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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是怎麼出來的呢?它是養出來的。---李玫瑾

“我曾經遇到許多自覺無助的父母,他們面對自己養大的孩子時,突然發現孩子變得“陌生與可怕”。

這是李玫瑾教授在她的《幽微的人性》中對那些殺人少年犯父母的描述。

2020年11月3日,某小區一個46歲的居民死於家中,初步調查,是其17歲的兒子所為,原因是青春期的孩子不服從家庭管教,爭吵引發的肢體衝突所致。大概引起爭議的原因是死者是給兇手陪讀的,簡單來說就是陪讀媽媽反而被親兒子殺害,新聞下方的留言普遍都是為該母親鳴不平的,這樣弒殺父母的新聞貌似隔幾年就會出現,經過線索細節的追蹤其實大部分都是親子問題出了偏差。

嬰幼兒時期最關鍵的是與成人形成信賴的關係,這樣的關係也是決定孩子自主性發展的重要因素。在成人溫暖的愛和貼心的養育中,孩子真正地感覺到自己是安全的,從而更容易獲得安全感,找到自己生存的意義。

三歲左右的孩子,由於神經系統的成熟,在自主活動身體的情況下他們有了“自我”,開始表達自己願意,透過各種行為去證明自己所想,透過各種行動去證實自己的事情可以自己獨立完成,家長這時候就是很好的陪伴者,靜靜地看,最後給予建議和糾正。

三到六歲是自主性發展的關鍵時刻,也是學習能力較強的階段,在這時候模仿是最好的學習方式,都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最親近的父母和小同學對孩子的影響可想而知,根據國情母親是最親密關係人,對母親的依賴彷彿是天性,從母胎到出生,從嗷嗷待哺到蹣跚學步孩子對母親這一特定物件抱有特殊的情感,英國的兒童精神分析學家鮑爾比稱之為“依戀”。

最可怕的莫過於這種依戀在最初未能完整的形成,如果孩子在生活中快樂成分極少,經常被否定被打壓,不知道自己是誰,應該做什麼或者不應該做什麼,他們貌似做什麼都是錯的,撫養人習慣性否定他的所有,特別他最在意的稱之為媽媽的人對孩子的打擊最致命,長期生活在“打壓”下的孩子,容易形成自卑敏感扭曲的性格。

某女星最近頻繁上熱搜,最後發展成被全網抵制,斷送了自己的演藝生涯,皆因說了一句“煩死了,打都打不掉”。而這個要打掉的就是女星在國外代孕的孩子, 這種漠視生命,毫無人性的行為受到了多家官媒的封殺,最終鄭姓女星演藝生涯成斷崖式下滑,網民可以在被曝出的棄養錄音裡看到一個性格扭曲,三觀不正的女孩。

回溯女星的成長經歷不難發現她的扭曲的性格和原生家庭是分不開的,家庭裡母親強勢,對女兒的管教可以用苛刻兩個字形容,非打即罵,從小各種興趣班,沒有太多的玩樂和交際,只要是練習上犯一點點錯就會被母親用棍子打,原因就是想要女兒實現自己的明星夢,最關鍵的是在孩子還是11歲的時候就被送去外地學習,父母不在身邊同時遭遇了好幾年的校園暴力,性格倔強導致三觀發生偏差無可非議。

從思想上想要打掉已經成型的孩子算不算劊子手?我只想說父母不用強行“偉大” 愛護生命,尊重生命就是最基本最偉大的愛。無論是弒父還是弒母或者虐殺孩子的,兩者之間都是存在了利益的衝突或者說積怨已久,他們的初衷肯定是沒有或者說失去了愛的能力。

為人父母不能忘記的是:所有親密關係的基調都應該是愛和尊重。

人本質上是“自私”的,無關乎本質好還是壞,而是一種身體的機能決定的,好比我得先吃飽才能做其他事情,先滿足了生理需求再到精神需求,這些都可以透過馬斯諾需求層次得到驗證,馬斯諾的成長經歷也是挺悲慘的,父親酗酒,母親殘暴童年得不到關愛,最終成了自卑、敏感、神經質的大人,即使他死後成了被認可的有名的心理學家,也不能擺脫成長的陰影。

原生家庭的影響是一輩子的,都說幸福的童年治癒一生,不幸的童年需要一生去治癒,那麼怎麼樣為人父母最妥當?

我認為除了那些極端的父母以外,我們最適合做“不強行偉大”的父母,社會對女性的要求是很高的,要你會賺錢養家又要你帶孩顧娃,在孃家你是“遲早要嫁出去的”,在婆家你是“傳宗接代”的 ,三從四德貌似已經是古時候的聖賢之書,其實現今大家對母親角色的安排都是“偉大的”。

什麼是“偉大”?“偉大”代表著的是犧牲,犧牲小我完成那個“大我”,“大我”其實就是小孩,大家現在都不願意甚至害怕生育下一代,為什麼?因為犧牲太大了,如果你做得不夠“偉大”就會有各種“道德家”站在制高點或制矮點去挑剔你,讓你懷疑人生,人生受到了懷疑更沒信心去做得好帶娃的事。我們來說別人眼中的那些“偉大的母親”:

孩子吃飽了大人才能動口。朋友家的婆婆每次看到小孩子哭鬧都會責問朋友,為什麼你不餵飽孩子才吃飯?即使朋友表示她不吃飽喝足就不會有好的奶水去餵養小孩,依然會被各種抱怨,在婆家看來她不是一個好的媽媽。拋下孩子出去工作。同事最近坐完月子準備回來上班,沒想到遭到了媽媽的反對,理由是她不能自私為了工作自己孩子都不管了,同事表示她已經請了保姆負責,她的工作如果不繼續就會被人代替,即使是這樣解釋老人家還是覺得我們這代母親不像老一輩那些“偉大”了。帶孩子直到適齡讀書。“你看看隔壁的年輕人早早就送孩子去讀書,交給老人跑去工作了,現在的年輕人就是怕吃苦,帶孩子有吃有喝有老公養著可比我們嬌氣多了。”在鄰居眼中年輕的媽媽都是嬌氣的,不夠偉大的。媽媽不應該有娛樂節目或者個人時間。“你怎麼出來了,不用管家裡的小孩?”“我不會這樣的,我要自己親自帶到三歲”、“你怎麼就出來玩了”?在朋友眼中在同事眼裡你不應該放鬆一下有屬於自己的空間,做媽媽就應該犧牲掉所有。

然而當你犧牲掉很多東西,本能想要負責照顧孩子的時候,周圍的人也許反而會做一個“優秀導師”勸導你,你應該有自己的時間,愛自己,做自己,只顧著孩子其實就是一個黃臉婆,失去了自己,好的媽媽好的“道德”在他人眼中其實就是貶低別人的所有去烘托自己。

其實不用偉大不用犧牲不用強勢,我們只要盡責就可以養育好一個三觀正常,不違法亂紀的小孩。我愛你所以才養育了你,你不是我的替代品也不是我的代言人,你可以做你自己,前提是遵紀守法,尊重他人,自尊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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