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媽媽都有這感覺:“平時我讓孩子做什麼,他不是磨磨唧唧、拖拖拉拉就是要跟你講條件,一點也不配合。老師的話就像聖旨,比什麼都管用,他都不用我們提醒,自覺地就照老師說的做。”
其實,仔細觀察都會發現,孩子自從上了幼兒園小學開始,總是在學校要比在家表現好。
同樣是一個孩子,為什麼會有這麼大的差距呢?仔細分析,如果從家與學校的規則上考慮,有2個原因值得家長反思。
01
學校環境中有清晰明確的規則。
杜布森博士著作《勇於管教》中說:“如果懸崖邊上設有欄杆,那麼人就敢靠著欄杆往下看,因為不會害怕摔下去;如果沒有欄杆,大家在離懸崖很遠的地方就停住了,更別說站在懸崖邊緣往下看了。”
欄杆就是規則,就是行為的界限。明確什麼事能做,什麼事不能做,孩子心中就會有規則。有規則的孩子會有安全感,相反,沒有規則的孩子就沒有安全感,因為他不知道安全的尺度在哪裡。
而許多家庭中呢?家長說教挺多,卻很難說出幾條明確的規則。孩子的行為沒有一個具體的參照標準,就不容易形成好的行為規範。
02
學校獎懲分明
有了規則,執行才能有效。在學校中,老師對於規則會嚴格執行,不會隨意妥協更改。比如學生打架生事,上課偷看課外書等,就會給予相應的懲罰或批評;誰上課積極回答問題、幫助同學、作業寫得全對,就會給予表揚或是小紅花的鼓勵。
在家裡,孩子一般為達到目標而哭鬧或撒嬌,家長為了減少“噪音”或“煩惱”而妥協,很難堅持原則。尤其是隔輩家長養育,都以孩子的需求為第一要務,分分鐘不能冷漠,導致孩子以自我為中心,“家裡規則”分分改變,讓孩子不明白“獎懲”的界限與尺度。比如說好了只能看30分鐘電視,孩子哭著還要看,家長心一軟,就讓孩子繼續看。
還有的家長,對孩子缺少肯定和鼓勵,只會抓住孩子的缺點,看不到他的優點,孩子被認同、被欣賞的心理需求長期得不到不滿足,形成習得性無助,也影響了他的表現。
從這兩方面,我們可以看到:“家有家規”是很有必要的,但堅持規距和定規則一樣重要。
第一,規則要由家長與孩子一起商量,定好後,要寫出來,貼在家中顯眼的地方。尤其對於處於幼兒園、小學階段,是孩子習慣養成的關鍵期,定規則,家長一定要重視,從生活細節、親子互動等各個細節認真地確定,並明確獎懲分明。比如9點前必須上床睡覺、玩完玩具必須自己收好放回原來的地方、電視只有週六週日可以看30分鐘,等等。他做好的話可以受到什麼樣的獎勵,做不好要受到什麼樣的懲罰。
第二,規距定好後,就必須堅持。
家長是孩子的榜樣,對於家好的規則,家長一定要以身作則,守住自己的底線,不要讓孩子覺得規則是可以隨意被打破的;獎懲分明,做的不好需要讓孩子接受懲罰,做得好的地方也要及時肯定、鼓勵孩子。
每一個孩子都有極強的自尊心,所有孩子都在內心會渴望自己變得更好,只要家庭氛圍親和,規則適當,長期以往,孩子就會養成良好習慣,無論在家還是在學校,都會積極表現,努力做好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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