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熟蒂落,種子熟了就要破殼而出。都是要建立自己的生存體系。兒童也是如此。
兒童在母體內稱之為胎兒,生活在寄生的關係中。出生以後稱之為嬰兒,飽受保育呵護,仍然處在寄生關係中。只不過是換了空間而己。吃喝拉撒睡由生理行為漸漸的轉變成意識行為。對新空間的認知、學習、適應也是潛意識的被動的無條件的。到了三四歲開始主動,翻箱倒櫃,拆東卸西,遭貓逗狗,問這問那,向我們提出越來越多的為什麼。
到了10歲左右,由於兒童經歷了幼兒園和學校的這種半自主半獨立的生存環境,獨立自主的意識、體系、操手己顯雛形,追求自由的(這真正是純自由的)慾望強烈萌生。
從表象上看,兒童往牴觸所有對他的約束行為。包括我們對兒童從小到大一以貫之的保育式的呵護和關愛。甚至兒童有時自知錯了也要堅持以示存在。他就是要徹底摧毀寄生關係。建立他自己的王國。
對於兒童的這種表現,人們稱之為叛逆,這個時間段稱之為叛逆期,同時付之於各種相應的對策。這是極其錯誤的。
人們所謂的“兒童叛逆期”,事實上是人生的一個很重要的里程碑,應當稱之為“兒童成熟期”。
兒童成熟期,就是一顆人的種子,經過父母對胎兒、嬰兒、幼兒、兒童這些階段的精心耕耘保育,種子成熟了,開始脫殼而出。他要落地、生根、發芽、成長。
地,就是人群、社會。生根,就是建立自我的關係體系。發芽,就是追求自己的慾望。成長,就是要長出自我的模樣。
在這個時期,如果我們的監護人仍陶醉於自己對兒童的保育情懷中,那肯定是會遭到反叛的。
不是兒叛逆,是我們的愛太牢籠。如果把一顆成熟了的種子強制在殼裡,讓他找不到適宜自我生存的地方,是多麼殘忍的事?!我們造就的巨嬰還少嗎?
那麼我們應當怎麼作呢?我的觀點是:(1)非常高興的期待兒童這一時期的到來,因為它是兒童成熟的標誌;(2)因勢利導,言傳身教潛移默化,將人性的感性關係轉換成親情理性關係。如長幼尊卑,忠孝節悌,禮義廉恥,仁義禮智信,等等。這些不是古人的發明,而是古人的發現。不是古人的規定,而是人性之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