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我人生中最悲催的一年,懷孕,掙個孕期一個人看店,孕四個月時得知老公出軌,並且還對那個女的言聽計從,那個女的說我肚子裡的孩子不健康,他就讓去引產,來來回回醫院折騰了三趟,最終因為我的堅持,把孩子留了下來,網後的日子裡他愛回家不回家,怎麼我都不生氣,為了孩子。
當時我們連別人生孩子給紅包都是各給各的,同一個人生孩子,他給他的紅包,我給我的紅包,想想都是可笑。
孕六個月時,婆婆癱瘓住院,我由於要看店,還大著肚子,他們家人也不讓我去醫院,所以,對於婆婆來言,我確實沒有盡到孝心,因為我的情況也特殊,白天八點多就去店裡開門晚上九點半才關門。一天下來,真的很累,從孕六個月開始我的腳都開始腫的穿不進去鞋子。
孕九個多月時,孩子的父親天天夜不歸宿,各種理由,我從來都不過問,他給我說不回家編理由,我都替他累。生孩子那天,我一個人開車去醫院,辦理住院,做檢查,抽血化驗,都是一個人。下午剖腹產,我兩點給我媽媽打電話讓她到醫院,四點多該進手術室了,孩子的父親和姑姑兩手空空的來了。從懷孕到生孩子所有檢查。包括孩子的所有用的,他們家人都沒準備,也不過問。
生完孩子,第四天,他急著回去見那個女的,非得晚上走,這次我自己真的不行,沒讓他走,月子裡他半夜偷偷出門一晚上不回,好幾次,我都知道。但是裝做不知道,第十三天,我們兩個動手了,他掐我脖子,把我摁床上,完全不顧我剖腹產後才十幾天,聲音大的完全不顧及孩子才十幾天,會不會被嚇到。第二天,我離開了那個家,沒有帶走孩子,我一直在我媽媽家養到月子結束,回到店裡開門,去年的這個時間也是零下的天,我白天賣東西,晚上在店裡躺在躺椅上睡覺,因為不想讓左右鄰居知道我在店裡睡,我都是九點半關門走,等到隔壁賣糖葫蘆的十點半收攤,我在回到店裡。因為我媽媽在市區。而我的店和他的來在我們這一個縣城,有三十多公里的路程。
在孩子將近兩個月時,我租到了離店很近的房子。把孩子接了出來,從此跟他們再也沒聯絡,他們一家人也沒來看過孩子,中間媒人找他要過撫養費,他不給,一直到孩子七個多月,又一個他的朋友幫我要的撫養費,從兩個月接出來孩子,我一個人看店,帶孩子,一天吃一頓飯再正常不過了,上個廁所都得請鄰居店裡的人抱著孩子,九點半下班哄孩子睡了我才能洗衣服,吃東西,每次躺床上都後半夜了。
現在,他們突然說想見見孩子,我是真的不願意。心裡壓著的恨東西瞬間噴發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