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介紹一下我的背景,我有兩個孩子,老大兩週多,老二6個多月。因為沒有婆婆,公公再婚,又離的遠,就算是沒有婆家了。所以說,孩子婆家人幫不上忙。沒辦法,老大生了以後,就辭職在家帶孩子,所以來了老二也沒考慮太多,就要了。以為自己可以,沒想到,現在成了笑話。孃家,就我一個獨生女。自從老大生了,就在孃家的時候多,因為我們沒在一個鎮。我以前認為,沒有什麼不可以。可是我錯了,畢竟是嫁出去的女兒,從古到今,總是沒有那麼多理所應當。我孃家是開店的,媽媽身體又不是太好。所以他們也不是很閒。
說說我自己吧,當了快兩年多的全職媽媽了。剛有老大的時候認為一切都比較容易,沒有那麼大的壓力,從經濟到照顧孩子方面,因為畢竟老大那個時候才1週歲多。所以天真的以為,老二也能咬咬牙就可以挺過來。現在我知道錯了,也許兩年的時間,對於很多人來說很快就過去了,但是對於我一個從畢業就上班的人來說,越來越難了。沒有同事,沒有朋友。有的只是瑣碎的家裡的事。我從一個在外面侃侃而談的人,變成一個只能天天面對兩個什麼都不懂孩子。我的苦,誰能理解。這份心裡落差。現在的我,感覺誰都對不起,對不起我的父母,都嫁出去的人了,還要他們幫忙看孩子,拖累人。對不起孩子,感覺自己沒有一個好的心態來照顧她們。我也從一個以前的月光族到現在的精打細算,甚至是越來越感覺自責,越來越不敢買什麼了。
可憐的全職媽媽,雖然說現在民典法更多偏向我們。可是心裡的苦誰知道,這份職業它的高大性,可能是隻能出現在故事裡。生活中,連我們自己都覺得卑微。我們出去工作,孩子沒人照看,因為孩子是你的,誰都沒有義務。只有,媽媽。只有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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