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引入一個詞: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科學上主要分為人工授精和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技術。通俗來講,人工授精是運用醫學技術將精液注入女性子宮內其懷孕;後者是指從女性體內取出卵子,在體外器皿內培養後,加入經技術處理的精子,待卵子受精後,繼續培養,到形成早期胚胎時,再轉移到子宮內發育。
理解了以上內容,你就明白了,最近上熱搜的“代孕”就是運用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而不同點在於,它是將女性A和男性B的“結果”,“種”在了女性C的子宮內孕育。
通常,結婚組建家庭後夫妻會渴望有一個“愛情的結晶”,但鑑於各種原因,女方的卵子,男方的精子,可能不合格,無法形成一個正常的胚胎。這時候就顯現了輔助生殖技術這一科學技術的巨大進步,為他們送去了福音。
可是,卻有些身體正常人,選擇讓別人代替“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無疑將可能的生命作為商品進行交易,與我國傳統的社會倫理、道德以及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則相違背。不免滋生一系列黑產業鏈。
我國《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第三條: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應當在醫療機構中進行,以醫療為目的,並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有關法律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目前,代孕在我國仍處於不被允許的狀態,國家始終堅持代孕違法的判斷。輔助生殖技術方面的倫理問題內容龐大,希望以上的點滴,有助於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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