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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讓人很同情的群體,他們因為某些原因無法用自己的身體孕育出一個健康的寶寶。

為此,這其中的一部分人還在吃著以前流傳下來的老偏方,急切之下甚至會去廟裡虔誠求子。

我們知道這種方法大多是沒有用的,所以他們之中的很多人到最後也沒能生下孩子,只能留下此等遺憾。

可是社會在發展,科技在進步,一部分有經濟實力但無法生育的人,以及極少數有經濟實力也有生育能力卻不願承受10月懷胎及分娩之苦的人也在這方面得到了實惠。

隨著“試管嬰兒”技術的日漸成熟,“代孕”一詞也漸漸變得廣為人知。

它在實際意義上為很多不孕不育患者解決了生育難題,也是我國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明令禁止“代孕”的部分原因。

然而,我們總是無法忽視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受益的還是那些有經濟實力的人,大多數無法生育的夫妻一樣沒有能力承擔“試管嬰兒”或者“代孕”的費用和風險。

這裡說說我身邊的一個例子吧,說實話也是這次鄭爽代孕棄養事件被吵得沸沸揚揚之後我才知道的,因為很“打臉”,所以現在被人扒出來在私下“津津樂道”。

說的是我丈母孃家一個鄰居的女兒,聽說當年還上了本科學校,學歷有了,模樣也不錯。

然而人如果總在受外在誘惑的話,難免犯一時糊塗。

她不知從什麼渠道得到了招聘“代孕媽媽”的資訊,在找工作屢屢受挫的壓力和物慾的促使下,她聯絡了對方。

她沒有什麼不良嗜好,各方面條件也不錯,所以成功被“聘上”。

經過一個多月的反覆確認之後,她走上了“代孕媽媽”的路。

大學畢業之後不久,她便從同學中“消失了”,一年多後再次出現,已經儼然一個“小富婆”。

同學們驚歎她的能力,她也成了老家左鄰右舍“別人家的孩子”最惹眼的一個,就連我妻子那時也被我丈母孃說過:“你看人家某某,就比你大一歲,畢業才多久啊,就掙了那麼多錢。人家戴的一副眼鏡都7000多吶!”

後來她也結婚了,物件是當地一個條件還行的男的。

然而,這麼多年下來,他們卻一直沒有孩子,男的也一直在跟她鬧離婚。

她幫人代孕的事情慢慢地也被人知曉,只是知道的多是熟人,也沒有廣泛外傳。

農村人之間本來閒言碎語也多,以前羨慕她的人聽說那件事之後,背後也有了鄙視的眼光。

事實就是這樣,人們發現某種正能量之後,都會去極力維護,但是當他們發現自己維護的東西被人踐踏之後,那種感覺被欺騙的憤懣也會促使他們站出來落井下石,這就跟最近的鄭爽事件一回事。

人們很容易覺得,你不僅侮辱了我的智商,還傷害了我的感情。

所以鄭爽事件開始不多久,她的事情也被人說開了,我也就從丈母孃那裡聽到了她的故事。

男方始終不承認自己有問題,去醫院檢查之後也確定沒有問題,問題最終還是指向了她。

男方最不能接受的是,醫生說她有生育史,現在不能生育也是因為之前曾經受到過創傷。

我們不知道她在得知自己不能生育之後有沒有後悔過、有沒有嘗試也找人代替自己孕育。

我們知道的是她家的經濟情況很不樂觀,原因是她就沒有正經上過班。

我想,她現在可能是欲哭無淚吧!

她確實是“犧牲”了自己幫助了一個需要幫助的人和家庭,也得到了不菲的報酬,可是到她自己需要幫助的時候,卻發現自己根本沒有能力接受同樣的幫助。

關於“代孕”,我們大都知道它的概念,我們也知道在國內是不被允許的,但也沒有被明令禁止,私底下還是有很多人在從事這樣的行當,而且已經形成成熟的產業鏈。

我們只站在個體的角度來看待“代孕”這件事對女性的影響,以及不論出於何種目的選擇“借”出自己的子宮替人生子之後所要面對的問題。

首先,往小了說,我所說的那個例子或許就是底層女性如果選擇幫人“代孕”要面對的最現實的問題。

你可以把自己的行為看得很高尚,別人也可以看得很高尚,得到幫助的人更可能對你感恩戴德,並且給你一些物質上的補償。

所以我想說的是,肯站出來幫人代孕的多半不是“雷鋒”,她是有目的的,也是有某方面需求的。

我說這個也是想杜絕個別人會說出“人家是光榮的、高尚的、在捨己為人的”這種在代孕廣告中才有的洗腦之辭。

當然,如果您覺得您能承擔我所舉例子中的那種後果,你也可以當我什麼都沒說。

其次,鄭爽事件就已經給我們提了一個醒:代孕糾紛在當前無章可循。

她的事情能鬧得沸沸揚揚還是有她自身優勢起了很大作用的,換做是普通人,誰會去關心你那點破事兒,最多也就當成一個笑話來看。

當然,一個沒經受過10月懷胎之苦、瀕死分娩之痛的女人,是無論如何也無法很快建立起與孩子之間的感情的,所以她的拒養咱們還是能理解的。

她倆的糾紛,也是基於此。

那麼,如果她是個普通人,她又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呢?

我們都知道代孕在國內是不被允許的,所以這裡面的正當與不正當的權益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援。

可以說,代孕協議的簽署從最開始就是沒有法律約束力的,不論是委託者還是代孕者都要承擔巨大的風險。

說得通俗點,這是有錢人的遊戲,他們多半能透過各種手段維護自己的利益,而代孕者往往不會從這個群體裡出現,他們多半也沒能力維護自己的權益。

再者,你可知道,你的“犧牲”給自己帶來的收益,遠遠比不上這個行業裡的“中間商”?

其三,往大了說,如果代孕合法化,那將是底層女性徹底淪為生育工具的“實錘”。

如果說代孕都是在幫助那些真正無法孕育子女的家庭,那也無可厚非,從某種意義上講,能幫人孕育出後代,也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情。

可是,事實又如何呢?沒有鄭爽事件的提醒,咱們也能知道個大概,至少我們知道某個群體可能是“重災區”,很可能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受到牽連。

這一點,我們等著吃瓜就行了,也無需操心。

可我們總得操心一下有關自身利益的東西。

如果有錢人都可以透過這種方式來逃避懷孕生子那種痛苦的話,替代他們承受痛苦的,只能是底層的普通女性。

是的,你是可以得到一些很實際的利益,比如一筆錢,可是你也無法忽視自己成了真正意義上“生育工具”的現實。

因為很多女性在抱怨自己的孩子是“給別人生的”,覺得自己就是婆家人的“生育工具”。

如果給自己和老公誕下子嗣就成了“生育工具”的話,這種真正替他人生孩子的行為是否更算是在做“生育機器”了呢?

答案不言自明!

其實,自86年第一位試管嬰兒的誕生,以及96年國內首例代孕母親試管嬰兒在北京的誕生之後,主張代孕合法化的人一直都有。

當然肯站出來說話的可能多是醫者,所謂“醫者父母心”,我想,他們的初衷肯定是美好的,因為現實中確實存在很多需要這方面幫助的人。

可是,就我們目前的情況而言,“代孕”產業的真相真不是他們想象和描述的那麼簡單和美好。

現階段的醫療手段或許可以保障不會出現我所舉例子中的那種代孕之後自己無法生育的問題,但另外一個層面呢?

沒有法律依託,你在裡面寄託的擺脫貧窮、改變命運之類的想法不過是個虛幻的泡影,而且在事實上你冒著生命危險所得到的回報,也已經是被“中間商”給大大地剝削了一層的。

關鍵是能真正得到事前約定好之回報的可沒那麼多,有多少年前的代孕媽媽是被欺騙、被裹挾過來的?又有多少在後來的糾紛中佔到便宜的?往年的新聞中,多少能找到一些線索,有時候就連我們身邊也能有跡可循。

搜搜吧!不列舉了,太多太多!

你不爽?那沒辦法,沒人能替你維權!因為你本身就處在黑色地帶。

自始至終,年輕女孩兒試圖透過“出租”自己的部分身體來換取收入都不是一個正確的價值取向,切不可走這條捷徑。

未來我不知道,至少現在不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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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家有院子別空著,有多少種多少,耐寒耐旱,而且果實吃不完
  • 為什麼說男孩子情感更柔弱?難道不是女孩子更柔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