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一直在讀心理學家阿爾弗雷德·阿德勒的個體心理學著作,比如《超越自卑》、《兒童的人格形成及其培養》。
其實,這樣說的朋友弄混了兩個概念:
(1)愛和溺愛是截然不同的兩種方式,本質不同。
(2)溺愛的反面不是打罵。溺愛和打罵是教育孩子的兩個極端。
這篇文章約4000字,閱讀用時約10分鐘,內容包括最容易成為問題兒童的三個型別,對應的原因、結果,以及父母的調整方法。
(一)三類孩子最容易成為“問題兒童”阿德勒在講解自卑感和自卑補償機制的內容時,曾提到有三類孩子能很清楚地表現出他們具有補償性的心理特徵。
這種自卑補償一旦過度/錯誤,就容易走向偏離的道路。
【自卑補償】
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具有自卑感,有的人透過“自卑”表現出來,有的人則剛好相反,透過“優越”表現出來。(比如,越在意學歷的人,就願意在能顯示自己學歷的場合突出這一點。)
自卑補償
阿德勒說:“所有的兒童都有一種內在的自卑感,它刺激想象力並誘發企圖去改變個人的處理,以消除這種自卑感。個人處境的改善導致自卑感的減弱。心理學把這視為一種心理補償。”
案例:
一個孩子家裡很窮,買不起漂亮的東西。這個孩子心裡就會因此形成一定的自卑感。
有這種自卑感不可怕,可怕的是孩子面對這種自卑感的解讀方式,以及由此給他帶來的行為方向。
這種情況下,這個孩子可能出現以下解讀方式或補償方式,我能想到有這四種:
家裡很窮,父母很差勁,給我提供不了漂亮的衣服。——怨恨,並無能為力,持續自卑。孩子看到父母很辛苦養家,接納家裡的狀況,理解父母,同時能說服自己不再追求外在的虛榮。——正向補償。孩子撿廢品賺錢,給自己攢錢買衣服。或者,孩子長大以後透過工作,給自己買很多漂亮的衣服。——正向補償,導向積極陽光的正確方向。孩子感覺命運對他不公,見不得別人因此開心,故意去破壞他人的漂亮衣服。——錯誤補償。孩子去偷竊、搶劫,然後給自己買漂亮衣服。——錯誤補償。當孩子的目標指向“正向補償”的時候,孩子的人生路才會越走越順,越接近成功和幸福。
但是,這種解讀方式和補償方式不是每個孩子都能自由選擇,或有能力選擇的。有的孩子選擇的錯誤方式自己不知道,父母也不知道,因此偏離正確的方向越來越遠,從而造成很多困境和悲劇。
這三個型別的孩子包括:
(1)被溺愛的孩子
被溺愛的孩子,在遇到問題/困難的時候,最容易做出的解讀方式便是:
——別人錯了!別人做得不到位!別人應該如何如何……
他們給自己的補償方式也多半會選擇:
——讓別人付出代價。
比如:
上學遲到了,埋怨父母叫他起床太晚了、昨晚沒給他收拾好書包、準備好衣服……工作沒完成業績,埋怨領導給他的任務太重了,同事太不配合了,客戶太難伺候了……婚姻亮紅燈了,埋怨伴侶做得太差,不理解不關心他,處處和他作對……【多說一句:愛與溺愛】
我想說,溺愛是沒有原則和底線的行為,溺愛的父母會在方方面面體現溺愛,家務只是其中一個方面而已。
我們的孩子被學業壓縮得沒有多少自由時間,我還曾經一度幫女兒做作業,只希望她能早些上床睡覺。但是,這是溺愛嗎?這不是溺愛,這是“愛”。我偶爾的幫助並沒有讓她變得依賴我,也沒有影響她獨立。
首先,這個網友說得有些誇張了。
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總不能孩子上小學初中了,父母還在幫孩子穿衣服、喂孩子吃飯吧?頂多可以理解成:父母沒有主動讓孩子參與到家務活動中。
雖然我並不贊同這樣的做法(因為很多資料已經證明了,參與家務的孩子更有責任感,更容易在社會上取得成就),但是也不能因此就說父母在溺愛孩子。
因為是否溺愛,還需要綜合其他方面。
比如:
孩子在外面和同學、夥伴打架了,孩子哭了,我們是怎麼處理的?
——是不管不顧上去就偏袒自己的孩子,把對方罵一頓嗎?
如果不是,你沒有溺愛孩子。
如果你對孩子講道理,告訴孩子是非對錯,該道歉就道歉,該原諒就原諒,那麼你盡到了父母的職責,教會了孩子正確的面對問題和解決問題。
這是“愛”,是有原則有溫度的愛。
還有一點很重要,那就是:父母的行為示範。這比任何語言都更具有影響力。孩子從小到大看著父母間互相尊重、友好合作,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孩子的行為方式,融入到孩子的生命當中。
我認為:具有良好合作關係的夫妻,不會真正地溺愛孩子,也不會養出自私的孩子。
(2)被嚴厲管教的孩子
這裡主要指沒有感受到父母關愛,日常多被父母指責、控制、強迫、打罵的孩子。
這樣的孩子從小就沒有被父母溫柔以待過,自己的能量桶中就從未接收過正向的陽光,所以他自然沒有能力給出別人愛。
被嚴厲管教的孩子,感受不到家庭的溫暖,而且容易將這種敵意和對立帶到學校和社會當中。
當老師、同學、同事、朋友的做法不滿足他的期望時,他便容易變得有攻擊性,將對方作為自己的敵人去對待。這樣的孩子和溺愛的孩子一樣,沒有合作意識,很難受到周圍的人喜愛。
【真實案例】——學校中的不良行為
這是發生在我兒子班裡的一件真實的事情。
在他五年級上學期,班裡有個女生的文具盒以及文具盒中所有的鉛筆鋼筆都不見了。後來,在女廁所的垃圾桶中找到了。
據說,是另一個女孩看到這個女孩的父母對她很好,自己的父母卻對自己責罵不停,心生嫉妒,於是趁大家不在教室的時候,把她的東西扔進了垃圾桶。
很顯然,她把這個女孩當作了對立方,自己過得不好也見不得別人過得好。
這種自卑補償模式如果不及時糾偏,這個女孩的問題將會越來越嚴重。
長期在父母壓迫之下長大的孩子,大概有三個發展趨勢:
a.反抗/逆反。
——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在青春期的時候,被壓迫的情緒積壓到一定程度,加上身心發育迅猛,便會一招反彈,從此父母再也無計可施。
還有一種反抗是無聲的,自暴自棄似的反抗。這樣的反抗最致命。如果孩子和父母大吵,至少還證明他是有思想的,但是這種孩子就徹底放棄了人生。
那些初期被父母管到極致,然後反彈到“休學”在家,任你打罵都閉門不出的孩子,便屬於“自我放棄”的一種。
b.被壓迫一輩子。
——這樣的孩子是悲哀的,因為他終其一生都沒有滋生出反抗的力量,一直處於弱勢地位,被父母控制。終其一生,都在替他的父母過生活。
然後,有的人還會將前期對父母情緒的積壓,不受控制地傾倒在自己的下一代身上。從而,長成了自己最討厭的那種人。
c.跳出來,做自己。
——這樣的人內心力量很強大。他有能力反抗和思考,不把整個人生的價值放在與父母爭輸贏這件事上。他能跳出被控制的圈子,思考自己的人生。這樣的孩子長大以後,也不會對自己的下一代施以暴政。
(3)身體有缺陷的孩子
這類孩子的自卑感或自卑情結源於身體缺陷,以及周圍人看待他們的目光。如果他們的自卑補償方式錯了,也容易成為問題兒童。
但是同時,也有一些身殘志堅的孩子,過出了自己的勵志人生。
(二)極端的父母很少,大多數父母要學會的是:平衡。在現實生活中,極端溺愛和極端控制的父母雖然也有,常見於新聞之中。但是,這樣的父母畢竟很少,身邊圍繞的大多都是像你我一樣普通的父母。
普通的父母常常周旋於“溺愛”與“控制”之間,來回切換。
解釋這一現象,我最愛用的例子是:“看電視”。
如果我們規定孩子一天只能看半小時電視,如果我們是一個“和善而堅定”的父母,我們就要在友好的基礎上,堅持這個規則。(如果規則不適合,我們可以溝通後調整。)
可是,當孩子考了一百分,問我們今天可不可以多看一集的時候,一些父母心一軟就同意了。這時候我們的天平就向“溺愛”傾斜了,因為我們放棄了規則。
然後,孩子嚐到甜頭,故意在我們開心的時候提出多看的請求。
最後,直到孩子反覆要求多看一集、兩集、三集……的時候,我們發怒了,嚴厲地訓斥孩子:“不行!就只能看半小時!這是我們的規矩,你怎麼得寸進尺!”這時候,我們的天平又向“控制”傾斜了,因為我們忘記了和善。
【正確做法】
規則(約定)既然制定了,一定有我們想要達到的目的,“看電視的時間”也是如此。
無論是考慮到孩子的視力還是學習,既然定下了,就要堅持執行。而且在這個過程中,我們還可以幫助孩子建立自律和時間觀念。
(1)如果規則不合適,我們可以和孩子協商調整,調整後按照新的規則執行。不可以隨時拍腦門,想怎麼改就怎麼改。
(2)當孩子考了一百分,確實是一件非常開心、值得慶祝的事情。我們可以用其他方式來慶祝,比如給孩子買一件衣服、去遊樂場、看電影……這個可以讓孩子自己選擇,我想孩子也會樂於接受這種方式。
這樣,既能滿足孩子慶祝的心情,又沒有影響我們的原則。
(3)當孩子要求再多看一集的時候,我們要在語氣平和的基礎上,告訴孩子:“不可以。”我們可以給他提供有限選擇:“是你自己關電視,還是我來幫你關?”以此讓他知道我們堅定的態度。
孩子是非常有感知能力的,我們是否堅定,他們能否說服我們,他們心中非常有數。所以,父母們,在不生氣不憤怒、平和的情緒下,堅定下來。
育兒過程中,我們需要提高自我察覺能力,做好“平衡”。
當我們發現自己的天平朝著“溺愛”傾斜時,往回收一收,堅持原則,引導孩子自律,教會孩子合作;當我們意識到自己的天平朝著“控制”傾斜時,我們要調整情緒,端正心態,給孩子多一些溫暖和鼓勵,增強他們的自信。(三)結束語:接納自己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在我身邊見到將“和善而堅定”踐行到百分百程度的父母。
“不懲罰不驕縱”、“和善而堅定”的育兒方式,是我們為之努力的方向,我們可以時刻注視著這個標準,透過不斷學習和修煉向著它前進。
但是,我們不能因為這個標準而沮喪或自卑,甚至自暴自棄。
因為我們若是長期處於負面狀態,我們便無法勇敢地面對問題,無法理智地解決問題,更無法教給孩子對他有益的技能和品質。
如果我們做錯了,要保持坦誠,及時反思,原諒自己,修正行為,繼續前行。
我們要懷著一顆“接納自己”的心,保持著“終身學習”的心態,不斷進步,和孩子一起成為更好的自己。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