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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使兒童自認為沒有能力實現心中的願望,滿足自己的驕傲,他就拿這些去期望父母;而在一個失意的成人,他就拿這些去期望兒女。”

——選自《約翰克里斯多夫》

看到後半句話,我不自覺地就想到了我母親,在我看來,她不算是一個失意的成人,但總是對我懷有各種不切實際的期許:

“XX工作看起來不錯,你要不也去考個證?”

“媽認識一個叔叔是律師,你要不要也考個律師執照?考出來的話,他好帶帶你。”

“我看XX家閨女考上了公務員,要不你也去考考吧。”

……

諸如此類的建議,看起來都是在“為我好”,卻讓我特別無語。

我曾經也為了讓她滿意努力過,卻從未真正讓她滿意。

直到我發現:她眼裡的“我”和真實的我其實不是一個人,她也從未想要認真瞭解我究竟擅長什麼,想要做什麼。自此以後,我停止了“討好”母親。

父母對孩子有期許,是一件很正常的事。但期許不應該是“孩子必須要按照父母的意願生活”,而是以孩子自身為前提,同時要對孩子有足夠的瞭解和尊重,才能最終達成的。

成為母親後,我會經常提醒自己:不要將自己的意願一味地強加給孩子。你想做的事情要由自己努力去完成,孩子不該是你“夢想”的代言人,她有自己的夢想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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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有院子別空著,有多少種多少,耐寒耐旱,而且果實吃不完
  • 認識1-10、十進位制、連續數、四則運算,蒙氏教學是這樣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