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出生十幾天的時候,寶爸和寶媽吵架了,寶媽三更半夜跑回了孃家。
小孩剛滿月幾天,寶媽帶著幾個人回來,要把孩子帶走,兩家人發生了衝突,小孩的舅舅把小孩的姑姑打傷了。
寶爸家很多親戚趕過來,寶媽看到這麼多人過來,怕她們吃虧,趕緊報警。
警察來了,寶媽馬上委屈地說:自己剛生了小孩,還未滿月,就被趕出了家門。現在她想回來看看孩子,家裡人不讓她看。自己懷胎十月,還未抱過小孩,還未和小孩睡過一天!
當初兩人吵架,就是因為寶寶哭了,寶媽不肯抱,寶爸生氣了,罵了她幾句,後來兩人就吵起來了,寶爸說了讓她走,然後她就三更半夜收拾東西回孃家了。
現在竟然說別人不讓她抱!
真是無語了!
寶媽帶人來要小孩的時候,小孩剛好是被姑姑抱著的。
當時姑姑抱著小侄子,自己一歲多的小孩在旁邊站著。突然看到這麼多人來,而且還伸手要抱小孩,出於本能反應,兩隻手護著兩個小孩,只能用腳擋,不小心把小孩的外婆踢倒了。
寶媽和小孩的舅舅就開始發飆了,寶媽馬上把面前的桌子掀翻了,小孩的舅舅就雙手掐著小孩姑姑的脖子,把小孩姑姑的脖子掐出一條很長的血痕。
姑姑的小孩嚇得哭了起來,小孩的爺爺剛好下班回來,再加上聽到聲音的鄰居跑過來勸阻,小孩的舅舅才放開了手。
這時,很多鄰居跑過來了。小孩的奶奶也打電話叫了些親戚過來,一時間,他們家裡來了很多人。
寶媽怕她們人少吃虧,於是就打電話報警了。
後來經過警察的協調,寶媽說想把孩子抱回孃家玩幾天,等過了正月十五,再讓寶爸一個人去丈母孃家接小孩。
寶爸家裡人同意寶媽把孩子帶走,但是這段時間小孩要吃的奶粉,還有要用的紙尿褲,得寶媽自己準備,寶爸家裡不給她提供了。
因為寶爸家裡為了他們倆結婚生子的事,借了不少錢。再加上看到寶媽這麼不懂事,他們就更不想管她了。
寶媽也同意了,她帶孩子的這段時間,孩子吃的,用的東西,她們自己準備。
走之前,寶媽把房間裡的東西砸得差不多了。
把掛在牆上的結婚照砸了,還用火燒了小的照片。
這人怎麼這樣呀???
寶媽說恨死寶爸了,說寶爸害了她這一輩子!!!
有多少結了婚的人,都會恨對方害了自己的?
在婚姻生活中,本來就沒有什麼對錯之分的,站在自己的立場,肯定是覺得自己有理的!
其實,最應該怪的,應該是自己!
當初是誰不顧家裡人的反對,堅決要和對方在一起的?
是誰沒帶眼識人,找錯了人的?
你明知道她不是那種會過日子的人,你為什麼要娶她?你給不了她想要的生活,你為什麼要承諾一輩子對她好???
你想要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少奶奶的生活。
你明明知道他無法滿足你這些,你為什麼又肯嫁給他?為什麼還要為他生兒育女???
說到底,都是自己的錯!!!
婚姻不是兒戲,不僅有了責任,更是有了義務!
既然選擇了,就要互相包容,互相理解!
特別是有了小孩,更要為了小孩著想!
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