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育兒>

前幾日,席席老師收到一位媽媽的來信。

她說,自己8歲的女兒玲玲,5天沒跟她說話了。

玲玲有個一邊寫作業一邊看動畫片的壞習慣,一直沒改掉。

那天媽媽檢查作業時,發現孩子犯了一大堆常識性錯誤:

比如,前面明明用豎式寫著20-18=2,後面的空格中,她非得寫上個3;

比如,抄寫漢字“白”,一行中,她總得寫上那麼兩個“日”。

眼看著就要期末考試,粗心的毛病沒有半點改正的跡象。

心急之下,媽媽順手打了女兒一耳光。

沒想到孩子的拗脾氣上來了:

早晨,穿好衣服、洗把臉,抓起桌上的雞蛋和牛奶,一聲不吭背起書包就往外走;

放學後,悶聲扒拉幾口飯,吃完就躲進自己的臥室。

想跟孩子說聲“對不起”,人家直接不搭理;想坐下來跟孩子好好談談心,卻連臥室的門都進不去。

有事就喊爸爸,媽媽成了妥妥的“透明人”,一副“我就不跟你說話”的姿態。

席席老師聽了,心裡也是一陣心酸:才8歲,因為媽媽的一耳光,開始“記仇”、“反抗”。

很多家長潛意識裡認為,孩子不聽話,打一頓就好了。然而,讓孩子聽話的有效方式,不只有“打”吧?

孩子該不該打,先看合不合理

之前,席席老師和孩子一起坐公交車去動物園。

前面一個6歲左右的男孩,車子還沒停穩就迫不及待往下衝。

好在被爸爸一把拽住,沒從站臺上摔下,一個踉蹌跌在路人身上。

一記響亮的巴掌“啪”地印在驚慌失措的男孩臉上。爸爸一臉怒氣,惡狠狠地瞪著他:“還跑不跑?”

只見男孩閃著淚光,抓著衣袖擦了一把,硬是把淚憋了回去。

在很多成年人的育兒觀裡,“孩子瞎跑,打一頓就好了,長記性!”“孩子太淘氣,多吼幾句就管用了。”

但,打,要打得合理;罵,要罵得在理。

不合理的,根本沒必要。孩子不會心悅誠服,反而更叛逆。

比如,大庭廣眾之下,事先沒有跟孩子講清楚不能這樣做。如果孩子做了,被那麼多人看到自己捱打,心裡肯定不舒服。與其因為打孩子,大人小孩兩傷,不如先壓制下情緒,拉回家再教育嘛。

比如,孩子犯的錯,正是家長在做的事情。這時完全不聽孩子的解釋,也不進行教導,不問青紅皂白就揍一頓,孩子的內心該有多悲痛。

比如,在暴怒之下,把小孩當出氣筒,借教育之名,行發洩情緒之實,會給孩子一種“爸爸媽媽是因為不愛我才打我”的印象。

而對於那些行為亢奮、有神經障礙、十分敏感、曾受過情感傷害的孩子,更是打不得。要是他們做出離家出走的舉動,或者遇到意外,想後悔都來不及。

孩子第一次犯錯,家長的迴應很關鍵

有網友講過被暴揍的事。

14歲那年,看著大人抽菸的樣子很酷。自己也偷偷去小賣鋪買包煙,躲在鄰居家牆根下,和小夥伴一起“享受”。

結果回家,爸爸聞到他身上散發的煙味,上來就是一頓暴揍,邊打邊罵:“熊孩子,是不是抽菸了?你這個樣子還像箇中學生嗎?”

他邊躲邊喊:“抽菸怎麼了?你不也都會嘛。”

爸爸聽後下手更重了:“成年了再抽也不遲,現在還小,影響的是你自己。”

從那以後,他再也沒有把吸菸當成向小夥伴炫耀的本領,至今也沒有學會抽菸。

小時偷針、大時偷金的故事,大家都不陌生。

第一次,孩子從對門賣姜婆婆那裡拿了一塊姜,母親樂呵呵地誇兒子真聰明。

第二次,孩子順手從貨郎擔貨裡拿了一根繡花針,母親笑眯眯地誇兒子有用。

第三次,孩子把隔壁家的老母雞偷回家,母親知道後也沒有制止。

慢慢地,拉人家馬、偷人家牛,連大戶人家的金子、銀子,孩子也敢偷。最後被官府抓到判刑。

面對孩子犯錯,絕對不能放過第一次犯錯時的教育,要跟孩子說明錯在哪裡、正確的做法應該是什麼。

否則,會讓孩子覺得“我這樣做,就是對的”,不僅不會對自己錯誤的行為負責,還可能弱化孩子如何建立良好行為的問題,從而導致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犯同樣錯誤。

打孩子的目的不是懲戒

席席老師聽媽媽們講過這樣一件事情。

4歲兒子在幼兒園門口哭鬧,死皮賴活不進去。

媽媽連拖帶哄也不管用,便對孩子爸喊了句:“你也不管管!”

孩子爸一把拎起孩子,夾在腿上,照著屁股就是一巴掌。

哭鬧戛然而止,靜默幾秒後,傳來爆炸般的哭喊。

媽媽埋怨爸爸:“哪有你這樣管孩子的?”

其實很多父母就是這樣管孩子的,以愛之名,揮舞著“巴掌”,發洩著可怕的情緒。

管用嗎?短時間內是管用的,對孩子的傷害卻是長久的。

中國式管理之父曾仕強講過和孩子的一件小事。

孩子小時候,喜歡拿著彩筆在牆上亂畫。

曾仕強特別生氣,但又覺得責罵沒有意義,便笑著對孩子:“原來你這麼會畫畫,爸爸居然從來沒有注意過。”

曾仕強接著說:“你以後畫完的畫留存好,週末拿回去給祖父看看,看你是不是畫得很好。”

孩子犯了難:“爸爸,畫在牆壁上怎麼拿得回去?”

曾仕強趕忙順勢說:“對呀,怎麼我沒有想到,你要怎麼才能拿回去?”

孩子立即說:“要畫在紙上啊!”然後屁顛屁顛地找紙畫畫去了。

小孩做錯事,與其責罵體罰或滔滔不絕地說教,不如換種方式進行示範和引導。

引導的目的,是讓他們知道“應該怎麼做”,而打孩子,充其量只能讓他們知道“不能做什麼”。

懲戒有方法,要用對方式

家教是把雙刃劍,用得好,幫助孩子培養好性格;用不好,給孩子帶來心理上的創傷。

犯錯的孩子可以打,但必須用對方式。

1.建立家法,及時懲罰。

王濤博士在《愛與規矩》一書中提出,每個家庭應設立自己的家法,也就是我們說的規矩。

比如:不能欺騙、不能偷盜、不能做危險的事情,等等。

一來設定安全邊界,讓孩子明確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清楚地知道自己哪裡錯了、該受到什麼懲罰。

二來保護父母與孩子的關係,讓孩子明白:不是爸媽要打你,而是規矩要打你,爸媽也只是執行者。

三來可以限制家長,如果孩子沒有犯原則性的錯誤,儘量不要動手。

即使要打,也要注意,孩子的後腦勺碰不得、扇耳光不可取、後背拍不得、腹部更是打不得。

2.選對時機,順勢引導。

懲罰要及時,隨錯隨罰,不翻舊賬。

多數情況,比如孩子在公共場合上躥下跳、大喊大叫,要在第一時間立刻制止。

但有些時候,比如,做客或待客時,在眾人前給孩子留點面子,可以點到為止,事後再細談或懲罰。

千萬不要在生氣狀態下打孩子,更不能經常打孩子。

要知道,打皮了、罵聾了,“軟硬不吃”、“刀槍不入”的孩子更難說服。

3.講究藝術,學會“智”取。

有位媽媽和孩子一起等地鐵時,孩子不小心把水灑在站臺上。

媽媽擔心乘客滑倒,立馬拿出紙巾俯身將地擦乾淨,覺得不放心,又擦了一遍。

比起生氣地跟孩子說“你怎麼這麼不小心”,媽媽的這個動作更容易讓孩子學會犯錯後該如何處理。

也有媽媽發現自家孩子在電梯裡撒尿,當即在業主群發了一條道歉的簡訊,並處罰孩子打掃一個月的電梯衛生。

比起“打”,“做”更有效。

前蘇聯教育實踐家蘇霍姆林斯基說:“教育技巧的全部奧秘,就在於如何愛護兒童。”

打不是唯一辦法,罵也不是最佳解決方案。

孩子在成長過程中,難免會犯錯,父母越平和地對待,孩子越順和地接受。

不妨少點批評、多些鼓勵;少點責任、多些耐心;少點冷漠,多些關注。

願每一個孩子都能被溫柔以待。

2
  • 家有院子別空著,有多少種多少,耐寒耐旱,而且果實吃不完
  • 我的孩子,你的小名叫“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