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之間交往,總講究給對方一點面子,那樣對方會加倍尊重你。
其實,孩子也需要長輩對他們的尊重,在適當的時候,也要給他們留一點情面。
英國哲學家洛克認為:“父母不宣揚子女的過錯,則子女對自己的名譽就愈看重,他們覺得自己是有名譽的人,因而更會小心地維護別人對自己的好評;
若是當眾宣佈他們的過失,使其無地自容,他們愈是覺得自己的名譽已經受了打擊,設法維持別人的好評的心思也就愈加淡薄。”
因而即使孩子真有過失,教子的基本原則也應是在維護孩子的自尊、尊重孩子的人格的前提下,適時適地地揭“醜”。
既要讓孩子覺得有“醜”可揭,又愛護了孩子的面子,如此方能激發孩於的自愧、自警和自戒之心。
必要的時候,家長還要對孩子的某些錯誤加以保密,使孩子在承認並改正自己錯誤的過程中,在時間上有一個緩衝的餘地,也使孩子覺得家長是真正愛自己的,是最可信賴的人。
鄭板橋有詩曰“名利竟如何,歲月蹉跎,幾番風雨幾睛和,愁水愁風愁不盡是南柯。”
許多人活著,無時不在追求名利。
有為名甚於利者,也有為利甚於名的。
更有既為名又要利者,也有名義上是為了名,而實是為了利,或是名義上是為了利,實是為了名的。
然而,如此爭名奪利,到頭又得到了什麼?難道就為了名垂青史或是腰纏萬貫?
可是,就算兩者都得到了,那又怎麼樣?不也是空手而來,空手而去,又能帶走什麼?
家長們應該用一顆平常心對待名利,居里夫人的故事告訴我們,名利、榮譽只是過眼雲煙。
人生的追求不應僅僅是沽名釣譽,告訴孩子,除了名利之外,人生還可以有其他的追求,那樣的人生才將是快樂、圓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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