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需要滿足、需要尊重,但父母要把握好度,做好平衡:滿足和不滿足要平衡;尊重和管教要平衡。
一、該滿足時滿足,不該滿足時就不滿足。著名心理學家金洪源認為:在教育的過程中,滿足需要和不滿足需要是相輔相成的對立統一關係,失去一方,他方就不存在。一味地滿足需要而沒有管教,一味地嚴格管教而沒有滿足需要的教育,都將可能鑄成孩子人格、心理上的某種缺陷。
家長應該滿足什麼?不滿足什麼?
1不滿足低階需要:享樂的需要(用三明治原則,3次中,有一次適當滿足)、虛榮的需要、安逸的需要。
2滿足基本需要:生存需要、安全需要、愛(多陪伴,多交流,多鼓勵)和尊重需要(心平氣和,蹲下來說話)。
3創造高階需要:自我實現和美感的需要,包括戰勝困難、挑戰自我、感恩父母、尊敬老師、幫助他人、藝術審美的“高階需要”。
4富養、窮養,不如“心”養:家長要用心養育孩子,家長要有童心、慧心、靜心、信心、耐心、狠心。
5物質上窮養,精神上富養:物質上延遲滿足,精神上不斷充盈。
二、該尊重就尊重,該管教就管教:著名教育學家馬卡連柯認為:合理的懲罰制度有助於形成學生的堅強性格,能培養學生的責任感,能鍛鍊學生的意志和人格尊嚴感。
孩子終將成為國家公民,他就要遵守規則:做人的規則、家庭規則、社會規則、道德規則、國家規則。這些規則的習得,孩子必然要經過從他律到自律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尊重教育和規則教育(懲戒教育更貼切,外懲是手段,自戒是目的。)是相輔相成,不可或缺的。
沒有無規則的自由,所有的自由都是在一定的規則之內的,也只要在規則之內才會有最大化的自由。正所謂:無規矩,不以成方圓。
家長有五個級別
太上,不知有之:無為而治,大教無形----大師級家長。
其次,親而譽之:以身垂範,和風細雨------導師級家長。
其次,畏之:賞罰分明,恩威並舉-------教練級家長。
其次,侮之:委曲求全、忍氣吞聲-------保姆級家長。
最次,殺之:太阿倒持、養子為患--------奴隸級家長
家長,您是哪一級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