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雖然說的是家庭內部孩子間的戰爭,但是隻要我們在內部將其處理好,讓孩子得到充分的鍛鍊和趁著,那麼孩子在外面遇到衝突時,便有足夠的能力去應對。
我是兩個孩子的媽媽,倆孩子相差兩歲半,正是能玩在一起打在一起的年紀。所以,對兩個孩子之間的矛盾和衝突,我可謂身經百戰。見識過他們N多種打鬧的方式,也用過多種不同的解決方法,到頭來卻發現“無為而治”是最好的方式。
無論孩子發生衝突的原因是什麼,父母參與進去幫他們打官司,只會讓問題更嚴重。或者,臨時將衝突壓下來,沒過幾天便透過另一件事迅速反彈,如此往復,衝突越來越升級,兄弟姐妹間的關係以及親子關係也會受到影響。
【原因1】每一個衝突的背後都有目的,達到目的的行為容易被重複。準確地說,每一個行為的背後,都有目的,無論是顯性的還是潛在的。
我們向伴侶抱怨家務太多、孩子難管,背後可能希望伴侶理解我們說一句“辛苦了”,也有可能希望伴侶為我們分擔一些,緩解我們的壓力。
孩子不想寫作業,或者寫作業拖拉,背後可能是不喜歡那個老師、題目很難,或者有其他更想做的事情。
衝突也是如此。
孩子間發生衝突,有可能只是兩個孩子對某一件事出現了認知偏差,但更有可能是為了引起大人的關注和參與。
這樣的衝突多半會止步於父母介入,無論父母是以溫和哄勸的方式,還是以暴力制止的方式。
只要父母看到了,參與了,關注了,他們的目的就達到了。
所以,如果孩子間一發生衝突,我們就衝過去,讓他們達到目的,他們就會有成就感,從而願意重複這一成功的行為。那麼,我們就會越來越累。
所以,為了跳出這個惡性迴圈,不要讓孩子從這裡找到存在感和成就感,我們需要無視。
【原因2】不要讓一個衝突的結束,成為下一個衝突的開始。當我們去介入衝突的時候,大多是站在一個審判者的角度,評判誰對誰錯。
可是,我們每個人都不可避免地會有認知偏差或先入為主的想法,面對孩子的時候尤其如此。所以,在面對孩子們間的衝突時,我們多半會偏袒一方,指責另一方,於是便出現了勝利者和失敗者。
這樣做,會在孩子心中埋下一根導火索,直接引發下一次衝突。
因為勝利者還想擁有勝利的感覺,而失敗者想扭轉失敗的結果。於是,一次次衝突就會輪番上演。
同時,當我們偏袒一方,去教育另一方“相親相愛”的時候,是非常沒有說服力的。因為我們評判的本身,都沒有做到對兩方相親相愛。尤其失敗那一方有不可言說的委屈時,這句話更空洞,甚至會加深那個孩子的傷痛之感。
例:
弟弟想讓哥哥陪他玩,於是反覆撥弄哥哥的作業本、筆,影響哥哥寫作業,哥哥提醒數次無效,等到某一次弟弟弄得過分了,哥哥大吼一聲或者打他一下,弟弟馬上就哭著去找媽媽,說哥哥吼(打)他。
媽媽看著哭得那麼傷心的弟弟,於是告訴哥哥:“有事好好和他說,無論如何都不應該這樣對待他,他還小……”
甚至還有媽媽直接批評:“你怎麼當哥哥的?這麼不懂事!怎麼又把弟弟打哭了?”
在這件事中,弟弟雖然被打了,但是他是勝利者。
而哥哥失敗的沮喪會透過下一次衝突再次體現出來。
媽媽的干預成功地將兄弟二人放在了對立面。
哪裡能有“相親相愛”?
父母越偏袒一方,兄弟姐妹間越無法相親相愛。
若是哥哥在以後的衝突中,對弟弟表現得越來越激烈的話,其實,他是想透過這樣的行為表達:“媽媽,你到底什麼時候能看到我也只是個孩子?我也需要你的愛?”
如果媽媽理解不到,兄弟兩個的關係就會越來越對立,同時媽媽會認為哥哥越來越不懂事,對他越來越失望,對弟弟越來越偏愛。於是,一個委屈叛逆,一個很有可能形成受害者心態(容易將別人正常的行為看成是欺負他),把無助和軟弱當成武器獲得他人的特別關注。
媽媽不斷強化孩子們錯誤的自我認知,同時,兩個孩子也無一例外地都沒有獲得解決問題的能力。
【原因3】我們一直幫孩子做的事,孩子可能永遠學不會。當孩子遇到衝突了,我們就像一個滅火器一樣,拎著工具就過來,一頓噴。火滅了,世界安靜了,孩子們得到了什麼?
孩子到了學校,和同學發生衝突了,他除了會找老師之外,還會做什麼?
我們若是一直幫著孩子處理衝突,評判對錯,孩子便失去了鍛鍊的機會。長此以往,孩子可能一直不會面對沖突、解決衝突,更不容易學會“合作”。
所以,只要不涉及人身安全,不要輕易參與到孩子的衝突當中。每一次衝突,都可以成為孩子鍛鍊和成長的機會,我們沒有權利剝奪。
小老虎小獅子們是在小的時候與同伴玩耍的過程中,學會了控制力度、速度與合作的方式。人類比他們更聰明,所以我們要有信心,孩子們有足夠的能力面對這些衝突,請把鍛鍊的機會還給他們。
【解決方法】:面對孩子間的衝突,要有技巧的放手!我們不參與孩子的衝突,不意味著我們徹底放任不管,讓他們自己打個痛快。而是我們要有技巧的放手,科學地引導孩子去思考、鍛鍊和成長。
(1)表面放手,背地觀察:不能配合孩子透過錯誤的方式達到目的。
孩子間相當一部分衝突,都是想引起大人的關注。對於這類衝突,我們要做的就是不要走到衝突當中,隨便找一個藉口,比如說:“媽媽正在做飯,沒有時間過去。媽媽相信你們自己能處理好。”保持空間上的隔離感,不讓孩子們達到“被關注”的目的。(前提一定是:保障人身安全)
然後豎起耳朵聽他們後面的進展。
兩種情況是常見的:
A——衝突升級:孩子吵得越來越厲害,試圖透過不斷加大的音量,將你的注意力吸引過來。如果你扛不住過來了,下一次他們還會故技重施。如果你扛住了,在他們再一次喊你過去評判的時候,再重複一遍剛才的話,也許他們就會轉為另一種情況。
B——衝突消失:媽媽反正也不過來,吵著也沒勁,還是一起好好玩吧。
每個孩子都渴望被媽媽關注,但是透過吵架引起關注的方式是錯誤的,我們不能滿足孩子透過錯誤的方式達到這種目的。
在平時,我們可以滿足孩子用其他健康的方式來取得的關注。或者,我們在其他適當的時刻主動給孩子一些關注,都可以減輕孩子的這種目的性。
(2)把權力還給孩子,不提供過度的服務
如果兩個孩子不是為了爭奪媽媽的注意力,而是真的在為某一件事情爭吵,我們可以提供孩子思考的方向,對孩子進行適當的引導,同時把權力留給孩子,不給他們做評判。
比如:兩個孩子搶著玩同一個玩具。
我們可以這樣說:“如果你們無法友好地玩這個玩具,媽媽就把它收起來了。你們可以想一想,有什麼辦法能友好地玩呢?”
之前,我的兩個孩子每次搶玩具我都去評判給哥哥還是給妹妹玩,可是無論說給誰,另一個人都很不開心。
當我用了這個辦法以後,他們不再吵架,而是商量如何輪流玩。我記得第一次是哥哥淏仔提議的,每人玩五分鐘。那時淏仔還向玥玥解釋了五分鐘就是長針轉一格,教她看時間。
再比如:看電視,兩個人意見不統一。
處理辦法依然如上。如果你們一直打架,那麼誰都不要看電視了,遙控器收起來。直到你們自己想到一個辦法,能友好地看電視。
【注意】
這個期間,無論他們商量出來什麼結果,我們都要尊重。即使你認為其中一個孩子讓步了,受委屈了,你也要接受。
因為這是孩子鍛鍊的過程,也是他摸索著成長的一個階段。如果他覺得非常不舒服,總會在某一次的時候堅持自己的想法,直到對方讓步。
如果一方真的一直處於弱勢,我們也要在當下尊重他們商量的結果,然後在平時透過其他事情引導弱勢一方勇敢起來,引導強勢一方學會體會他人的感受。
(3)引導孩子們學會合作
心理學家阿德勒的著作《超越自卑》中有這樣一句話:“在所有的失敗者之間,最常見的共同點是其合作能力非常之低。”
合作能力,是人類最重要的能力之一。一個有合作能力的人,無論在學校、公司,還是在婚姻中,都會做得很好。
兩個孩子的家庭有一個非常好的訓練合作的條件,兩個孩子就能形成合作關係。當他們的合作意識越來越強烈的時候,他們之間的對立和衝突必然會減少。
就如同一個房間,當照進來的陽光越多,黑暗的地方就自然越少。
所以,培養孩子的合作能力,能從本質上減少孩子的衝突。
A——在遊戲中培養合作能力
如果有兩方對戰的遊戲,儘量讓兩個孩子作為一隊。
比如,我們玩抓尾巴的遊戲時,我經常讓兩個孩子一組,和我比賽誰剩下的尾巴多。打羽毛球也是如此,兩個孩子在一隊。
B——在生活中培養合作能力
讓兩個孩子合作完成一件事,不要存在競爭關係。
比如剝花生。
我姑姑給我送的花生是帶皮的,要剝出花生仁放在罐子裡備用。我會對他們說:“你們兩個多長時間能剝滿這個罐子呀?20分鐘?還是30分鐘?”
他們兩個會說出一個時間,然後一起快速剝。有的時候,淏仔還會站起來用腳先把花生皮踩破,這樣剝得就會更輕鬆。
我很少會給他們兩個罐子,讓他們比賽誰剝得快。
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就是:
我常說的及時認可。讓孩子有正確的成就感,從而強化正確的行為。
比如:
你們想到了這個方法,很有效果呢!你們一起做到了這件事,好厲害!這次矛盾你們自己就解決了,有進步,媽媽為你們高興。還有,我常說的用提問句代替陳述句。啟發孩子思考,提高孩子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不是把我們的想法強加給孩子。
比如:
“玩具只有一個,你們都想玩,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而不是說:“別搶玩具,不好好玩就別玩。你們要是想不出一起玩的辦法,我就不給你們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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