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這是當然無疑的,所以家教特別重要。一個人成年之後,是個什麼德性,幾乎都是父母小時候教訓的結果。所以也有人說:“每一個問題兒童的背後都有一個神經質的母親……”
但是,今天我們想說的是——你家的孩子啥時候能出師?
既然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孩子自然也學成出師的那一天。但是很多父母顯然對此理解錯誤了,一輩子都把孩子護在身上,讓他一輩子都出不了師。
之所以突然想起這個問題,原因是剛剛看到鄭爽的父親鄭成華的影片道歉。其實影片裡講的某個情景,我是認可的。但是,聽得最刺耳的,就是鄭成華不停地在說:“我們做家長的……”
我的天啊,鄭爽已經30歲了,就算選擇代孕的時候,也是二十七八歲了,還結了婚。一個成年人,哪還有什麼家長?
你去查查關於家長的定義——一般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監護人(自然人)。如果鄭爽還是未成年人,闖了禍,做父母的自然應該出來承擔責任。但是,她是一個成年人呃?把事情搞成這樣,不自己出來道歉,倒是父母自稱家長出來道歉。真是讓人迷惑不解。
所以養不教父之過。孩子犯錯,做父母的當然有教育上的錯誤。但是,當孩子長大成人之後,他就必須自己來承擔一切後果。
近些年來,不知道什麼原因,總是會有一些做父母的覺得,30歲的人還是個孩子。沒錯,在父母面前,你永遠都是個寶寶。但是在社會這個大染缸裡,在法律和道德的層面上,你是一個成年人,不會有人問你是誰家的孩子。你要犯了法,該判就得判,就算你爸是李剛也沒用啊。
所以,看到這樣的父母,我們就知道,他家的家庭教育是出了問題的。這樣教育出來的孩子,不是媽寶是什麼呢?一個正常的父母,一定要在孩子18歲生日的時候告訴他:“你已經是一個成年人,將承擔起你一切言行的一切後果!”這應該是莊重的一課,是一堂關於成年的教育課。
自那以後,他就要出去面對一切了。你可以繼續是他傾訴和交流的物件,做他累了倦了的港灣,甚至可以幫助他一起渡過難關,但是,你不再是他的家長,也不能再替他承擔責任。
學生有畢業的那天,學徒也有出師的那一天。你可以是他的第一任老師,但不可能永遠是他的老師。你可以用一生來守護他,可你守護不了他的一生。因為你終究會老去,而他必須獨自面對人生的一切風雨。
讓你的孩子“出師”吧,在他18歲那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