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五口,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和五歲孫子一起去打折商店去挑選物品。
爺爺、奶奶和媽媽沉浸於選貨的樂趣,爸爸一直把玩著手機,時不時笑笑。
終於一小時快過去了,要去買單了。
爸爸對孩子吼著:你起不起來,不起來就把你丟在這裡。
爺爺接著說:我喊一、二、三,還不起來我們就不要你了,爺爺重複了兩遍無果。
媽媽這時候過來了把孩子扶起來:快起來,你怎麼這麼不乖,再不起來我們就走了。這個時候,奶奶和媽媽的態度是一樣的。
在我看來,孩子沒有不乖這回事,也沒有所謂的行為偏差,有的只是我們還未了解的真相。
我們的孩子不會說父母不乖,我們也很少說某個大人不乖,卻把這樣的字眼用在孩子身上。
如果父母能夠採用方法對待孩子,對父母而言,家庭生活將會減少紛爭,對孩子而言,家庭生活也會更快樂。
原則一:孩子和成人一樣,有一些很重要的基本需求,而且他們也會努力不斷地做一些事情來滿足自己的需求。
原則二:孩子並不是不乖,他們的行為只是為了滿足一些重要需求而採取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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