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五歲的女兒朵朵做了一件讓我羞愧難當的事兒,我帶她到嬸嬸家找她的小姐姐玩兒,誰曾想她悄悄的把嬸嬸的口紅帶回了家。
當我發現這件事的時候,我感覺丟臉極了,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我本來是想狠狠的批評她一頓,讓她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可是當我看到她害怕的模樣,一下子想起了我小時候的事兒,瞬間理智戰勝了憤怒,思考這件事該怎麼處理才更好。
我大概上小學三四年級的時候,有天傍晚我的幾個小夥伴想吃煮玉米,於是就拉著我去地裡掰玉米。天馬上就要黑了,也別去自己家的地裡掰了,還得走好遠,要不就近掰幾穗得了。說幹就幹,找準一塊挨著小路的玉米地就開始下手。
說巧不巧,正好被玉米地的主人逮了個正著。當時玉米地的主人非要我們去把家裡大人叫過來,我真是嚇壞了。後來怎麼走的不記得了,走了以後非常忐忑,害怕玉米地主人把這件事講出去。怕什麼來什麼,第二天我們班的同學就都知道了這件事。
那段時間我走路都不敢抬頭,走哪兒都覺得有人在我背後說我是小偷。直到現在誰要是在我面前說丟東西了,我都不由自主的緊張,生怕別人以為是我拿的。
我曾經拿過別人的東西,體驗過被抓的羞恥,這種感覺太傷人。所以我決定對朵朵這件事換個方式去處理。
我很平和的問朵朵,為什麼要拿嬸嬸的口紅,朵朵見我沒有生氣,也不那麼害怕了。眼睛看著別處輕聲跟我說:“化妝是我的夢想,可是你都沒有化妝品(我確實沒有化妝品),你也不給我買。”
好傢伙,五歲的小姑娘“夢想”都搬出來了。我看出了小小的她對美的渴求,我覺得不該生硬的否定孩子的愛美之心。
所以我先肯定了她的夢想,我告訴她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雖然媽媽更喜歡天然之美,也不反對她喜歡化妝,但是拿別人的東西來修飾自己非常不對。
我問她,如果自己心愛東西被別人悄悄拿走了會不會很著急,她告訴我會。我又問她,那嬸嬸找不到心愛的口紅會不會很著急,她說會。
我告訴朵朵,她是個善良的小姑娘,肯定不忍心讓別人因為自己著急。她看著我然後用力的點點頭。
後來我陪她把東西還給了嬸嬸,嬸嬸告訴朵朵:知錯能改還是好孩子,嬸嬸依然很喜歡朵朵。
回家以後我和朵朵一起在網上找了一款兒童化妝品,我告訴朵朵從今天起她幫我做的家務,我會支付報酬,直到她攢夠買化妝品的錢。朵朵高興的答應了。
和朵朵做好約定後,我做了補充條款。我告訴她,買完化妝品以後幫我做家務還是免費的。因為朵朵是家庭的一員,做家務是朵朵應該為家庭做的貢獻。她對此也很贊同。
我這樣做意在培養朵朵的同理心,讓她感受別人的心情,也在告訴她如果想要某樣東西要靠自己的努力得到。
我想我的做法應該不會讓朵朵懼怕犯錯。當我還是孩子的時候,我很害怕犯錯,因為我媽媽對待我的錯誤總是反應過激。我犯錯時她總是非常非常生氣,極盡所能讓我無地自容。她可能覺得只有這樣我才能長記性,下次不犯同樣的錯誤。但事實卻相反,我越怕犯錯就越犯錯。
是個孩子都會犯錯,但如果我們只是責怪他們,指責他們,甚至恐嚇他們不讓類似的事兒再發生,那我們就錯過了瞭解孩子內心世界,正確引導孩子的機會。
孩子的錯誤不該是我們的天敵,不該唯恐避之不及,而應該把它當做孩子成長的階梯。如果我們不再為孩子的錯誤感到憤怒,而是幫助他們吸取經驗,引導他們下次做的更好。那他們就不會懼怕犯錯,不怕犯錯才會擁有探索生活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