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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籍80後作家張一一曾呼籲兒女取名應隨母姓,以打破數千年“重男輕女”封建思想桎梏,並提倡男女平等、捍衛婦女的合法權益。

先看看他給出的理由:

1,漢字“姓”拆分開來就是女、生兩個字,意即為“女人所生”,因而孩子應隨母姓。

2,現代社會,孩子往往只能確定自己的母親是誰,父親是誰無法保證,而生養孩子的責任和痛苦更主要由母親承受,所以兒女跟母親姓更有道理。

3,為了提倡男女平等、捍衛婦女合法權益,以及出於對社會上尤其是廣大農村“重男輕女”思想進行糾正,以及男女比例嚴重失調的思考,呼籲子女隨母姓。

當年,該言論即出,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廣大網友一陣熱議。

有人全力支援,自然有人高調反對,還有人搬出法律暗諷他“語不驚人死不休”蹭流量,因為法律並沒有明文禁止子女不以隨父姓,跟誰姓全在夫妻自己決定。

筆者要講一個朋友的故事:

前幾天一女性朋友告訴我,她和老公的婚姻已經瀕臨崩潰,二人的吵架激烈程度已經無法顧及周邊是否有人,包括孩子們。

說起來,她的老公實在太不爭氣,結婚10多年,兩個孩子了,早年賭博輸的錢還沒還完新賭債又層出不窮,而且年齡大了低不成高不就,工作上依舊一副玩世不恭的態度。好幾年都不給朋友家用錢了,還經常伸手跟妻子要,美其名曰借,但從沒還過。

前幾天他們又吵架,情急之下,朋友說:“離婚算了,你十幾年不管孩子不管家,我累死累活你也看不見,離了你把孩子都帶走,反正他們都跟你姓。”

沒想到小女兒聽見了,立馬衝出來說:“媽媽,我要跟你在一起,我現在就改跟你姓,不跟爸爸姓了。”

兩人當即就不吵了,不知道該笑還是該哭......

我聽她描述的時候,不免笑了,說孩子很聰明,會看臉色會說話,還能審時度勢,關鍵時候給自己爭取利益。

說是在誇,其實覺得孩子挺可憐的,小小年紀面臨父母感情破裂。

偉大思想家恩格斯說過:在舊社會,男性是財富的擁有者,冠姓制度是保證父親的親生子女繼承自己的財富,即“冠姓”對應“財產繼承”。

這話放到中國的土壤,或許有些水土不服,畢竟冠姓權對普通人來說就是個偽命題,因為普通家庭私產的價值少得幾乎不需要代際傳承。

不過,時代在變,顯而易見,誰在家裡說了算,誰更有話語權,誰越能得到內外支援。對冠姓權的爭奪,是比誰能留給孩子更多的財富,誰能撫育孩子長大,保證孩子得到良好教育,順利長大成人,而不應成為形式,儀式上的規定。

正如朋友的老公,嗜賭如命,不思悔改,連孩子都要放棄他。

也許,在未來社會,孩子長大後更名改姓的情況會時有發生,家族榮辱、父母情感,甚至財富都不會成為制約他“改頭換面”的因素,就圖個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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