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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看到這樣一個影片,一個男人對著螢幕讀著提前準備好的稿件,內容是如果家庭條件一般,孩子要吃40元一斤的草莓,給不給買?

他的答案是不給買。因為對於孩子來說,有些事只要開了個頭兒,就會沒完沒了。

他會今天要吃,明天也要吃,後天還想吃,甚至大後天還會讓家長給買車釐子。

做家長的一定不能給孩子開這個頭,有了第一次後面就控制不住了,所以堅決不要給孩子買。

不知道大家怎麼想的,我是覺得,如果他用幾千塊一套的樂高或者幾百塊的玩具做比喻,這個觀點我還是認可的。

可是孩子要吃個草莓,哪怕家庭條件再困難,做父母的一次都不給買,我覺得這對於小孩子來說,確實過於殘忍了。

我的理由很簡單:讓孩子生出來遭這個罪幹嘛?生了孩子,家長就要保證基本的物質,做父母是有責任的。

然後就有網友回覆我說,草莓不算基本物質吧?再說了不吃草莓就受罪了?

我本來不想回復,但又好奇是什麼樣的人能說出這樣的話,就點開了這位網友的主頁。

從她發的影片裡可以看出來,她是兩個孩子的媽媽。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感覺挺同情她兩個孩子的。

我不知道在這位媽媽的概念裡40一斤的草莓不算基本物質,那什麼算?5000塊錢一學期的託管?還是3000元一個季度的補習班?

如果40一斤的草莓都嫌貴,那要如何去負擔200一節的藝術課呢?

如果託管、補習班都不算基本物質,咱都不去上,只讓孩子去學校讀書,你覺得他將來能拿什麼跟那些博學多才的孩子競爭呢?

光靠學習成績嗎?這顯然是不夠的啊。更何況現在的教育環境,不在外面補課的孩子,想要成績拔尖,真是太難了。

這就回到了我的觀點上,既然知道自己給不了孩子未來,將來孩子想要出人頭地,必須要流血流汗,拿命去拼,那幹嘛把孩子生出來遭罪呢?

我想著家長這樣的覺悟,兩個孩子實在可憐,我不死心,又回了一條:

草莓,不是奢侈品吧?是算在衣食住行當中的吧?食,那怎麼就不是基本物質了呢?

然後這個媽媽又給我回復,不吃草莓又死不了,不吃飯不行。

我真的不理解為什麼在這個時代,還有人用著我們爺爺奶奶那輩人的“生下來、餓不死”的思想養孩子,是嫌自己吃得苦不夠多,讓孩子也一起嗎?

看到這些,我真的滿腦子都是"做父母是世界上責任最重的事情,結果卻絲毫沒有考核標準"這句被說爛的話。

這要是擱以前,我肯定要好好跟她掰扯掰扯,但是這次,我什麼也沒有再說。

因為我長時間回覆粉絲的經驗讓我知道,再說下去也是徒勞。

在我初做自媒體時,我一直認為那些不守規矩、沒有教養、不明事理的人,只是因為沒有人告訴他這些道理,如果他們知道了規則,就會改變。

因此我儘可能地在文章裡不出現生澀的詞彙、複雜的句式,我只是想用最通俗的闡述,讓每一個人都能看懂我的文章、明白我的觀點。

但是很遺憾,我還是經常被網友攻擊。所以在很長一段時期內,我不停地在找自己的毛病。

只要有粉絲在我的文章下面提出質疑,甚至沒讀懂我的意思就開始抨擊我的時候,我就覺得是自己文字表意還不夠清晰,容易引起閱讀歧義。

當我耗費了極大的耐心去解釋之後,卻發現無論我跟那些粉絲如何交流,甚至用爭論的方式,也改變不了他們的認知。

反而我會因為跟對方說不通,或者對方根本認識不到我們說的不是一件事,讓我生一肚子氣。

從那一刻我終於知道,人們看問題的角度,是由他所處的立場決定的。他們的經歷、見識、生活環境等等因素,都影響著他們看問題的角度。

那些他們沒有見識過的、不願意相信的事情,對他們來說就是錯的。無論你怎麼解釋,他們還是想用自己的思維邏輯看待世界。

這也就是所謂的“井蛙不可語海;夏蟲不可語冰”的道理吧!我們又何須在明知結果的事情上浪費時間呢?

就像有位網友說的,兩個人爭辯,最終誰會獲勝呢?閒的那個人!只有那些有充足時間去浪費的人,才會願意花時間和精力對牛彈琴。

當我們意識到彼此觀點衝突並不可調和的時候,那就誰也不要試圖去說服誰,趕緊終止對話就行了。

留著那個時間和精力,哪怕給家人多炒一道菜,還能讓生活溫馨幸福呢,何必在不值得的人身上浪費時間呢?你說是吧?

——END——

文字/晨涵 插圖/網路 校對、排版/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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