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訓練日記
昨天半夜孩子有點發燒,吃完早飯,我就帶他去看醫生,我告訴他,“你發燒了,要去看醫生。”到了診所,兒科醫生奶奶用聽診器,給他聽一聽,又讓他張開嘴巴,他都挺配合,別人都說他乖。
回到家裡,他和我一起玩假裝遊戲,學著醫生奶奶的樣子,拿來聽診器給小烏龜聽一聽說:“小烏龜你怎麼了?”我說:“我生病了,你幫我看一看。”他說:“不要緊。”
吃完午飯,我帶著他和姐姐一起去超市逛。他看到一個水瓢問我是什麼。我告訴他後,他把水瓢放在頭上說:“帽子,戴帽子。”我把它放在購物車裡,他就在購物車假裝舀水。
姐姐選了一盒薯片,他搶到手裡說:“小朋友一起吃。”他一直抱著薯片,到家才要開啟,我告訴他,我們洗完澡才能開啟吃,他開啟就倒了一點給自己吃。
雖然寶寶在看病中表現很好,但是他的心裡也會有怕怕的感覺,所以回到家和小龜龜玩假裝看病的遊戲。高普尼克認為,假裝遊戲為孩子們提供了一個安全空間。在這個遊戲裡,寶寶釋放了恐懼心理,使情緒得到平復。媽媽的積極參與,可以使遊戲更加多樣化,比如媽媽還可以說:我發燒了,很難受啊。這時,寶寶會有不同的表現。
假裝遊戲還有很多好處,它促進想象力、學習力和語言能力的發展,有利於親子關係親密化,它是孩子對這個世界認知的過程和對孩子眼裡世界的反饋。
我們建議:1.分享,還要有行動。
孩子雖然說“小朋友一起吃”,但把薯片一直拿在手裡,姐姐心裡有多苦;回家後,孩子只給自己吃,姐姐的心都碎了。在這過程中,媽媽可以引導孩子和姐姐一起分享。比如說,有一次,孩子想玩姐姐的玩具,姐姐立即拿給孩子玩。這類的暖心故事會讓孩子自願和姐姐分享。
2.3歲以下孩子應較少進行分享練習
關於分享,我們建議3歲以下孩子不提倡進行分享練習,或者較少進行分享練習。因為3歲以下的孩子在逐步建立“物權”概念,他會慢慢知道哪些東西是自己的,哪些東西是別人的,以及什麼是真正的分享。“物權”概念建立的好,3歲以後的分享才能更自然,不會覺著是“被迫”分享,或者因為“討好”而分享。
3.孩子父母及各位長輩不要對孩子進行分享“挑逗”
很多情況下,我們家長和一些長輩會問孩子,你的餅乾給我吃一點吧?不管孩子給或者不給,長輩都哈哈大笑然後迴應“我不吃,你自己吃吧”。其實這種情況出現的多了之後,孩子就會認為那就是“我”的,不管我給與不給,你們是不會吃的,你們吃了才是不正常的現象。而孩子慢慢就會形成一種概念,即“你不應該吃我的東西,你吃了是不對的”。所以為什麼當有些孩子看起來確實在分享,但是分享了之後別人真的“享用”了他的美味之後,他卻很不開心。因為這並不是真正的分享,他沒有從中獲取快樂。
4.堅持原則
媽媽在提出要求後,一定要堅持原則,不能更改,這樣才有利於寶寶各種訓練的開展。
這就需要媽媽提要求之前,先要考慮事件的可行性;如果不可行,直接不說。
可行的要求,一定要做到。比如洗澡之後才可以吃薯片,如果洗澡之前寶寶要吃,那麼一定要溫和而堅定地告訴他不能,讓他知道這是底線,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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