說:“我會玩兒的都要教會你。”所以,女兒學會了游泳、乒乓球、羽毛球、滑冰、滑雪等等。神爸的觀點是,不求女兒在這些體育專案上玩的有多好,娛樂、鍛鍊身體才是主要目的。其次是做一個興趣廣泛的人,將來和誰都能玩到一塊兒。
陪玩可不是個簡單的事情,要想陪出水平還真得動腦筋。為此,神爸特意從網上學會了用撲克變魔術來教給女兒。
人一般愛和水平相當或者水平高的玩,因為有玩頭,可以漲技術、提水平。女兒的興趣轉移的快,神爸必須不斷地變換玩的花樣,並隨著女兒的年齡增長,玩的技術含量還要不斷提高。因為神爸玩的水平比女兒高,所以女兒悶得慌時才會對神爸說“陪我玩會兒。”
女兒有許多愛好,但不會沉迷於一種而不能自拔。這也反過來說明那些沉迷於電腦遊戲的孩子,主要是因為他們除了電腦遊戲以外喜歡玩的其它事情太少,甚至沒有。如果他們有多種愛好,就不會只沉迷於電腦遊戲中了。
我們夫妻倆都愛旅遊,從女兒一兩歲的時候就帶著她到處跑。女兒雖然學習成績一直不錯,但和同齡的孩子相比玩的一點不少,甚至比許多孩子還要多。女兒“北約”自主招生報名材料中的一段描述,可以證明女兒不僅喜歡運動和音樂,而且還是個“老遊條”:
我喜歡運動,運動使我身強體健。我喜歡乒乓球的左推右擋,還喜歡羽毛球的上挑下扣;我喜歡跑步時耳邊呼嘯的風聲,還喜歡像魚一樣快樂地在大海中游曳;我喜歡在茫茫雪地上飛一般的感覺,還喜歡在光滑的冰面上劃出一道漂亮的弧線。我喜歡和父母打牌、下棋,從中體味著濃濃的親情,還喜歡和同學跳繩、踢毽,可以不斷增進友誼……
我喜歡音樂,特別鍾情於中國的傳統樂器,笛子、葫蘆絲是我的最愛。我還喜歡追星,流行音樂之王邁克爾·傑克遜是我的偶像……
我喜歡旅遊,旅遊讓我增長見識。我喜歡南來三亞看大海,還喜歡北往哈爾濱觀冰燈;我喜歡東臨蓬萊眺八仙過海,還喜歡西去敦煌瞻仙女飛天;我喜歡黃山的奇松怪石,還喜歡九寨絕色的海、黃龍五彩的池;我喜歡故宮宏偉的皇家宮殿,還喜歡麗江古城典雅的民居小巷;我喜歡鳴沙山下的月牙泉,還喜歡內蒙古草原晚上的滿天繁星;我喜歡西安神態各異的兵馬俑,還喜歡世博會各具特色的展館;我喜歡蘭州白塔山頂俯瞰黃河蜿蜒流淌,還喜歡玉龍雪山上仰望白雲飛舞……
上面旅遊過的地方也只是女兒去過的一部分,還有許多景點沒有一一列出。即使是到了緊張的高中階段,我們照樣鼓勵女兒去英國夏令營玩了一圈。大一暑假,在我們的鼓勵下,女兒參加了學校的交流專案,獲得了全額獎學金,去英國又“玩”了兩個星期。因為我們知道,只有到英語國家語言環境中去“玩”才能把英語學好。大一這次從英國回來,英語成績一向不錯的女兒意識到自己的水平和真正的英國學生相比還是有差距。“學而知不足,不足而知學”。
別以為神爸一個勁兒讓女兒玩,就是個不“功利”的父親。神爸“功利”著呢!正因為知道玩對孩子有很大的功用,神爸才一直重視女兒的玩,一直陪女兒玩。什麼成名成家,光宗耀祖,望女成鳳等等一般父母能想到的期望神爸都有。只不過神爸把這些想法埋在心裡,而不是成天掛在嘴邊。何況神爸認為,讓孩子成名成家、成龍成鳳沒什麼不好,說明她對社會貢獻大。神爸的“功利”在於把什麼事都和學習掛上鉤,並且有機地結合起來。神爸認為:有些想法存在心裡就好,不要說破、說透,說破、說透就不好玩了。這就像變魔術,總要保持一點神秘性才吸引人,如果觀眾知道了謎底,就沒興趣觀看了。
如果父母只看到玩是玩,沒看到玩能促學,就是“短視”的表現。所以父母教育孩子,就像下棋一樣只看到下一步如何走,那就是個剛學下棋的新手;如果父母既能看清下一步如何走,又能看到三四步遠,那就成了教育孩子的高手,而不是“短視”的父母。
神爸還認為,孩子只有玩好了,學習的時候才會踏下心來。按女兒自己的說法,直到初三下學期她才使勁學,算上高中三年,她一共是努力學了三年半的時間。有的父母恨不得從小學開始就讓孩子整天學習,殊不知人不是機器,人是需要放鬆,需要休息,需要玩。機器連續不停地運轉,那叫破壞性試驗,使用壽命也會大打折扣。按女兒的成長經歷,初三以前大部分業餘時間是要玩的。也正是女兒在初三以前玩好了,才會在高中階段有後勁。緊張的高中三年學習生活對一個孩子來說已經是足夠長了,如果讓孩子都像高中一樣緊張地學習六年或者十二年,對於孩子來講是不可忍受的,也是不可持續的,這就像是一根橡皮筋,總是緊繃著,時間長了即使沒有斷裂也會乏力沒有彈性。
隨著女兒的長大,神爸把“玩經”又進行了升級。神爸對女兒說:“玩也分層次,有人把電腦遊戲、麻將當玩;有人把跟團旅遊當玩;還有人把爬雪山當玩,如企業家王石,七年攀登了包括珠穆朗瑪峰在內的十座山峰;更有人把太空旅行當玩,已經有好幾位遊客乘俄羅斯飛船到國際空間站去旅行。相比之下,那些玩滑翔傘、翼裝飛行、帆船環球旅行,北極看極光、南極看企鵝的倒都成了小兒科了。未來人們還可以繞月旅行,遊客將有機會在環月軌道上俯瞰地球美景,並能近距離觀察月球表面,真正做一回‘嫦娥奔月’。”
有人說:“人要有大格局。”神爸想:“玩也要有大格局。”當孩子知道還有那麼多高層次的玩法並心生嚮往的時候,自然就會對電腦遊戲等小兒科的玩法失去興趣。
玩是父母親近孩子的最好切入點,家庭教育也要從和孩子一起玩開始。玩是有力量的,你看孩子在玩的時候,眼睛放光;孩子在玩的過程中不怕髒,不怕累,還懂得了遵守遊戲規則,學會了妥協、謙讓、合作;玩讓孩子始終保持對大自然、對世界的好奇心,保持樂觀向上的精神,這就是玩的力量,也是學習的力量。
附上女兒初中時的隨筆兩篇,都是描寫女兒玩的感受:
妞妞
(2007年9月18日)
我家的小狗“妞妞”在家時和我可以算得上是形影不離了。每天我放學回家,它準一下子撲到我的腿上,搖著尾巴,跳個不停,讓我走不了路。我去哪兒,它就跟到哪兒。最有趣的是我寫作業時,他總是臥在我的腳上,毛茸茸的小腦袋緊挨著我的腳腕,睡起覺來。儘管我的腳一動不動很難受,可我也不肯動,生怕驚醒它。有時,它不知做了什麼夢,一下子驚醒過來,叫上幾聲,然後抬頭看看我。我笑著對它說:“沒事兒,睡吧。”它便又臥在我的腳上,安心地睡了起來。
神爸點評:養寵物,不僅培養了女兒的愛心,也給家裡帶來了歡樂,還成為女兒的寫作素材,可謂一箭三雕。
海
(2009年國慶節)
一、 早晨的海
為了看海上日出,五點便起了床,洗漱後便同家人來到海邊,剩餘的幾縷睡意也被海風——清晨的、涼爽的海風——給吹跑了。早早地,便有漁船準備出海,就那麼一個簡簡單單的,破舊的漁船,載上一船的人,飄向了遠方。海鷗也早早地便出來覓食,低低地在海面上徘徊,時而有個一頭扎進海中,出來時便見嘴上叼著一條小魚。
海上浮著一層淡淡的水汽,看來看到太陽從海中升起來是不大可能了。空中已出現桔紅色的,粉紅色的光,卻不見太陽。過了一會兒,太陽在薄霧中露了臉,先是一點兒,再是一半,最後乾脆全露出來了,淡淡地,柔和的桔紅色的光碟機散了清晨的薄霧。於是,偌大的藍色幕布上,就掛著這麼一個桔紅的太陽,新生嬰兒般的紅、嫩,投下一束靜靜的光,映在平靜的海面上,映在剛出海的漁船上,映在在空中掠過的海鷗上。
二、 白天的海
正是秋高氣爽,空中除了藍還是藍,在天際又與蔚藍的海水相接。海的藍比天空要深些,藍寶石一般,在陽光的照射下泛著些金光。岸邊,一朵朵浪花拍打著沙灘,“嘩嘩”的聲音靜謐、和諧。
或許是秋天的過吧,海水格外的清,能看見水底的沙石和陽光射在海底形成的波光。海面很平,在陽光下顯出魚鱗般的光紋。“波光鱗鱗”真是再合適不過的形容詞啊,如此地恰到好處!
佇立海邊,感到自己太小太小了,彷彿就像一粒沙子,沉在海里就不見了。海真的很偉大,它容下了數不勝數的像我這樣渺小的沙子,也容下了世界各地的河川,還容下了各種大魚、小魚。你永遠不可能擁有它,你能做到的極限就是和它融為一體。
三、 傍晚的海
從未見過海上日落,這是第一次。
漲潮了,海水藍中泛著些綠色,大朵大朵的浪衝擊著岸邊,撞出白色的泡沫,又退回去,下一朵浪緊跟著又是一朵,又退回去,像人一樣,來了又去,一代一代的來,一代一代的去,只不過,後面的總比前面的衝擊的遠些。
太陽剛開始還掛在海平面上方,沒多久,便貼上了海。勞累了一天的太陽的臉紅彤彤的,照的海平線上方紅了一條,是那種帶些粉,又帶些桔的紅,暖暖的感覺。
太陽降得很快,不一會兒就只剩下了半個。太陽的光在海上形成了一條紅色的帶子。我想,如果我沿著這條帶子一直遊,會不會一直游到太陽裡去。
有人看日落會覺得傷感,為何要傷感呢?這邊黑了,另一邊卻亮了。
神爸點評:如果我們不帶著女兒到海邊玩,她怎麼會寫出這麼優美的隨筆呢?自誇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