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不斷成長的過程中,透過被強化習得符合社會規範的行為和世界觀、人生觀與價值觀。父母的反饋就是非常有效的強化方式,對孩子而言,得到表揚意味著得到父母的認證——確認孩子的價值觀以及學習、嘗試錯誤、行為操作的發展方向。而孩子的行為沒有得到父母表揚,或者被忽視,對於孩子而言就是一種懲罰,一種否定。對孩子而言,做好事、做對事,卻都得不到父母的認可,那麼“好的行為”為什麼還要繼續做呢?如果我說謊、做壞事,和誠實、做好事一般,父母都沒有反應,好像也不怎麼在意我怎麼了,那“壞的行為”繼續做也沒有關係不是嗎?所以對於孩子的言語和行為,給予及時有效的反饋,對於規範孩子的行為和給孩子建立正確的三觀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什麼樣的反饋才是有效的反饋呢?有以下幾方面需要注意:
有效的反饋需要我們及時、全面和一致地給予孩子反饋。
首先,是及時性。尤其是表揚和鼓勵,需要在孩子作出行為時及時給予,因為對於孩子來說,當他們的注意力已經轉移到了其他的地方,再把他們帶回來討論一段時間之前發生的事情,是比較困難的,如果無法吸引孩子的注意力,就無法達到家長所期望的強化效果。另外,當孩子做了一件自己覺得很滿意的事情時,家長沒有及時反饋,孩子可能會產生被忽視感,即使在事後,父母補充了反饋,但傷害已經造成了。
其次,是全面性。不論是好的行為還是好的想法還是取得了成績,父母都應該給予反饋,如果是取得了成績,可以給予表揚,如果是還在努力,可以進行鼓勵。經常得到鼓勵的孩子更有自信,合格的父母不僅肯定和鼓勵孩子的“勝利”“成功”或“出色”表現,對孩子的進步和為提高自己所做對努力也給予肯定和鼓勵。這種鼓勵會讓孩子明白,學習是不斷進步,而不是追求完美。
最後,是一致性。如果反饋的目的是為了規範孩子的行為,那就需要格外注意反饋的一致性。即不論是何時、何地、何人有類似的行為,都會得到一致的反饋。比如,家裡規定回家之後需要先洗手,那有一天爸爸回家忘了洗手,也是需要被批評的,不能讓孩子覺得規則僅僅是針對他的。更不能對一樣的行為有時批評有時獎勵有時視而不見,讓孩子摸不著頭腦,這不僅起不到強化行為的效果,甚至會讓孩子習得無助感。如果是受到環境限制的行為,則需要明確告訴孩子,什麼條件下我們鼓勵你這麼做,什麼條件下這麼做是禁止的,要確保孩子可以理解。
在積極反饋的基礎上,哪些因素讓我們的反饋更有效呢?若想要反饋能夠切中要害,被孩子很好接受,那我們就需要掌握一些小技巧。
把握時機,當面反饋反饋最好的時機是什麼?如前文所說,是行為發生的當下,是孩子注意力還在這個行為上的當下。但是,是不是有了立即的反饋就足夠了呢?如果是你非常認可並希望得到強化的行為,我們就可以採用“三次讚美”法。在“第一時間”給予即時的“一次讚美”,然後伺機給予“二次讚美”。父親或母親可以把讚美事件,私下告訴其他關鍵人物(對兒童來說重要的人物),請被告知的母親、父親、祖父母等家人或親友,再給予“二次讚美”。最後,還要當著孩子的面,向其他家人或親友,引以為榮地給予“三次讚美”,讚美的目的不是要取悅孩子,而是要讓子女瞭解父母多麼地引以為榮,以及外在環境對他的絕對肯定。
反饋一定要當著孩子的面進行,這對於很多家長來說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因為我們的傳統觀念告訴我們,一定要教會孩子謙虛低調,這種當面讚美,可能會讓孩子驕傲自滿。所以在外人面前,我們常常說自己的孩子有這樣那樣的不足,彷彿孩子的所有努力和成績都不值一提。結果我們的孩子確實沒有驕傲自滿,但他也失去了努力獲得父母認可的動力,甚至孩子還會習得一種不配得感,即“我不夠好,所以不配得到父母的認可”,或“我不夠好,我現在得到的一切成績都不過只是巧合”。在這種不配得感下成長起來的孩子會更畏縮、無助,很難學會爭取自己想要的東西,甚至不敢為了自己想要的成果付出努力。所以,學會當面誇獎孩子,也是父母的重要功課。
深入挖掘,充分反饋有效反饋的另一個要素是充分反饋,即我們不僅要給予孩子表揚和批評,還需要讓孩子理解,為什麼他的行為值得被表揚或批評。比如在表揚孩子時,除了點明值得被表揚的行為,還需要挖掘言行背後的品質。可以把表揚分為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讚美其言行,第二階段——肯定其品質。比如“平平好棒哦,主動幫奶奶找拖鞋,因為平平是一個喜歡幫助別人的好孩子對不對?來,爸爸抱一個。”這種表揚給孩子的資訊就比簡單的“平平真是一個好孩子”要豐富的多。這種來自於父母和家人的“讚美—肯定—讚美—肯定—···”連續過程,能夠協助孩子發展出“自我肯定”感。自我肯定會產生一種價值觀——我是一個怎樣的人,而後再發展出一種生活的態度——我應該主動去做哪些事。
雙向溝通,充分傾聽在對孩子的行為和想法給予反饋時,需要充分照顧孩子的感受,而照顧感受的前提是懂得,即明白孩子的感受是什麼,孩子這樣做的深層動機是什麼,所以我們需要進行溝通和傾聽。在溝通的過程中,家長要警惕自己先入為主的想法,警惕自己為是和想當然。孩子眼中的世界和我們的大不相同,要給孩子說話的機會。要區別對待孩子的想法與他們的行為表現——不論是孩子還是大人,自己的想法和感受是不能作假的,所以要允許表達。只有在充分傾聽的基礎上,我們才能根據情況給予反饋。比如當孩子的想法是好的,行為卻不符合規範時,我們除了約束行為外,還需要幫助孩子理解出發點和結果之間可能的偏差,幫助孩子找到實現目的合適方法。
溝通和傾聽還有一個層次是,讓孩子進行“自我激勵”。比如說,當孩子完成枯燥的描紅作業後,問問孩子“你是如何堅持做的?”“這個字寫的真好,你是怎麼做到的?”。和普通的表揚相比,這種反饋方式除了讓孩子感受到“我做到了”的喜悅外,還讓孩子感受到“原來我是這樣做到的,我好厲害,下次我還可以”。這會幫助孩子進行復盤和反思,對於提升孩子的計劃性和自我效能感很有意義。
多傳達“我”的資訊除了關注孩子的感受,父母也要充分尊重自己的感受,多把“我”的資訊傳遞給孩子,而不是隻傳遞“你”的資訊。尤其是在孩子的行為使得父母內心煩躁、生氣時,講話以“你”開頭,難免會陷入貶損孩子的陷阱中。而傳達“我”的資訊,是強調孩子的行為本身給你帶來的感受,而不是針對孩子個人的感受。講話以“你”開頭,過分強調孩子的錯誤行為,可能會導致孩子覺得父母不顧及他們的需求,引發孩子的抗拒心理,刺傷孩子的自尊心,甚至可能激發孩子攻擊父母的念頭。而講話以“我”開頭,對事不對人,則能夠更好讓孩子瞭解到自己的行為對他人的影響,幫助孩子調整自己的行為。比如:孩子放學回家,隨手把外套、書包等扔在沙發上。以“你”開頭的表達就是“告訴你多少次了,不要······怎麼就不長記性······”以“我”開頭的表達則是“當我看到外套扔在沙發上,我感到很不舒服,因為我很想保持客廳整潔。”同樣的背景,同樣的需求,怎樣的反饋可以讓孩子更容易接受就顯而易見啦。
有效反饋的背後,是父母對孩子真正的“看見”,看見孩子的每一點進步,也看到孩子進步背後的點滴付出。在充分“看見”的基礎上,給予孩子的反饋,才是能夠真正激發孩子的有效的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