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育兒>

我覺得近些年,尊重孩子被過度妖魔化了,可能是多看了幾本育兒書的緣故。

但是但凡書中談論尊重孩子時,都會附帶一句:尊重是相互的(這在成人世界裡是在很正常不過的事了)。

然而換到孩子和父母,“相互”就被忘記了。

一方面是因為我們覺得大人在各方面都比孩子強,所以得讓著孩子;另一方面是做到尊重和提倡尊重可以讓自己顯得是個尊重別人或者愛孩子的人。

一言以蔽之,我們打著尊重孩子的幌子,卻讓孩子失去了學會尊重父母和別人的機會。

所以一旦遇到“孩子想幹什麼,父母不想讓幹什麼”的問題,都說這是父母不尊重孩子,或者借用德雷克斯在《父母:挑戰》中說的這是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權力之爭。

這是在給問題找磨具,只要合適就往裡面裝,完全忽視了孩子的成長規律和個體化差異。

一個5歲的孩子完全有必要理解“不是她想要什麼就必須得到或者擁有”的含義。

因為這一時期的孩子已經不像3歲之前了,他們的社交物件加入了同學和老師,而這兩類物件不像父母一樣,可以滿足孩子的大部分要求。

說得直白點,就是3歲之前孩子是社交圈(父母和自己)的中心,3歲之後大部分時間很可能就是社交圈(老師和同學)中普通的一員。

而作為群體的一份子,除非對群體有很大貢獻,否則個人需求很容易被忽視,比如在幼兒園,孩子渴望被關注。

當孩子理解了“不是想要什麼就必須得到或擁有”時,就容易接受這種被忽視或渴望關注的事實。

相比那些為了得到關注而調皮搗蛋的孩子,這些孩子更容易採用建設性的方法達到自己的目的。

那麼言歸正傳,如何讓5歲的孩子理解“不是她想要什麼就必須得到或者擁有”的呢?

就事論事,以“孩子每天想穿裙子,不穿裙子就誓不罷休”為例。

孩子想穿裙子是孩子的需求,但需求並不一定是需要,還很可能是要求。

而父母不想讓孩子穿裙子,無論因為什麼原因,比如怕孩子冷著、不方便運動或者走光,這是父母思考之下所做的決定。

一方面我們不能忽視孩子的需求,另一方面我們也不想放棄自己的決定,因為放棄決定,那些做決定的理由會加劇我們的焦慮。

這些焦慮隨後會影響自己和孩子相處過程中的情緒,進而影響自己對孩子的態度和行為。

因此讓孩子明白父母的擔憂,是他們在選擇之前的一個考慮因素。但當心,不要成為決定因素。

有人說,用自然結果,讓孩子學會成長。這個方法德雷克斯在《父母:挑戰》中說過:慎用。因為一不小心自然後果就成了懲罰。

比如冬天穿裙子可能會冷,父母會說:現在這個天氣,出去穿裙子會冷;也可能說:現在這個天氣,出去穿裙子會冷,到時候別後悔。

這兩種方式都傳達了現在穿裙子出去會冷的自然後果,但後者卻是懲罰。因為“後悔”地提示有威脅的成分。

如果想借用這件事讓孩子理解:不是她想要什麼,就必須得到或擁有。

父母可以再說:如果是我的話,我不會穿裙子,出去太冷了,然後該做什麼就做什麼。即使孩子哭鬧,也不要理會。

當父母的注意力已經轉移到別的事情上後,孩子自己理會了,父母不同意自己穿裙子,這和父母直接告訴孩子不要穿裙子的一個區別在於:給孩子一個緩衝時間進行思考和妥協。

當然,為了培養孩子這樣的認識,在這樣的情形中,我們可以設計出一個可有可無的外出活動,如果穿了裙子,計劃就取消,呆在家玩。

面對其他不可推遲或者必須要有的活動,就需要我們的妥協,就像尊重是相互的,妥協也要輪流著來。

與此同時,謹慎不要讓孩子體驗到的自然後果變成懲罰。

其實,在穿裙子這件事上,一般並不存在我們所擔憂的問題,比如會冷、運動不方便或走光等問題。

往更深層次地說,是孩子審美能力偏向於穿裙子帶來的美感,化妝也是。

所以這些問題本質上只是審美偏差帶來的結果,權力之爭只是表象。

就像曾經風靡一時的“飛機頭”一樣,很大可能受到群體(主要是同學或短影片)的影響以及缺乏教育者(父母和老師)的引導。

因此,我們既可以借用“穿裙子和化妝”這些事讓孩子理解她們不是想要什麼就可以得到什麼,也可以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審美觀。

至於尊重孩子的話,是很重要,但始終要放在孩子成長規律的大框架下,否則就是本末倒置。一切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尊重都是禍害。

對於一個5歲的孩子,這些都是逐漸需要形成和培養的認識或觀念。

6
  • 家有院子別空著,有多少種多少,耐寒耐旱,而且果實吃不完
  • 培養孩子包容性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