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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答是:董卿一句話刺痛中國父母:你不逼孩子,將來生活會逼他!你贊同這句話嗎?

對逼孩子的程度理解有差異,有認為孩子的成長要順其自然,隨興趣發展,也有認為,孩子需要父母適當的管教,而不是一味地佛系教育。

其實,在孩子的成長中,父母都會對孩子進行教育和監督,告訴他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也會對孩子的不當做法進行懲罰。

尤其,在媽媽帶著兩個孩子的二胎家庭,老大吼、老二哭,媽媽還要處理一堆瑣碎的時候,面對孩子的問題,吼罵、懲罰經常在上演,因為懲罰的效果基本是立竿見影。

在傳統的教育理念裡,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說法,但是,我們卻越來越發現,打罵、懲罰已經不起作用,甚至讓孩子越來越叛逆。

美國心理學家吉諾特博士說:一個孩子應該經歷自己不當行為所帶來的自然後果,而不是受罰。讓他感到,在一個相互關心的親子關係中,是沒有懲罰的。

在育兒中,懲罰隨處可見。

“跟你說過多少遍,在超市裡不能亂跑,你再亂跑,你別想買你要的恐龍。”

於是,孩子真的不跑了,乖乖的跟在媽媽身後。

一個同事跟我說,有天下班回到家,看到亂糟糟的房間,心情很差,於是,她對孩子做出了懲罰,一個星期不吃零食。

還有一個同事在吃飯時交流育兒心得,給孩子買了一盒彩筆,但孩子卻把牆上、被子上、桌子上,甚至衣服上畫得到處都是,於是,她沒收了彩筆,決定不給孩子用了。

在孩子教育中,為什麼我們喜歡用懲罰來解決?

1.簡單粗暴不復雜

用懲罰來教育,遠比花時間去了解孩子的內心想法,去走進孩子內心簡單得多。

父母只需要吼叫、打罵或是剝奪她的某項權利,就可以讓孩子朝我們所期望的方向“乖乖就範”。

所以,我們會常常使用“你別想得到……”“你不能做……啦”“打你是你自找的”“你必須站在這,好好反省”。

2.起到的效果立竿見影

任何一種教育方式都不是適用任何一個人,而經過試驗後的很多方式,我們也都會感慨:怎麼不管用呢?

有一次,我感受了孩子的需求,並提出了她的感受,但是,最後我還是告訴她:這次,你還是不能買恐龍,因為你這星期的零用錢用完了。

但是孩子卻一直纏著我,我實在沒耐心了,於是,我又開始懲罰她,打了之後,她哭了,在我威脅下,她開始乖乖跟在我後面了,我覺得省心多了。

比起和她苦口婆心的說,很明顯,懲罰更快的實現效果。

3.發洩了被孩子氣到的情緒

當被孩子消耗完耐心,自己的情緒一點就炸,於是,有一種不懲罰你都不行的情緒。

爸爸媽媽仔細想想,在被孩子氣到炸的瞬間,懲罰孩子,是不是還挺解氣的。

懲罰孩子為什麼不可取?

“打完了孩子,自己冷靜下來後,內心很自責,發誓以後,再也不對孩子大吼大叫,第二天又被孩子氣炸了,重演了前一天。”這是媽媽們的共同點。

所以,你發現沒有,其實懲罰,並沒有讓孩子長記性,即使是過重的懲罰,也沒有讓孩子確切的認識到錯誤原因和彌補錯誤的方式。

一個朋友跟我說,孩子(兩歲)總是在她不經意間,就往她臉上打一巴掌,好疼,為了讓她知道打別人是不對的,而且很疼,於是,她也狠心的反打回去,但是,孩子被打哭了,也記不住,下次不能打人。

所以,你仔細觀察就會發現,以暴制暴也解決不了孩子的問題,懲罰,只能是借用外在力量強制性的讓孩子屈服,一旦有機會,她還會再犯。

有次,一個朋友跟我分享,孩子有天把家裡用水彩筆畫得到處都是,彩筆也扔在地上,東一支西一支,她氣壞了,衝著孩子吼了幾句,然後拿來掃把,連筆帶紙全部掃到垃圾桶,在處理這些的時候,孩子一直說,不要扔不要扔,但她太生氣了,她沒有理會。

並且,她那一刻的想法是:你該,不聽話。

然而,第二天早上,她又發現,孩子用剛性筆又在牆上畫。

塞爾瑪.H.弗萊伯格在《魔法歲月》中說:體罰帶給孩子的影響,沒有一樣是父母所期望的,孩子收到處罰會減輕他們對錯誤的內疚感,“體罰”可以抵消他們的罪行,於是心安理得的重複自己的錯誤。

懲罰,除了加劇了和孩子之間的不良關係外,唯一的好處就是,孩子看似乖了很多,但是,實際上,孩子對父母缺少了安全感,也對自己缺乏自信。

李開復曾在《父母對孩子一生的影響》中說:如果常常懲罰孩子、批評孩子,會壓抑他們的好奇心,會讓他們失去自信心,會讓他們不敢去嘗試新的東西。

對孩子是否應該進行懲罰,一直以來備受爭議。

實際上,不懲罰不代表對孩子不管不問,而是,找到一種能幫助孩子解決問題,用更好的方式代替懲罰,讓孩子從根上認識到問題。

遇事採用六部曲,讓更明智的方式代替懲罰

1.明確表達強烈不同意的立場

當孩子犯錯誤的時候,父母不必強忍著自己的情緒,每個人的感受都應該被重視,這時,應該強烈的表達自己立場。

舉例,孩子拿了畫筆,畫得房間到處都是,還不收拾好的案例。

“你用彩筆把屋子畫得到處都是,扔得滿地都是,我很生氣,我太生氣了。”

2.表明你的期望

表達了自己的情緒後,心情稍微平靜一點了,孩子也關注到了自己犯錯了,媽媽還很生氣的事實。但是,這時,還是不能用洩憤的方式,挖苦或是懲罰。而應表明自己的期望。

“我希望我剛剛打擾的地板是乾淨的,希望剛洗過的沙發巾是乾淨的。”

這時,孩子基本知道自己該怎麼做了。

3.告訴孩子怎樣彌補自己的失誤

父母懲罰孩子的目的是為了以後不再犯,但沒有解決當下的問題,孩子始終只是製造問題,然後父母說“不”和懲罰。

而讓孩子彌補自己的失誤,會讓她參與到整個問題的解決過程,培養她遇事解決問題的能力,還避免了重犯這種錯誤的事情。

“你現在去拿掃把和垃圾桶,把地上打掃乾淨,把沙發巾換下來,丟到洗衣機去洗。”

這時孩子按照我說的,開始動手去做,做完之後,詢問我,媽媽,那牆上的怎麼辦?

說明孩子已經意識到自己的問題,並且知道,有些地方畫上去就不那麼容易清除了,以後,不能再畫了。

4.提供選擇

不是所有孩子,都能按照前面的步驟,乖乖的配合父母去解決問題,這個時候,就採用提供選擇的方式。

“你要麼現在去打擾乾淨,要麼以後不能拿彩筆畫了,你自己選擇。”

這時,孩子考慮到以後用彩筆,就會去打掃衛生。

5.採取行動

天下熊孩子各式各樣,有一些孩子,父母做到第四步,依然無動於衷,這時,很多父母都快要抓狂了,但是,只有繼續聚焦解決措施,才能起到教育的目的。

這時候,媽媽就可以採取措施,把彩筆收好,下次,孩子來找,卻發現找不到了。

6.解決問題

在第二天,孩子發現彩筆找不到了,便來問我:媽媽,我的彩筆在哪裡?你收起來了。

“沒錯,我收起來了,因為我不希望,每天辛苦的上了一天班,回到家後,家裡塗的到處都是,或是亂糟糟的,即便很累了,我還得抽出時間去收拾彩筆和那些被畫贓的地方。”

於是,孩子很不高興的走開了,第三天,她又來纏我:媽媽,我很想要我的彩筆,但我承諾我不亂塗,東西我也會自己收好,可以嗎?

我認為,她已經認識到自己的問題,並能自己去想辦法處理,於是,把彩筆還給她。

美國心理學家吉諾特博士認為:懲罰孩子,我們實際上剝奪了她從內心深層對自己錯誤行為的反省過程,而這個過程又是非常重要的。

懲罰孩子不是目的,所有的形式都是為了孩子更好的成長,而通過“明確自己不同意的立場、表明期望、告訴孩子怎麼彌補失誤、提供選擇、採取行動、解決問題”的六部曲思路,無疑是既避免了傷害式懲罰,又能讓孩子參與問題解決中,培養了她責任心。

每個孩子都是獨一無二的,任何教育方式都需要根據孩子的情況,不斷調整、堅持和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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