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晨小小年紀就讓他的媽媽愁得不行。 因為孩子有“小偷小摸”的習慣,並且還不是第一次了。
有一天,晨晨媽媽又發現自己錢包裡的錢不見了,心裡琢磨著是不是晨晨偷拿了,心裡七上八下的。 晨晨放學之後,媽媽開門見山地問他:“你把媽媽的錢拿去做什麼了? ”晨晨臉色變了一變,誠惶誠恐地說:“買了一個遊戲光碟,剩下的請別的小朋友吃東西了。 ”晨晨媽媽有點頭大:果然是他! 怎麼辦? 要打他麼? 媽媽盡最大的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對晨晨說:“你這是小偷的行為,知道嗎? ”接著教育晨晨“小時偷針,長大偷金”的道理。
隨後,晨晨媽媽還想了一個辦法:孩子不是缺錢麼,那就給孩子固定的零花錢,這樣總能不偷錢了吧? 於是,媽媽決定每個星期給晨晨一些零花錢。 有一天,媽媽在房間午睡,聽到硬幣掉在地上的聲音,心裡一驚:難道孩子又在偷錢? 她躡手躡腳地走出房門看,果然看見晨晨偷偷摸摸地躲在廚房,拿著媽媽的錢包在翻。 媽媽都快氣炸了:“你怎麼能這樣! ”
現實中,有很多孩子都有過順手牽羊,小偷小摸的行為。 對孩子的這種毛病,來訪的家長通常都特別生氣,不是打就是罵,但收效甚微。 如果自己家的孩子也有這樣的問題,你是否也在發愁如何幫孩子改掉這個壞習慣?
上幼兒園的孩子,如果從超市裡將薯片帶出來,或者將別的小朋友的玩具“順走”,這些行為僅僅是孩子淘氣,而不能說是“偷”。 如果你家的孩子正在上幼兒園,那麼他拿東西很可能是因為他不清楚“拿”是需要付出代價的,不懂得花錢來買,也不知道不打招呼就隨便拿東西是錯誤的行為。 他們的腦中還沒有“我的”與“別人的”概念,道德觀念尚在發育中,沒有完全形成,這僅僅是原始意義上的“愛物”行為。 因此,你發現自家的孩子偷拿東西的時候,不要責罵孩子,給孩子太多的責怪。 因為這個時候的“拿”不能說是真正意義上的“偷”。 但是你也應該通過當前的事情,讓孩子明白這種不經允許“拿”的行為是錯誤的。 讓孩子瞭解:“沒有付錢或者沒有經過別人同意就拿走東西,會給別人帶來損害,會讓他們傷心的。”
如果孩子從超市裡悄悄地把薯片(或其他商品)帶出去,你要帶著孩子將東西還回去。 如果孩子已經拆開吃了,一定要讓孩子跟超市負責人員道歉,並且替孩子將錢還上。 在這個過程中,要注意維護孩子的自尊,不要在大庭廣眾之下讓孩子下不來臺。 既讓孩子知曉這個錯誤行為,又不要給孩子留下陰影。
下次你領著孩子去超市的時候,就要多關注孩子的行為,看看孩子是不是又將東西放在自己的口袋裡。 在收銀處付款的時候,要同時告知孩子:“寶貝,你看啊,每種商品都是有價錢的。 媽媽只有把自己的錢給收款阿姨,才能把這些商品帶回家哦。”讓孩子參與付款的過程,或者讓孩子自己付款,來增加孩子“買東西付款”的概念。
有些家長髮現孩子在幼兒園“偷”來的東西,自己家裡也有,也沒什麼價值,不知道孩子為什麼偷東西。 實際上,它所表現的是孩子在感情上的混亂——他追求的僅僅是以某種東西來滿足自己的心理。 只要對這些孩子多加註意,就可以發現,這樣的孩子平常是不怎麼說話的,情緒也不好,在感情上無法得到滿足。 這個時候,孩子或許就會透過偷東西的方式,來和別人分享自己的“所有”,籠絡身邊的人,建立與其他人的感情來彌補親情的不足,消除內心的孤獨感。 針對這種孩子,家長應該反思自己,然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或者多給孩子一些關愛,或者滿足孩子的正常需要,但不要一味地責罵,甚至責打。
你可以稍微委婉地問問孩子,東西是從哪裡來的。 如果確定孩子是“私拿”,則應該引導孩子想想:如果別的小朋友拿了你的心頭愛物,你會有什麼感覺? 隨後鼓勵孩子儘快將東西還回去,並且解釋清楚,誠摯道歉。
當然,僅僅歸還東西和道歉是遠遠不夠的,這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 家長還需要做的,是挖掘孩子偷拿東西的動機。 是孩子的合理需求沒有得到你的滿足? 或者是你平常太過於寵愛孩子,一旦他的要求得不到滿足,就會想別的辦法來達到目的? 還是孩子平常手頭過緊,看到別的小朋友有錢,自己沒有,因為心理不平衡而伸出手? 還有極個別的孩子,將“偷東西”當成是有挑戰性的行為。 他們覺得做別人不敢做的事情,會顯得自己很厲害……這些都需要爸爸媽媽自己探究,再對症下藥改正孩子的壞毛病。
在原則問題上,要嚴厲地管教孩子,但不提倡體罰孩子。 如果只是一味地對孩子動粗,或者故意冷落孩子,不去了解孩子偷竊行為的內在原因,那麼孩子很有可能會採取更為偏激的方式來對抗你:比如離家出走,更嚴重的偷竊行為等等。 有時候,你的嚴厲或許可以制止孩子的偷竊行為,但產生偷竊的內因依然存在,孩子就有可能產生新的問題。 因此,在對待孩子偷竊的問題上,一定要保持兩個原則:理智對待,謹慎教育,讓孩子在保持自尊的情況下改掉這個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