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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父母之愛子,則為記之深遠

有了孩子後,很多的父母都沒有了自我

一生的奮鬥都是為了兒女而活,這也是多數家庭的寫照

不過也有的父母卻卻把孩子當成了賺錢的工具,有的時候也把孩子當成了洩憤的工具

輕則出言辱罵,重則大打出手,對於孩子的內心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傷害

對於兒童來說,家應當是最安全的地方

但當兒童家暴案件發生後,家對於一些兒童來說,卻是身心摧殘最嚴重的地方

就在昨天,一媒體平臺曝出了一則新聞

一名16歲的少女疑是被父母虐待,而她從4樓跳下後逃走滿身傷痕,逃到了鄭州後卻不敢報警

女孩姓王,是青島嶗山人,今年剛滿16歲,她在自己的社交平臺上釋出了一條長文

內容中表示,自己從小就受到父母的虐待,而且他們還強行餵給她很多的藥物,這些藥物都是對身體有害的

從她曬出的多張照片中,身上有明顯的外傷

女孩表示自己近日又被家裡人關了起來,對她進行毆打,傷勢非常的嚴重

她趁著家人不注意,從4樓跳了下來,然後一路逃到了鄭州

她也不敢報警,害怕警察會把她送回家裡去,繼續遭受家人的虐待

根據女孩口述表示,自己的父母離婚後,她就跟著媽媽和姥姥一起生活

因為父母感情不好,媽媽經常受到父親的打罵,而她媽媽捱了打,轉頭就會打她

從小就遭受他們的虐待,每次毆打她都用皮帶之類的工具

甚至還把她送到了精神病院、戒網癮的學校這種地方,期間更是連哄帶騙的讓她吃各種藥

最近幾年,“兒童家暴”一詞越來越頻繁的進入公眾視野

2015年南京浦口發生一起虐童案,養母李徵琴因認為被害人男童施某某撒謊,在家中先後用竹製“抓癢耙”、塑膠制“跳繩”對施某某進行抽打,造成施某某體表150餘處挫傷

2017年,陝西渭南6歲男童鵬鵬,遭繼母長達半年的虐待施暴,75%的顱骨缺損,2根肋骨骨折,上門牙脫落,視網膜脫落…生父因遺棄罪和虐待罪被判3年

2018年12月,深圳寶安區一8歲女童疑似遭母親虐待的影片在網路熱傳,引起關注。後經寶安警方查明:確係虐童。女童父母因子女教育等生活瑣事,多次打罵女童

2019年山東鄒平,一母親因嫌6歲女兒吃飯慢,用鐵管將其毆打致死,一審被判15年

2020年5月10日,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獅山鎮某村有市民無意中發現一小女孩被鎖在屋裡,經常遭到媽媽的虐打,甚至被用高跟鞋踢下體

兒童家暴的新聞,每上一次熱搜,大家的憤怒就會被點燃一次

很多人痛心扼腕:

為什麼不逃跑呀?

為什麼不報警呀?

說一個令人痛心的事實

不是他們不逃

而是他們往往無處可逃

留給他們的逃生通道太狹窄了

根據全國婦聯的調查統計顯示:

在中國,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平均要在遭受 35 次家暴後,才會去報警

意味著背後有 35 次無聲的或者有聲的呼救

甚至,她們有的會在忍氣吞聲中走向極端,包括自殺

成人尚是如此,更別說兒童了

他們生理和心理都尚未完善,沒有正確的是非判斷能力

受到暴力與傷害,只有默默忍受

做成年人有很多壞處,但只有一點是好的,那就是成年人有自己選擇的權利,成年人在面對暴力的時候可以選擇逃避或者反擊,可以有憤怒或者害怕的情緒

而孩子在面對來自自己家長的暴力時,只能忍著、受著,有的情緒就只能是無助和害怕

有的家長不把孩子當成平等的物件,和孩子唯一的溝通方式就是暴打

有的家長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稍有不順對孩子也是暴打

還有的家長是個失敗者,他們認為自己失敗的所有原因,都是面前的孩子

於是他們把自己在外面受的氣全都發洩到孩子身上,會做出禽獸不如的行為

兒童家暴和出軌一樣,只有0次和無數次

但不是每一起家暴兒童的犯罪都會被重視的

為什麼不報警?

因為報警沒用

貴州11歲的女孩小麗,被父親虐待了長達5年,中間父親經常用棍子把她吊起來打,甚至會用針戳她,然後不給她吃喝,導致已經11歲的小麗,看起來像只有5歲

2012年10月17日,小麗上山割豬草回家,還沒來得及吃飯,楊某某不由分說就把小麗倒提著雙腿,把頭按進一盆燒滾的開水裡,小麗的哭喊、哀求、掙扎都沒能換來父親的寬恕

作為一個父親,對自己親身女兒做這種事已經很誇張了對吧

但最誇張的是,這件事有人報了警,警方來了之後:

楊某某辯解:他發現女兒頭髮裡有很多蝨子,用開水燙頭,是為了給她除蝨子

然後警方聽了父親楊某某的話之後:

民警對楊某某進行了批評教育,並責令其立即帶小麗去醫院進行治療,並寫下了保證書

而警方的“批評教育”,顯然沒能讓楊某某回心轉意,他反而因為覺得丟臉了,開始對孩子進行變本加厲的折磨

等送去醫院的時候,小麗已經精神恍惚了

所以為什麼不報警

因為報警沒用,警察不管“家務事”,警察會說:

“爸爸打孩子,天經地義”

“清官難斷家務事”

有多少孩子被虐待而無處哭喊,被犯罪而無處辯白,然後在地獄一般的環境中逐漸習慣,逐漸“懂事”,在恐懼和無助中度過自己的童年啊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我們的歷史,我們的傳統

但更大的原因,還是在很多家長不用為傷害自己的孩子負責上

如果父母也需要為自己給孩子造成的傷害負責

我想這世上不負責任的父母,會少很多吧

事實上,大部分的兒童家暴都是如此

如果你仔細去捕捉故事裡的細節,會發現一些令人恐懼的共同點:

1、呼救路線往往被掐斷

2、沒有一個安全的庇護所

3、往往很難逃脫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受到的懲處力度越低、兒童家暴成本越低,家暴的複發率就越高

普通人的人性都是經不起考驗的,考驗人性最後得到的基本都是悲劇

都說棍棒底下出孝子,但有時候棍棒底下也出暴徒

就算成為孝子的那些人,你又怎麼知道那到底是孝順,還是因為害怕變成的懦夫

可能愛家暴的父母,根本不在乎吧

越是過得不如意,層次越低的家長,越愛拿小孩出氣,越相信“棍棒底下出孝子”

兒童家暴的短暫熱搜是不夠的,對施暴者止步於憤怒是不夠的,僅僅告訴受害的他們逃走也是不夠的

我們要發聲、要聽到他們的求救,要立即迴應他們的求救,要拓寬他們的求生通道

“當他們尖叫時,我們要做他們的迴音。”

希望各位孩子可以自由成長

可以自由選擇自己喜愛做的事,希望愛的人,喜歡過的生活

而不只是過成父母的一個傀儡,一個希望,一個念想

也希望已經或者即將為人父母的你們

可以把孩子當成與自己平等的生命來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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