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起小馬哥去了四年多幼兒園了,有時她會跟我講起她的困惑,每到此時我往往毫不猶豫的說: “首先自己想辦法應對,自己解決不了了再去求助老師!”可多個老師跟我反映她愛告狀、且小馬哥仍很煩惱時,我開始反思問題所在。
事情的原委也很簡單,都是幼兒園常見的一些小事。以近期的為例,練習籃球的時候,有個娃總拿球砸小馬哥的,害她來回撿球,而肇事者和旁觀者則壞笑。再比如有娃總是打小馬哥的屁股或其他部位,美其名曰遊戲、甚而是排隊時沒理由的打……
開始連我自己都沒當回事,覺得都是小孩子間的遊戲玩鬧,小馬哥過於在意這些事了。但當我開始反思原因時不淡定了。幼兒園是孩子接觸的第一個“社會”,這兒有對你善意的、也有不喜歡你的人,也是各種問題的“微觀縮影和萌芽”。肇事者和旁觀者,他們的快樂是建立在小馬哥的痛苦和煩惱之上的。任由這種行為發展下去,長大了,輕則招人煩、霸凌,重則觸犯人權犯罪。
那麼如何應對?之前的懷柔應對,更多的是包容甚至懦弱,而且太籠統了、小馬哥不知道具體該咋說咋做,這使對方變本加厲。而小馬哥求助老師時、估計還是小、無法將事情原委一一道來、讓人感覺總在告狀,而老師照顧那麼多孩子、有時候只一轉眼、並不瞭解發生了這麼多事。所以我想更多的還是得從孩子自身變起,讓自己更“強勢”起來!Step1-嚴正警告對方,“你這樣做是不對的、我很生氣!”“若你還不改正、我不再和你做好朋友、不再一起玩”!…Step2-Fight back!若對方仍不改正,那麼對方怎麼打過來、便怎樣打回去!小馬哥 認真的補充我“不能傷害到對方、不然我就犯罪了、警察該抓我了”正如毛主席說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當然了,若這些仍解決不了的時候,就不是小孩子的能力範疇了,必須找老師或家長出面了。你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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