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真的是無比震驚、震碎三觀的一天。知名女星與男友美國同時找了兩個代孕前後生下兩個孩子,然後棄養,一時間網上罵聲一片,震驚聲也是此起彼伏。
且不談法律是否允許,就從情感上,代孕得到的孩子,“媽媽”真的愛這個孩子嗎?
首先,28歲,女性的黃金生育年齡,有能力去生養孩子,這種情況下依然找代孕,可能是擔心身材走樣、事業受損,或者不想受苦。就這點看來,孩子比不過這些外在的東西。
其次,懷孕除了伴隨孕吐、不適、疼痛外,更是一個母親與胎兒建立感情的過程。尤其是到了孕5月,胎兒有了胎動之後,胎兒與母體的那種感情,是作為只提供了一個精子的胎兒父親無法體會到的。找代孕的母親肯定也無法體會這一點,因為她也只提供了一個卵細胞。孩子出生後,嬰兒與母親的天然的親近感也將蕩然無存。
總之,代孕得到的孩子,感情上肯定會有隔閡。
最後,能同意與妻子一起找代孕的老公也是個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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