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老闆會用獎金和假期督促員工完成業績;老師和家長也會用五角星和玩具讓孩子服從命令,好好學習。大家好像都習慣用獎勵來激勵別人達成目標,這種獎勵行為非常普遍,但是很少有人會質疑它的正當性和效果。
最近我讀了一本書《獎勵的惡果》,分享一下里面的內容,這也是在說明一下我為什麼一直不鼓勵家長或者託管班機構做“積分獎勵機制”的原因。
關於《獎勵的惡果》《獎勵的惡果》作者艾爾菲•科恩(Alfie Kohn),是美國知名作家和演說家,他的作品廣泛涉及學校教育,企業管理和家庭教育等領域,在這本書裡他對獎勵提出了質疑和批評。
《時代週刊》評價科恩可能是美國最公開批判,評分和考試的人。財富雜誌則稱它為美國最猛烈批判金錢獎勵的人,科恩認為——獎勵表面上確實能讓別人聽從我們的要求,但從最終效果來說,獎勵並不能讓員工工作更出色,讓學生學習更努力,讓孩子成為更優秀的人,反而會阻礙他們的成長,讓他們表現更差。
書彙總的觀點是:為了長遠考慮我們應該放棄金錢榮譽這些外部獎勵而是要培養員工和孩子的內在動力,讓他們自發的追求目標,這樣才能取得持久的良好效果。在這本書中科恩詳細分析了獎勵的侷限性和不良後果,並以職場和教育領域為例,給出了替代獎勵的方法和建議。我們今天主要分享書中觀點對於教育的啟示。
獎勵為什麼沒有效果?獎勵無效這個結論聽起來很反直覺,但許多研究都證實了這一點。
在上世紀70年代的一項實驗中,一些六年級女生要將教會6歲的小孩兒玩兒一種遊戲。一部分女生被告知,如果他們成功,教會小孩兒就能得到免費電影票,結果這些女孩兒變得更容易沮喪,需要更長的時間來表達溝通,而他們負責的小孩兒對遊戲的理解掌握也不如其他女生教出來的小孩兒。
在1994年發表的一項報告中,研究者花了八年時間追蹤來100個母親和他們孩子的學習情況,結果顯示,那些對好成績,提供獎勵,兌換成績進行懲罰的母親,她們的孩子對學習的興趣更低,獲得優異表現的可能性也更小。
書中提到:“人們覺得獎勵有效是因為獎勵能改變表面的行為,於是我們就誤以為只要給了獎勵,人們的行為就會改變,最終就能帶來我們想要的結果。”
可事實並非如此,員工的工作時間更長,工作質量未必會提升,孩子做了更多的題,成績未必能變好,為什麼獎勵無法真正的改變結果呢?
1、本質上來說“獎勵等同於懲罰”,而懲罰會帶來一系列負面影響。
在作者看來,獎勵和懲罰的本質是一樣的。兩者都是透過外部刺激來控制別人,區別是獎勵用誘惑來控制,而懲罰用威脅來控制。
你的鄰居正在搬傢俱,出於善意,我幫他搬了下,然後鄰居給了我50元錢作為酬謝,雖然得到了獎勵,但我會覺得很不爽,有種被貶低的感覺。下次我再看到鄰居搬東西的時候,就不一定願意去幫忙了,因為那一點兒錢讓你自己感覺低人一等了。
為什麼人們會出現上述的心理狀態?
後來心理學家已經認識到,人天然具有探索自身和周圍環境的興趣動力,透過克服挑戰,提升技能或是做自己認為有意義的事兒,我們本身就能獲得滿足。而不是透過外部刺激的產物,給予獎勵來強化某個行為。
如果只是看待獎勵和懲罰,就進入了獎勵和懲罰的思想源頭——行為主義。
行為主義是在20世紀初期誕生的心理學流派,這種流派助長了人與人的不平等,當一個人為了控制別人而獎勵或懲罰時,就暗示著他有更高一層的權利地位,就會讓人感到非常不快。換句話說,在某個行為在行為主義者眼裡,人和機器沒什麼區別。因為他們認為透過針對性的獎勵和懲罰,就能完全控制一個人。作者認為行為主義的這種觀點既不準確,也不人道。
(1)經常獎勵孩子的家長很可能也經常懲罰孩子。
當人們沒得到期望的獎勵時,這本身就是懲罰。比如家長告訴孩子,如果他一直表現良好,週末就可以去動物園,結果因為孩子惹惱了家長,家長就說你週末別想去動物園了,這種取消獎勵所產生的威脅和懲罰並沒有區別。獎勵越誘人,取消獎勵帶來的懲罰就越大。
懲罰能帶來的最好結果也只是讓人們處於恐懼,儘量避免犯錯。他們不會去挑戰極限,而只是力求不出錯,因此只能達到工作和學習要求的最低水平。
(2)懲罰會帶來更長遠的負面影響,因為懲罰強調的是行為的後果而不是行為本身。
當家長因為孩子撒謊,逃學等不良行為進行懲罰時,孩子得到的教訓並不是這些行為是不好的,不應該去做,而是下次做這些事時不能被家長髮現。所以表面上看,懲罰讓孩子的行為有所改變,其實只能讓孩子把行為隱藏起來。
(3)相比於成年人,孩子更不容易控制自己的情緒。
許多研究表明,家長經常使用懲罰措施時,孩子會變得更有破壞性和侵略性,這些孩子在離家生活之後犯錯的可能性也更高。所以有的孩子為了發洩懲罰帶來的負面情緒,就可能去欺負同齡人,這也是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的校園暴力與低齡社會青年普遍存在的原因。
總地來說,雖然獎勵和懲罰看起來表現不同,但兩者有非常緊密的關係。通常情況下我們獎勵別人時也很難避免懲罰的負面影響。
2、獎勵破壞了人際關係
人們喜歡獎勵,有一部分的原因是他符合了公平原則。公平原則認為,如果一個人表現出色,取得了成績,就必須要給他獎勵,這是一種非常普遍的道德觀,得到了很多人的認同。
仔細想想會發現公平原則有很多值得探討的地方。比如:
(1)一個人的成績只和他自己有關嗎?很多時候,出色的成績建立在與他人合作的基礎上,只把獎勵算在個人身上是否公平呢?
(2)還有的人非常努力,但因為運氣,環境等不可控因素,沒有取得理想的結果,從這個角度來說,是否應該按結果分配獎勵呢?
社會心理學家指出,公平原則是一種無關個人感情的純經濟性的分配原則,它並不適用於一切情況,生活中還有很多其他分配方式,沒有哪個父母是按照孩子對家庭貢獻的大小來決定孩子該得到多少食物。
孩子和成年人之間的人際關係很重要,家長需要和孩子建立關愛、呵護的關係,讓孩子覺得任何時候有疑惑都可以安心地尋求家長的幫助。老師也是如此,學生要能坦然的向老師承認錯誤,尋求老師的指導,才能進一步提升成績。
但當家長和老師採用獎勵手段時,他們就成了“高高在上的判官”。
孩子只會想辦法取悅判官,讓他們贊同自己的行為來得到獎勵。向成年人求助,主動溝通自己的問題,對孩子來說就可能失去獎勵,於是他們有強烈的動機去掩蓋問題,這樣一來,孩子就失去了得到成年人幫助的成長機會,無論在學習成績還是價值觀培養方面都可能會遇到障礙。
3、獎勵忽視了導致問題的真正原因。
獎勵之所以流行,除了前面說的能改變行為符合公平原則,另一個原因是他對獎勵者的要求很低,替代瞭解決問題所需要的思考,努力挺耐心。
管理者不用思考為什麼員工效率低,老師不用尋找更好的教學方法,家長也不用瞭解孩子的內心想法,只要給出獎勵就可以當甩手掌櫃,把責任都推到員工和孩子身上。看起來輕鬆又方便,但這顯然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一位母親寫信問作者自己三歲的女兒到睡覺的時間,經常跑出房間,如果不用獎勵或懲罰的手段,還能怎麼辦呢?作者就很奇怪為什麼他不肯想想女兒行為的原因呢?也許是由於時間太早,女兒還不困,也許是因為父母白天都在工作,女兒希望晚上能有更多的時間和父母說說話,也可能是父母在客廳裡看電視,吵的女兒睡不著。只有找到導致問題的真正原因去對症下藥,才能有效解決問題。而獎勵只能在短期內掩蓋問題,一段時間拉長,問題最終還是會爆發出來。
4、獎勵降低了興趣。
上世紀九十年代必勝客曾在美國推廣過一上世紀90年代,必勝客曾在美國推廣過一個讀書激勵計劃,孩子在讀完一定數量的書籍後可以得到免費的披薩。計劃的初衷是提高孩子的閱讀能力,但為了得到披薩,孩子選的都是內容簡短,毫無難度的圖書,對閱讀能力的培養並沒有幫助。用作者的話說,獎勵本質上不是激勵人們完成任務,而是激勵人們獲得獎勵,只要能得到獎勵,沒人在意任務完成的怎樣。
心理學家將獎勵成為外部動力,因為他們是任務之外的誘惑。
與之相對的是內在動力,也就是通常說的興趣。
興趣,讓我們從任務本身獲得滿足,享受實現任務的過程。
管理學家理查德哈克曼總結道,當人們從事自己感興趣的工作時,我們就不需要透過強迫賄賂或計謀讓他們表現良好,恰恰相反,他們會自動追求最好的表現,因為這本身就給他們帶來了回報,很滿足。而獎勵會顯著損害內在動力,降低人們對任務的興趣。
在20世紀60年代,斯坦福大學的心理學家馬克來做了一項實驗來看,把氣耗比心給學齡前兒童,讓他們用記號筆畫畫。對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來說,訊號筆是很有意思的玩具,其中一部分的孩子被告知,如果他們用記號筆畫畫,就能得到一張用紅綢帶和金星裝飾的證書。獎勵結束後,過了一個星期來,她又去幼兒園觀察了孩子的表現,結果發現,那些被告知畫畫有獎勵的孩子,對於記號筆的興趣明顯降低,不僅不如其他的孩子,也不如他們自己在得到獎勵錢的興趣大。
許多研究都報告了相同的現象——人們對事情的興趣會因為得到獎勵而減少。
為什麼會這樣?
首先,當完成任務變成獲得獎勵的手段,那麼任務會被認為是不想要的東西。
當父母告訴小孩兒做完數學作業你就能看一小時電視,他們實際是在說數學很無趣,如果不是有最後的獎勵,學數學本身並沒意思。
其次,獎勵讓人們覺得被控制。
心理學家認為,所有人都有一個基本慾望,就是覺得自己有自主選擇的權利,我們希望自己是人生的主人,不是任由他人擺佈的棋子,出於興趣做事正是我們自主選擇的表現,而獎勵會干擾這種自主感。讓我們覺得畫畫是為了得到證書;寫報告是為了得到好評,自然就失去了對事情的興趣。當人們對任務失去興趣,注意力就會從任務本身轉移到獎勵上,目標不是高質量的完成任務,而是儘快得到獎勵。這種心態會讓人們避免冒險,不願意嘗試新的可能性。更糟糕的是,有時在獎勵的引誘下,人們想的不是如何完成任務,而是怎麼鑽空子,敷衍過去。
如何正確激勵作者認為最有效的激勵方式是激發人們對事情的內在動力,並消除阻礙興趣的外部因素。
1、興趣
現代教育的一大弊端——學習的內容脫離了具體情境,學生們要死記硬背各種文章,解決抽象的數學問題,卻搞不懂他們和自己有什麼關係。
(1)老師應該把知識點同現實生活聯絡起來。
比如:
學生對自己的身高成長速度充滿好奇,老師可以藉機講解加法和小數概念;
學生對太空飛船感興趣,老師就可以和他們講講萬有引力。
(2)老師、家長給孩子提要求的時候,可以問問自己“我想讓孩子做的事是否和孩子的基本需求衝突?”
探索世界是孩子的天性,成年人應該在保證孩子安全的情況下,允許他們發揮自己的天性,而不是出於自己方便去限制他們。
比如:家長和五歲的孩子說不許玩兒刀子,因為她擔心孩子傷到自己,這就是一個合理的要求。但如果家長不讓孩子在餐桌上玩兒冰塊,可能只是因為家長覺得冰塊會弄溼餐桌,清理起來很麻煩,當家長意識到這個要求並不是從孩子的角度出發,他就可以想想有沒有更合適的方法與如讓孩子去衛生間玩兒冰塊。
2、合作
建立融洽的人際關係,給予充分關心和方向指引,讓人們感到安全,願意挑戰自我,不怕失敗。
考試成績對於學生,就像獎金,對於員工一樣,同樣屬於外部獎勵,許多學生都拿成績交換父母的表揚或其他獎勵成績排名,也讓學生之間形成競爭而非合作關係。
不過,考試是衡量學生掌握知識的重要手段。徹底取消不現實,作者的建議是:
(1)減少考試的次數
作者建議老師要減少考試的次數並把成績種類減少到兩種,要麼是表示優秀的A,要麼是未完成。對於未完成的學生,老師需要面對面的進行雙向溝通,對學生做的好的地方,以及可以提升的地方給出具體的反饋,並傾聽學生的意見。老師並不是居高臨下的評判學生,而是幫助學生成長,這種融洽的合作關係,能讓學生感受到老師對自己的關懷,產生進步的動力。
(2)提倡合作型學習。
合作型學習是指由多名學生組成一個學習小組,以互助的方式共同完成學習。老師會提供學習需要的材料,定下這一輪學習的目標,比如:要搞明白哪些知識點;最終檢驗方式是寫一篇論文還是完成一項實驗等等。
許多研究都表明,組織良好的合作型學習能使學生對自己,對同學以及所學課程有更積極的態度。學生如果能夠共同學習而不是彼此競爭或梳理,學習效果也會大大提高。
(3)正確的行為糾正。
作者認為老師和家長對孩子提出要求時,應該同時說明這樣提要求的原因。讓孩子明白自己的行為會帶來怎樣的影響,這些影響是好還是壞。
已經有許多研究證實,孩子被告知具體原因後會更積極的遵守要求。而當孩子有不良行為時,例如逃學,搶別人玩具等等,家長要營造一種合作的氛圍,讓孩子能安全地說出想法,而不是用懲罰手段來威脅孩子,這隻會讓孩子產生敵意和反抗,並不能解決問題。
3、自主選擇
當人們有自主決定的權利時,也會對任務有更強的興趣與責任感,主動做的更好。
(1)給孩子選擇權
老師可以讓學生選擇優先學習哪些知識點,決定家庭作業的內容是寫日記,完成某個藝術作品,還是讀一些書。即便是固定的任務,比如寫文章,畫圖畫,學生也可以決定寫作主題和繪畫用的材料,讓學生自主選擇,還能提升老師對教學工作的興趣。
一位老師告訴作者,他已經教了三十多年書,要不是讓孩子積極參與課程設計,他早就毫無熱情了。每次在講新單元的時候,他都會問學生有沒有令人振奮的方法來學習下個單元,學生們總能提出很好的建議,給他帶來驚喜。還有研究指出,當學生主動參與教學時,老師可以從監控和督導學生的瑣事中脫離出來,將注意力都放到和學生的互動中,這也會提升老師的教學質量和學生的表現。
(2)增加孩子的自主權,讓孩子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我們希望孩子有堅定的價值觀,能夠獨立思考並分辨是非對錯,而不是盲目服從他人,但這些素質是無法依靠外部命令獲得的。成年人不可能既要求孩子乖乖聽話,又要求孩子有自己的想法。因此,當成年人向孩子提出要求並解釋原因時,也要允許孩子發表自己的觀點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比如:
家長說,我希望你晚上9點上床睡覺,否則你明天會起不來,上學遲到,孩子可能會說,我希望10點再上床,我保證第二天不會遲到,那麼家長就可以允許孩子10點睡,看看第二天的實際情況,這就是是讓孩子學會自己承擔責任。
其實我也想說的是——作者過於理想化。
現實中許多問題就是要靠獎勵來解決,但是換個角度來看問題,接受這本書的觀點,不意味真的就要徹底的放棄獎勵的方式。
生活中如果無法放棄獎勵,但能看到獎勵的侷限性,不再認為獎勵是最好的激勵手段,這也是一種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