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3-6歲孩子的家長會遇到這樣的場景:
早上,孩子等著你給他穿衣服,收拾好書包;
可愛的女兒等著你給她梳頭、搭配好衣服和繫好鞋帶;
孩子在家想要什麼東西,不是自己先找一找,而是習慣性的大叫一聲:“媽媽,我的泰迪熊在哪裡?給我找一下!”
孩子剪完紙之後,看到一地的紙屑,不是自己動手打掃,而是跑去告訴媽媽該去收拾了!
當家長讓孩子自己去做這些事情時,他往往會一臉無辜又無助地看著你說:“可是,我不會呀!”“我做不好,你來幫幫我”或者即使勉強做了也是弄的一團糟。這讓家長頭痛,乾脆替他把事情做了,還更省心省事一些。
其實可以回想一下,當孩子學走路時,你手扶著他讓他慢慢可以自己走幾步,等他走的比較穩當之後,你就在他努力一點點就能夠著的地方,伸出手,鼓勵他一步步走向自己。在這樣不斷的練習中直到孩子能夠獨立行走,即完全學會了走路這項技能。
同樣的道理,很多生活技能也和學走路一樣,是需要家長慢慢培養的,不是現在替他做,然後期待著他長大了自然而然就會,或等他做錯了再花更多的時間去糾正。
3-6歲孩子本身就很有探索精神,對各種事情有強烈的好奇心和學習慾望,家長要察覺到這一點,給他提供各種機會,鼓勵他不斷嘗試。
幼兒園放學後是很好的學習時間,為了讓孩子更感興趣,家長可以把學習新的生活技能變成遊戲的一部分,讓他在輕鬆愉悅的親子時光中學習,並逐漸變得更獨立和能幹。
家長可以和孩子一起製作“我會做”清單,和他一起思考並寫出他已經會做的事情,比如:會倒牛奶、會梳頭髮、會掃地拖地、會按電梯、會自己打電話給爺爺奶奶、會用剪刀、會用筷子等等。讓他在每一項已熟練掌握的技能後面打勾並貼上小貼紙作為獎勵。
同時讓他羅列2-3個自己想學但還不太會的技能,發起一個“新技能學習挑戰賽”(具體的名稱可以讓孩子來定)。讓他決定學習的先後順序,比如先挑戰自己穿衣服,再挑戰自己洗澡洗頭,最後挑戰自己能夠獨立疊衣服等。
這個過程孩子參與決策的程度越高,完成的效率就越高。當家長給到孩子足夠的參與權和決定權時,他就會把“媽媽讓我自己動手做事情”的想法轉變成“我要自己學習新本領”,這能極大的激發孩子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每當完成一個挑戰時,家長可以給他頒發一個小獎狀並拍照,然後把照片洗出來貼在“我會做”清單上。這樣充滿儀式感的做法既讓孩子有滿滿的成就感,又能讓他最直觀的看到自己在不斷進步,能力在不斷變強。
除了“我會做”清單之外,家長還可以和孩子透過互動遊戲來學習。
比如和孩子一起玩坐車的遊戲,孩子當司機,爸爸媽媽當乘客,爸爸媽媽可以故意設定一些情境或做一些動作,讓孩子來思考這樣的行為是否正確,在角色扮演中讓孩子學會有禮貌地坐火車、汽車、計程車等。
比如拿著小豬佩奇,喬治,豬爸爸,豬媽媽的玩具,和孩子一起玩“請小豬佩奇一家人來我家做客”的遊戲,讓孩子在遊戲中學會待人接物和餐桌禮儀。
當孩子在刻意練習之下不斷掌握很多生活技能時,這時家長更要堅定一條原則:不要替孩子做他能做的事情。
當家長替孩子做他能做的事情,其實是在展示你比他做的好,比他有能力。會更加強化我們比孩子要優秀,孩子不如我們的想法。
家長做的越多,就是越剝奪孩子自己運用自己能力的機會,讓他沒辦法發展出自己面對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當然也就剝奪了他克服困難,取得進步所產生的成就感。所以很多家長為孩子操碎了心,卻發現孩子既不領情也不開心。孩子還會覺得自己很無能,進而不願意多嘗試,只想著躲在家長的背後被照顧。
所以家長不僅不要過度保護,應該讓孩子去做自己會做的事情,還要對能夠培養孩子獨立的各種機會保持敏感,不斷教會孩子新的技能和本領,並不斷尋找各種機會讓他嘗試新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