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一對年輕夫婦守在藥學門診診室門口,我一來就焦急地迎上來:“請問懷孕早期吃了藥,是在這裡諮詢嗎?” 我點點頭,對方緊接著說:“我之前吃了藥,後面發現懷孕了,不知道孩子能不能要。” 可當我進一步了解具體情況時,他們一再對視、滿臉茫然,不曾想會被問到這些。 其實,像下述的每一項資訊,都關係到“留還是不留”的決定。
末次月經時間、後續同房日期 懷孕前14天,是相對安全期 受精卵從形成到子宮中紮根,約需14天,這個時間被稱為“相對安全期”,即“全或無時期”: 在這個時期內攝入沒有胚胎毒性的藥物,其結果要麼就會導致自然流產,要麼安全,即胚胎不受影響。 可是,這個女生患有“多囊卵巢綜合徵”,月經不規律,末次月經時間以及後續同房時間都不記得了。 類似這種情況,則應提供能夠顯示胚胎週數的超音波報告單。 幸好,她還能提供一張超音波檢查結果。
具體用藥情況 吃過利巴韋林,務必小心 什麼原因、在什麼時間、服用過什麼藥,用了多少……越詳盡越好。如有就診,建議帶上病歷、開藥處方(或藥品)。 要特別注意利巴韋林這個藥,它有較強的致畸作用,而且代謝還特別慢,一般建議備孕前6個月都要避免使用。 這個女生最近因感冒,去診所看病開了藥,還打過針,具體用藥記得不全。 我讓他們打電話到診所查一下,並讓他們特別問一下,有沒開過利巴韋林。 小夥子應聲而去,並且很快回來了。 據他的筆記,前後2次就診共用了4種藥:複合感冒藥、抗菌藥頭孢、左氧氟沙星,還打了一針柴胡。 我的大腦開始高速運轉,逐一分析起來: 複合感冒藥:她所服用的複合感冒藥含有對乙醯氨基酚、咖啡因,目前研究還沒發現有胚胎毒性,吃藥時間在相對安全期內, 超音波報告已經顯示有胎芽胎心了,所以基本可以排除。
頭孢:在整個孕期都是相對安全的。 左氧氟沙星:她服用的時間,大概是受孕後的第17天,這超過了相對安全期,它可影響胎兒骨頭與軟骨的發育。 所幸的是,胚胎四肢發育大概是在受孕後的24~36天,與用藥有將近一週的間隔,藥物有足夠的時間充分代謝掉。 柴胡:尚沒有充分的現代研究資料,胚胎毒性尚不明確。不過,根據傳統用藥經驗,柴胡並不是孕期用藥禁忌。 經過一番考慮,我告訴他們:“目前不必太擔心,好心情對孕婦和胎兒來說也很重要哦,後續按時進行產檢和婦產科隨訪就行了。” “太感謝了!”他們終於長舒了一口氣。 最後提醒大家,在妊娠早期,部分人群可出現類似感冒的症狀,屬於正常。建議備孕期疑似感冒要選擇正規醫療機構就診,並告知醫生在備孕期,讓醫生開處方時有所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