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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有個熱搜衝上微博榜單。

為了照顧帶孩子的母親,商場設立了一種第三廁所,即在女廁內設立了一個小便池。訊息一出,全網炸鍋。

訊息一出,不少自稱“當了媽”的網友,紛紛援助開口:“只有我覺得商場是貼心嗎?解決了媽媽的煩惱”、“換位思考下吧,四五歲的小男孩,媽媽能獨立讓他去上廁所嗎?”。

另一邊,反對意見的網友義憤填膺的開口:“怎麼就沒見過爸爸帶女兒進過男廁?還不是覺得是男孩,進女廁就佔了便宜?”、“當了媽又怎樣?當了媽就可以不管別人隱私了?”、“女廁是你家?誰給你權利讓男生進女廁?”

似乎,每隔一段時間,微博都會出現這樣“當過媽”引起的輿論事故現場。

前有媽媽大庭觀眾下餵奶被嫌棄、飛機小孩哭鬧惹乘客,媽媽護子斥責,後有女廁設立小便池。

似乎每一次這種事例中,都會出現這麼一種“當過媽”的人群,站出來呼籲人們去理解“帶娃不容易”的媽媽們。

“你媽也曾這麼帶過你,你也這麼不懂事的大哭大叫過。”

“就不能換位思考,替媽媽們考慮一下嗎?”

“你們都沒有當過媽吧?哺乳本身就很偉大。”

在這些人的言論中,似乎公共場合人群的不適,如未婚女性被迫犧牲的隱私、其他乘客的寧靜、大庭觀眾的不雅,這些所有的隱忍,全都變成一句“你沒當過媽”,一筆帶過。

固然,商場行為是一番好意,體諒了帶小男孩的母親,但他卻忘了,其他女性的隱私,誰來體諒?這種慷他人以慨,自己獲得名利的事,又真的合適嗎?

還有,媽媽公然帶小男孩進女廁,這種行為又妥當嗎?

從第一次公共場合餵奶,輿論偏向了媽媽之後,往後,小孩隨行吵鬧、女廁建小男便池的事例,一次比一次過分。

似乎只要是媽媽,無論她的孩子如何吵鬧、公共場合要“吃奶奶”、甚至進異性廁所間都是應該被容忍且允許的。

哪怕,這些媽媽有更好的選擇。

比如公共場合餵奶,明明媽媽們可以用保溫瓶保溫,然後戴上奶瓶隨身上街,這樣既保護了自身的隱私,也緩解了別人的尷尬。

又比如帶男孩進女廁,明明只要讓孩子爸同行即可。中國女性的就業率在全世界都排的上名,既然女性為男性分擔了事業的壓力,那讓孩子的爸爸一起帶孩子又有何不可?

至於孩子哭鬧,明明可以在孩子被兇的時,父母以身作則,教導孩子給人帶來了麻煩不好,或者本本分分的像周圍人道歉。

可為什麼,每一次,媽媽們寧願陷入輿論,寧願冒犯他人,讓他人感到不適,也不願意換位思考,改善自己?

很簡單,因為“當媽”就像一個光環。

因為有了“當媽”這個光環,所有反對她的,都是沒當過媽的。

在“當媽”的光環下,什麼公共文明、他人隱私,就像是光環下的小黑點一樣,不足掛齒。

你那點小小的隱私、那點被吵鬧的聒噪感、看到不雅的尷尬感,無傷大雅。

正是因為佔領了道德高點,他們才會可以無視他人感受。更別提為他人著想,提前做足準備了。

“當媽”是種光環嗎?並不是。

孩子還小,他不知道他來了困擾,但大人不小了。

帶孩子上街就應該早早做足準備,戴保溫杯、讓孩子父親陪同,這些細節應當提前想好解決辦法。

帶來了困擾,就應該想辦法如何解決困擾,而不是犧牲他人的隱私,或做出有損公共文明的事蹟。

最後,希望媽媽們能早日摘掉“當媽”的光環,尊重他人的隱私,也遵守公共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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