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教育很注重兒童的性格培養,雖然那時並不知道性格的確切含義,也不清楚怎樣進行性格教育。但是,西方傳統教育理論認為,人的發展不僅包括智力教育和實踐教育,還必須包括性格教育(用“X”這個字母表示),這表明西方教育對人格發展的重視。
另外,西方人一向很看重人的美德,如勇氣、堅毅、責任感、與他人的良好關係等。因此,在西方傳統教育中,道德培養也佔有重要的地位。
可是,實際情況卻不容樂觀。即使在今天,許多人也並未真正理解性格的含義,對道德教育更是缺乏明確認識。
儘管至今沒有一個能為大多數人接受的性格概念,可是,每一個人都感覺到了性格的重要性。近幾十年來,對性格的研究集中於身體、道德、智力、意願、人格和遺傳等方面。1876年,本哈森首次使用了“性格學”一詞。到今天,這個詞已成為一個新的學科門類,只是這門學科始終不夠完備。
對性格的研究一直是實驗性的,缺乏精確的理論研究。投身性格研究工作的,包括許多優秀的心理學家和科學家,他們對性格做了多方面的研究。但是有一點令人奇怪,就是所有這些研究都是以成人為物件,甚至那些從教育角度進行性格研究的人,也好像把兒童忘記了,儘管這些研究也涉及到遺傳和出生前的影響。從我們對人格發展的理解來看,這無疑是很大的遺漏。遺憾的是,很少有人去彌補這個遺漏。
相反,我們的研究就從這裡展開,從兒童的出生、發育開始。因為,我們只有充分了解了兒童的自然行為,才能得到新的研究方向,才有可能理解性格的真正含義。對兒童行為的研究告訴我們,兒童性格的發展離不開兒童自身的努力。這種努力是一系列行為,與外部因素關係不大,主要取決於自身的創造潛能,以及兒童的生活對這種創造力的影響——是促進它的發展還是形成障礙。
於是,我們的興趣也就轉向對人的心理發展的探討。這樣一來,我們的工作就必須從頭開始,從兒童哇哇墜地開始,從他們的個性形成之初開始,直到他們的個性最後定型為止。我們的研究發現,人的心理發展取決於植根於潛意識之中的自然規律,這一點也與其他動物相似。人與人之間的區別主要來自於後來的生活,因為這一階段人會遇到許多障礙,這些障礙對不同的人的心理產生完全不同的影響。
當然,假如這個理論已經完備,就必須能夠對人生不同階段的性格進行解釋。不過,我們暫時只能把兒童的生活作為研究物件,在此基礎上才能對個性的不同發展形式進行研究,因為這些發展形式是在生活環境的影響下形成的。
顯然,我們是透過研究人的行為來認識性格的。正如我在第一章所說,一個人從出生到18歲可分為三個發展階段:0~6歲、6~12歲和12~18歲(本書主要研究第一個年齡段),每個階段又可以分為兩個小階段。我們對這些階段所做的研究發現,兒童的心理發展在這些階段存在巨大差別,同時個體之間也有很大差別。
我們已經知道,第一階段是一個創造的階段。雖然剛出生的嬰兒沒有什麼性格可言,但是性格在此時已經開始形成。這個階段對人生最為重要,對性格的發展也是一樣的。眾所周知,我們不能對襁褓裡的嬰兒施加什麼影響,就是說性格的發展基礎是大自然奠定的。嬰兒還沒有好與壞的意識,也不受道德觀念的影響。
實際上,對於第一階段的兒童,我們不能用好壞或者道德來評價,因為他們頂多過於頑皮而已。因此,讀者不會在本書裡看到“好、壞、道德”之類的字眼。兒童到6~12歲這個階段開始接受了好、壞的觀念。這樣,他們不僅能夠評價自己的行為,也可以評價別人的行為。這個年齡段兒童的主要特徵就是能夠區分好與壞,同時也有了道德意識,這種道德感最終將形成社會意識。
到了第三個階段,12~18歲的兒童意識到自己屬於某個特定的群體,知道了要愛自己的祖國,因此生髮出一種民族榮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