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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寶奶奶帶著澤寶去玩具屋玩,結果回家的時候生了一肚子的氣。

“有個四五歲的孩子,特別不像樣!澤寶玩什麼,他都搶!澤寶的車子他趁我們沒注意就給騎走了,連聲招呼都沒打!”澤寶奶奶說,那孩子的媽媽就在一邊笑咪咪地看著自家孩子,還滿不在乎的說“孩子天性就這樣,您別和孩子一般見識”

澤寶奶奶說:“我真想懟她一句‘孩子不懂事,大人也不懂事麼?’”。

動媽很能理解澤寶奶奶的心情,一方面氣自家寶貝被別的孩子”欺負”,一方面又氣對方家長的“視而不見”。

釋放天性

之前,動媽帶著澤寶去遊樂園玩,本來想帶著他去做旋轉木馬的。

結果,我們剛走過去,就碰到一個三歲多的男孩兒衝我們跑了過來,對著澤寶的帽子就要上手。我一把攔了一下,問他:“小朋友你幹嘛?”

他特別理直氣壯地說:“我要這個帽子!”

他媽媽不緊不慢的在後面走過來,溫柔的揉揉他的頭,對我說:“我們寶寶喜歡這個帽子,可以賣給我麼?”

當時動媽覺得這對母子簡直不要太搞笑了。我從香港給澤寶買回來的帽子,憑什麼你們一個直接動手搶,一個張口就是要我賣給你呀!更何況,我給澤寶買的帽子你兒子明顯戴不了好麼?!

我很冷淡地說:“不好意思,我們不賣!”,說著我就帶澤寶離開了那裡。

難怪很多人都說“熊孩子的背後,有一堆熊家長”。

正常來說,發現自家孩子搶他人玩具、隨便動他人物品,家長的第一反應不是向對方道歉,然後管教孩子麼?

怎麼還能以“孩子天性”為藉口,縱容孩子的這些沒有規矩的行為呢?

這種不理會他人感受,一昧放縱孩子的行為根本不叫“釋放天性”,而是隻能讓別人說你家孩子沒教養。

作為家長,如果我們想要釋放孩子天性,那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先去把控好自己孩子的各種天性是否合理,是否是對他有利的,再決定是否要釋放。

我們不能打著“釋放天性”的口號,而害了孩子。要知道,讓孩子知道並尊重規則是一件對他、對他人及對社會都很重要的事。

孩子無規則意識的危害

重慶10歲小女孩把1歲男孩拽進電梯,拳打腳踢後扔下25樓。事後,女孩家長給了一部分醫藥費就帶著孩子消失了;

貴州10歲男孩在8樓看動畫片時,因為嫌樓外施工的電鑽聲吵,於是用小刀將施工者下方的安全繩隔斷,工人危險懸空了40分鐘後才被解救;

鄭州一個13歲的孩子從16樓扔下兩個滅火器(好在沒砸到人);

如果說,有家長慶幸上述例子中孩子的無規則沒有危害到孩子自己,那動媽再給大家舉一個孩子無規則意識而危害到自己的例子。

在2017年2月份時,江蘇無錫的火鍋店發生過這樣一件事:

大人都在位子上用餐,一個小孩在走道里跑來跑去,他的媽媽就慢悠悠地跟在後面,沒有責罵,更沒有制止。

在孩子跑到一處拐角時候,恰好撞上了轉彎的服務員,服務員的手上還有一鍋烤魚,孩子的額頭剛好貼到滾燙的烤魚鍋上,悲劇瞬間發生,孩子多處被燙傷。

事後,孩子的父母在未經過任何鑑定,也沒有任何法律程式的情況下,索取39萬賠償:“錢不錢的不重要,誰家小孩被燙成這樣不值39萬?”

對此,很多網友都在聲討孩子父母,大致意思就是“孩子可憐,但是家長沒有看管好,應負全責”,甚至一位網名為“我的太空艙可能壞掉了”的網友直接說:“你聽我說 就你們這家教 你家孩子真不值三十九萬。”

可能有些家長會說,孩子還小,我們儘量看著他,等他大了自然就懂事了。

但是,事實上如果我們家長在孩子2歲的時候不教,3歲的時候不教,6歲的時候還不教,而是一定要等社會、等他人來教,那麼結果或後果可能就不是那麼溫柔了。

畢竟,我們不可能2永遠24小時得貼身守候著孩子,更何況有些“意外”發生時我們就算貼身守候也來不及去反應。

動媽對澤寶的教育理念就是,你可以活潑好動,可以對世界充滿好奇,可以時而安靜時而瘋癲,哪怕說話遲一些或者動作發育慢一點,都沒關係。

但是,該有的教養和規則意識,你一樣都不能少。

可能有家長此時會說“我也知道得給孩子培養規則意識、立規矩,但是孩子一哭一鬧我就不知該如何是好了!”

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首先 家長要以身作則

其實孩子是最容易、也最喜歡模仿家長的,尤其是家長的行為。

動媽所居住的小區離商場就隔了一條馬路,在半年前的時候這條馬路上只有人行道,卻沒有紅綠燈。

但是,即使現在有了紅綠燈,也有很多人不遵守交通規則。

動媽曾看到過不少父母帶著孩子,急匆匆的從馬路這邊跑到那邊,邊跑邊拽著孩子也快點。

小侄女來動媽家裡暫住時看到這種情況就問我:“姑姑,老師說紅燈停,綠燈行,為什麼他們紅燈也過馬路了呢?”

你看,連一個小孩子都知道紅綠燈這一基本交通規則,大人卻輕易的破壞了。

破壞這個規則的大人如果告訴他們的孩子“紅燈行、綠燈停”,孩子會認真的記在心間並遵守麼?我覺得有些難吧,畢竟他的父母雖然這麼告訴他們,但是卻並沒有遵守啊。

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家長要將規則“前制”

很多時候,孩子是不知道他的行為是否正確的,這就要求我們家長根據孩子每個階段的特點,提前將孩子可能會出現的錯誤或者剛剛出現的錯誤給孩子指出來並且進行約束的。

以兩歲的澤寶為例,他現在是對什麼都好奇的時候,那動媽就會告訴他“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動”“花草樹木不能摘,只能看”等等。

為什麼會要求他“花草樹木不能摘,只能看”呢?

前段時間,動媽帶著澤寶回爺爺奶奶家,爺爺奶奶家門前的路上有顆棗樹,青紅的棗子,他看到就好奇,就要摘。一問才知道,那顆樹是鄰居家的,於是我就告訴澤寶“這顆樹是別人家的,是別人的東西,我們不能動。”

起初,他也會鬧,甚至會用哭來威脅我們。爺爺奶奶看著心疼,但是鑑於我們之前就說好了“在孩子面前,規則一致”的決定,也都在安撫澤寶“這不是我們的東西,動了,主人會生氣”。

孩子都是聰明的,會看大人臉色。他看怎麼作鬧,大人都不同意這件事,他也就不再鬧著摘了。

等他安靜下來後,動媽趁熱打鐵地和他溝通:

“寶寶,你薅你頭髮,你疼不?”

“疼”

“那你薅樹葉、花瓣,它肯定也疼吧?”

“。。。。。。”

“所以,咱們看到花草樹木,就不能摘了哈,只看著或者摸摸就行了”

不知道小小的他是不是真的聽進去了,總之,他看到花草樹木的時候不會去上手摘了。

培養孩子的規則意識,孩子觸犯規則時要適當懲罰

在孩子沒有遵守規則時,家長也沒有給予相應的處罰,孩子就會覺得即使不遵守規則也沒有什麼,這樣一來就失去了制定規則的意義。

所以,在孩子觸犯規則時,家長一定要及時適當地懲罰。

在給與孩子懲罰時,我們需要知道懲罰不是對孩子出現錯誤的懲治,而是為了避免出現類似錯誤。

如,孩子和其他大孩子一起欺負了其他小朋友,那麼就可以用沒收一週的零用錢作為懲罰手段,同時要及時帶孩子親自去給被欺負的小朋友道歉。

既要讓他學會“道歉”,又要讓他知道懲罰的後果。

我們一直強調在孩子的教育過程中要給予孩子一定的自由,但這種自由不是無限制、無規則、無節制的,更不是縱容和無作為。

在給予孩子充分自由,釋放孩子天性時, 必須有一條清晰的界限,有些事情可以容忍,但有些界限堅決不能跨越——這就是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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