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歲的孩子,還沒有形成“物權”意識。許多父母會發現,有時候孩子會把別人的東西“順手牽羊”帶回家,但這不是一種“小偷行為”,因為小孩子容易被鮮豔、漂亮的東西吸引,並沒有意識到那是“不屬於自己的東西”。
小謝帶自己2歲的女兒去超市購物,孩子鬧著要坐在購物車裡,小謝只好讓她坐,逛了一圈,該買的都買了,但是女兒說要買糖果的時候,小謝拒絕了,因為女兒的牙齒有一顆蛀了。
排隊結賬的時候,女兒還是悶悶不樂,直到兩人買完準備走出超市門口,突然被超市員工攔下了,“女士,你們不能走!”小謝一臉警惕“怎麼了”,超市員工說:“孩子口袋裡藏了口香糖,按照超市的規定‘偷一罰十’,你們必須賠償10倍,不然不能走!”
小謝一摸孩子的口袋,還真有口香糖!小謝這才想起剛剛在排隊的時候,孩子隨手拿起貨架上的口香糖把玩,忘了放回去,不知怎麼就藏進口袋裡了。
超市員工依舊咄咄逼人:“小小年紀不學好,居然偷東西,我現在就讓你賠10倍的東西!”
小謝聽了很不高興,回懟道:“孩子因為還沒有物權意識,看到東西就拿的行為固然不對,但也不能稱之為‘偷’,怎麼能貿然叫孩子‘小偷?再說我們又不是買不起2塊錢的口香糖,別說10倍,100倍我都付得起,但是你要先向我的孩子道歉!”
寶媽的解釋既在理又霸氣,周圍的人也紛紛支援:“說得對啊,孩子就是調皮了點,又不是故意偷東西的。”超市員工也意識到自己語氣不好,急忙道歉:“女士,抱歉給你們造成困擾了,孩子把東西還回去就好了,不用賠10倍。”
如何培養孩子的“物權”意識?
01要教孩子區分“自己的”和“別人的”
當孩子想把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的時候,父母的粗暴阻止,並不會讓孩子明白為什麼不能拿,只會激起更大的好奇心。因此父母要耐心教孩子區分“自己的東西”和“別人的東西”,明確告訴他不能拿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如果要用“別人的東西”,必須先過問東西的主人。
02尊重孩子的私有權,不要強迫孩子分享
有的父母自作主張把孩子的東西分享給別人,或者擅自處理掉。不要因為孩子小,就不尊重孩子的私有權,尤其是當孩子慢慢有了物權意識,他們會十分看重屬於自己的物品。當孩子不願分享,父母要正確引導和孩子,而不能代替孩子做決定,強迫孩子分享反而適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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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女兒學習一直跟不上,平時和她說話,教她寫作業注意力一點也不集中,上個星期,和她說好了,以後上學的時候一切和學習沒有關係的東西不能帶到學校裡面去,如果被我發現,我就給扔掉,而且不會再給買,今天接她的時候,發現書包裡面有彩紙,她和我說不耽誤學習,但是我想了想,還是狠下心來,在半路上停下車,把東西在書包裡面拿出來,給扔掉了,我想問一下,我會不會這樣太狠了,而且我還是後媽,會不會對孩子有陰影啊,好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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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以下孩子沒意識去偷搶!只要好好教育小孩下次就不會去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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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兒子兩歲多進超市,也是抱著東西就跑出去,我在後面趕緊付款去追他,
從第一次帶孩子去超市,我就和他說過,只有排隊付錢了的,東西才是你的,你才能拿著,然後回家再吃再玩,那時候他還不會說話。到現在三歲四個月,習慣很好,從不亂摸亂碰。所有他第一次接觸的物品,照相機、音響、電動車、理髮器等等(我個人喜歡讓他玩兒真實的東西)都事先告訴他注意事項,他都能操作的同時保證安全和不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