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的孩子狗都嫌”,說的就是孩子在三歲的時候會進入一個新的叛逆期,會讓家長各種抓狂。
出現的情況大多是:孩子在家裡脾氣特別的倔,做任何事情既不願意聽取別人的意見,也不接受別人的幫助。
明明有時候是他自己做錯了事情,非但沒有悔改的意思,還振振有詞地狡辯,甚至還會“賴”別人。
這種狀態也就是大人常說的“老油條”,孩子的此類行為常常會把家長氣得夠嗆。
但是令家長感到不解的是:究竟是為什麼孩子會出現這樣的行為呢?以及當孩子出現這種行為問題的時候,家長應該做些什麼呢?
事實上,當孩子出現“叛逆”的行為時,其根源並不在這個“行為的本身”,而是在於孩子的內心缺乏一種“敬畏之心”。也就是說,孩子對於其他人以及環境、規則都沒有“敬畏之心”,簡單來說就是他不知道“怕”。
但“敬畏”既不是簡簡單單害怕,也不是畏懼於暴力的“恐懼”,而是“尊敬”他人、“畏懼”規則。
因此,作為家長,要做的不是馬上去改變孩子的“行為本身”,而是應該利用在日常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去培養孩子的“敬畏之心”以及孩子的責任心和是非觀,這才是能夠改變孩子行為問題最根本的方法。
具體要如何操作呢?給家長三點建議:
1、態度大於行為在生活中,當孩子犯了一些原則性錯誤的時候,比如打罵父母、傷害他人。
就是指孩子的行為跟環境中的規則發生衝突的時候,這種就叫做原則性錯誤。
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免不了會出現各種各樣的錯誤,有些錯誤是可以被原諒的,比如不小心打碎了杯子,這種屬於無心之失。
但是原則性錯誤是不一樣的,它是不被允許、不被原諒的。
所以當孩子出現原則性錯誤的時候,家長的態度一定要非常的端正和嚴肅,並且語氣要十分嚴厲地對他說:“你的行為不被允許,我非常的生氣。”
同時還要伴隨一定的處罰行為,比如暫停一次的娛樂活動或者讓他進行一次懲罰性的反思。
當然,家長“行為”只是輔助手段,並且要遵循“不要以行動糾正行動”的準則,比如不打罵和體罰孩子,因為“行為”的記憶是非常短暫的,今天打了孩子轉眼他可能就忘了。
但是“情緒記憶”是深刻的,家長的嚴厲態度會讓孩子更加的重視,他就知道下一次不能這麼做。
2、原則要統一家長定的規則一定要是持續且統一的,切不可因為心情和情緒而朝令夕改。
比如當孩子犯了錯誤時,今天爸爸心情不好就把孩子罵了一頓,明天孩子又犯了同樣的錯誤,可是爸爸心情好就不去追究。
這種沒有原則性的方式會讓孩子對“規則”產生混亂,久而久之孩子就會“蔑視”規則,因為他重視的是父母的情緒而非規則。
3、初建好過糾正家長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儘量不要等到孩子的行為出現問題時再去想辦法去改變他,要知道糾正一個人的行為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只會更多。
正確的做法是,家長首先要知道孩子的性格特點,以及瞭解孩子成長髮育的關鍵節點和一些固有的規律和特點,這樣才能找到適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式。
並且在育兒的過程中要儘量減少因為不當的教育方式而引起孩子的行為問題。
而且,孩子的成長是不斷變化的,這就需要家長不斷自省、不斷地修正自己在教育過程中的一些過失,這樣才能使孩子的行為不出現大的偏差。
孩子在不同的年齡段,他的認知和行為發展規律都是不同的,對他一、兩歲時有用的方法可能到了三歲就不好使了。
因此家長要隨著孩子的成長變化而調整教育的方式,但制定規則、尊重孩子以及共同遵守,這三點是最普遍的教育原則和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