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父親之所以獲得了孩子的愛(假如這也能被稱為愛的話),是因為孩子有求於他,那麼這個父親實在太不幸了。
作為一個父親,應該以自己具有的美德和擁有的本領得孩子發自內心的尊敬,以自己的寬容、仁慧、友好和善良贏得孩子的愛戴。貴重的物質即使被燒成了灰燼仍然是有價值的;高尚人士的遺骸與遺物,人們一向十分敬重。一個一生充滿光環的人,即使到了晚年也不會衰朽,他們依舊會受到人們的尊敬,尤其是子孫後代的尊敬。一定要用理性好好培養子孫後代的心靈,使他們牢記自身的責任;不要用物質去強迫或引誘他們,更不要採用野蜜的手段或對孩子施加暴力。
泰倫斯曾說:“如果你認為,透過施加暴力建立起來的權威,比透過百般呵護建立起來的權威更加牢固、可靠,那隻能說明你愚不可及,至少我是這樣認為的。”
在培育孩子稚嫩的心靈方面,我認為採用任何體罰的方式都是不合適的。塑造孩子的心靈是為了讓他們追求榮譽與自由,而採用強迫和壓制的手段只能使孩子身上充滿一股奴性。我始終認為,如果憑藉理性、智慧和靈巧都無法達到目的,那麼藉助武力更不會取得什麼效果。我就是這樣被養大的。小時候,我只捱過兩次皮鞭,而且都打得非常輕。對於自己的孩子,我也堅持這樣做。不過,遺憾的是,他們都在很小的時候就死去了,我只有一個女兒幸運地存活了下來。她長到6歲多的時候,即使是懲罰她的過失,我頂多也只是輕聲訓斥她一下。我知道自己的方法是正確的,即使當我對女兒感到非常失望的時候,也不是說我教育她的方法出現了問題,而一定是另有原因。假如我有兒子,我會更加慎重地對待他,因為男孩子不像女孩子那樣長大後要侍奉人,男孩子的身份比較自由。我是多麼希望自己的兒子是一個自由、獨立的人啊!動不動就用皮鞭抽打孩子,只能使孩子變得更加怯懦,或者使其更加邪惡。除此之外,我實在看不出還有什麼別的效果。
我們肯定都想得到孩子的愛吧?我們肯定不希望孩子的腦海中裝有巴不得我們死掉的想法吧?(雖然孩子有這種想法是不正當的、不可諒解的。古羅馬歷史學家泰特斯·裡維厄斯認為,一切罪惡都是以不理性作為基礎的。)那麼,我們就竭盡所能地為孩子創造一個愉快、合理的生活環境吧。為此,我們實在不應該過早結婚,否則,我們就不會比兒女大多少。如果出現了這種情況,將來我們教育孩子時會出現很多困難。當然,我這話主要是針對貴族階層而言的。貴族階層的日子過得既悠閒又自在,正如大家所說的,他們是依靠年金過日子。而其他社會階層就需要賺錢謀生了,如果他們兒女眾多,而且孩子們都在身邊,那可真是一種理想的生活,因為子女是這個時代可以發家致富的新工具。
我是33歲時結的婚,據說,亞里士多德主張35歲時結婚,對此,我完全贊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