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父母的第一項權利,大概就是給孩子取名字了。對很多父母來說,他們都是希望孩子的名字是由自己取得,這對孩子來說也是有特殊意義的。
孩子的名字,寄託著父母對孩子的期望和祝福,這名字將會伴隨孩子的一生。所以父母們都是絞盡腦汁,想要給孩子取一個既好聽,又有意義的好名字。
如果不是父母主動讓出給孩子的命名權,那其他人最好不要隨便干涉,自作主張去剝奪父母對孩子的命名權,這對父母是不公平的。也勢必會引起父母的不滿,造成不必要的不愉快。
媽媽辛辛苦苦十月懷胎,又吃盡苦頭把孩子生下來,最後卻連給孩子取個名字都不行,這會讓媽媽多麼難過。現在男女早已平等,妻子在很多事情上也有決定權的,沒有人可以隨便剝奪媽媽的權利。
季小姐只有初中學歷,她從小沒了母親,是父親又當爹又當媽,把她和哥哥兩個人拉扯大的。她讀到初中畢業,就早早地踏上社會工作了,因為沒有文化,她內心是一直挺自卑的。
在打工時,她認識了男友,男友是職校畢業的。說起來學歷也不高,但在季小姐的眼裡,男友已經是有文化的人了。她很喜歡男友,男友也很喜歡她,兩人就不知不覺談起了戀愛,後來就結婚了。
關於孩子的名字,季小姐和老公商量過好幾次。季小姐說老公學歷高,就由老公給孩子取名字。但老公說,孩子是季小姐生的,這命名權應該給季小姐,不管季小姐給孩子取什麼名字,他都喜歡。
最後夫妻倆商量好,由季小姐取三個名字,老公從中選一個,這樣夫妻倆都參與給孩子取名字了。本來關於孩子取名字的事,商量得好好的了,夫妻倆也挺公平的,可公婆非要來插一腳。
公公要由他給孩子取名字,婆婆支援公公,老夫妻倆一唱一和的,根本沒考慮小夫妻的感受。公公取好名字後,婆婆又拿著名字去找算命先生,問算命先生好不好。
有親戚勸公婆別爭著給孩子取名字,這應該是孩子父母的權利。可公婆說兒子都聽他們的,他們說取什麼名字就什麼名字。至於兒媳,他們壓根兒就沒想過讓兒媳給孩子取名字。
季小姐心裡很不是滋味,感覺自己像是代孕的一樣,這孩子好像是公婆的。季小姐私下裡跟老公說了,老公就不同意父母取名字,父母卻根本不聽,還對季小姐意見很大,說季小姐挑撥兒子和他們的關係。
後來,季小姐生下了一個大胖小子,是順產的。護士來問她孩子叫什麼名字,要辦出生證了,季小姐說了她和老公給孩子取的名字。那時婆婆帶孩子去洗澡了,公公沒來,老公去上班了。
等到公婆得知孩子的出生證上,寫的並不是他們取的名字,老夫妻倆立刻不高興了,公公在病房裡大發脾氣,說兒媳的眼中就沒有他們公婆。婆婆也不斷地數落季小姐,好像季小姐犯了什麼天大的錯一樣。
老公見父母這樣,怕嚇到孩子,也怕季小姐受委屈,就跟父母吵了起來。結果父母氣呼呼地走了,不再照顧季小姐和孩子,老公只能請假了。
季小姐出院後,公公要求他們必須把孩子出生證上的名字改過來,然後去報戶口。他們什麼時候辦好這些,婆婆才幫忙照顧產婦和孩子。
可公婆越是這樣,季小姐和老公就越是不願意改名字,老公還乾脆去把戶口也上好了。公婆知道這事後,又跟兒子兒媳吵了一架,季小姐真不明白,公婆為什麼非要由他們來給孩子取名字呢?
出了月子後,季小姐帶著孩子搬出去租房子住了,老公見老婆孩子搬出去,他當然也跟著走了。孩子沒用公婆取的名字,公婆就想鬧鬧脾氣,壓壓兒子兒媳的,沒想到現在兒子孫子都走了,他們很捨不得,可季小姐堅持不願意搬回來住了。
其實,公婆何必要堅持給孫子取名字呢?退一步說,名字只是一個代號而已,也沒那麼重要的。兒媳十月懷胎,辛辛苦苦生下孩子,給孩子取個名字,這也不過分呀!而且這也是兒媳的權利,兒子都沒意見,公婆何必要瞎干涉呢?
好在老公是向著季小姐的,如果老公向著公婆的話,那小夫妻倆離婚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公婆應該要明白,自己是爺爺奶奶,孩子的監護人是兒子兒媳,不是爺爺奶奶,爺爺奶奶不能越俎代庖。
一個家庭要和睦幸福,要每個家庭成員都努力的。兒子成家後,他們小家庭的事父母最好少摻和,摻和來摻和去,就會製造家庭矛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