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價值和表現經常受到父母質疑或干擾的孩子,從三歲開始,在面對挑戰的時候會很容易放棄,並且表現出失敗後的羞愧和洩氣。1959年羅伯特指出,人類有自信的基本需要。就是相信自己能夠有效應對環境的需要。其他理論學家也認同這一觀點,認為自信是一種基本的人類需要。
兒童花了大量的時間來探索並試圖控制世界。不管他們是在開抽屜還是在扔東西。包括他們的模仿行為,控制大小便的行為等等。所以即使你不刻意去鼓勵,孩子每天都在不停的使用他們的勝任感。保護和適應孩子的探索,也是在幫助孩子建立自尊和自信。
只要不傷害自己、他人和環境的前提下,應該儘可能的讓孩子去探索。那麼除了被動的保護,我們還可以有哪些積極的做法?
第一個方面就是保護和激發孩子的好奇心。
在游泳館呢會看到一些很有意思的現象,有的孩子和家長雙方僵持著。有的家長急著教而孩子就是不學,一般都是因為孩子害怕。與之相反的就是有的家長和孩子玩的不亦樂乎,我們就算不去調查,也可想而知哪一類孩子學游泳會更快一些。
那些和孩子相互追逐玩的不亦樂乎的家長們,肯定是在來游泳館之前就提前用各種方法激發了孩子的好奇心,讓孩子認為水是很神的,而學游泳更是一件超級好玩的厲害,於是到了游泳館,他們就和爸爸媽媽們開始了關於水和游泳的體驗。
第二個是提升對學習的興趣
每次探索和學習都要有新的發現。只有這樣,孩子才會願意去接觸新生的事物。不管是保護孩子還是激發他們的好奇心都是產生信任感非常重要的基礎。
孩子都對知識產生好奇,而在六歲以前,學習知識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對於知識的感受和熱愛,感受一本好的繪本,除了文字,更重要的是圖片和意境。其實我們講的故事孩子很多時間都聽不懂。但他們能感受到故事的美感和意境,這樣就會在他腦海裡面有一副畫面,他喜歡並願意走進這個畫面裡面。這對孩子以後的學習和生活,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而如果只是一昧的讚賞,沒有去激發孩子的好奇心,沒有提升孩子對學習的興趣,那麼孩子自信心的建立,會是一個非常渺茫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