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就目前的技術發展來看,應該大致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家庭男女雙方同意代孕,找腹生子,不管男女雙方是否具有完備的生育條件;第二種,應該是男性購買卵子,找人生產,是一方的行為。應該不會有女子找完精子又找子宮的情況吧,也許有,但一定極少。
目前的技術發展,不管怎樣的前沿,生孩子最終是要找到一位女性,而這背後推動的力量就是資本,當然還有人的貪婪與無知。假如這個現象合法,那麼女性的地位會是史無前例的到達最低等,所以,那些不堪生育將之推卸給她人的女性,你們自己不是在抬高自己,而是重重的摔下了自己,相對的那些承受著代孕的女性,不管你獲得了什麼,你是在卑賤的取得的同時,也卑賤的斷送了自己的地位,這不是個人意志的隨意表達,整個女性的地位需要所有的女性為之爭取。
在技術沒有突破到男性也可以移植子宮,進行生育的時候,任何的支援代孕的女性,都要死死的守護住自己的子宮,守護住這份榮譽與辛苦。
男性在孩子生下的那一刻意識到自己當上了爸爸,而女性是在受精成功之後就當上了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