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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則新聞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可以說是實力寵娃的典型。

事件發生的地點在內蒙古,起因是孩子跟隨爸爸回內蒙古姥爺家參加阿姨的婚禮,而到姥爺家後孩子卻沒什麼可玩的,聽聞孩子都喜歡玩沙子,於是姥爺用自己家的大卡車拉了40噸風集沙卸到了自家後院。

有的網友認為每個家庭經濟能力不同,只要能力買再多也不為過。

也有的網友認為只要不影響到他人,怎樣寵孩子都是可以的……

那麼,究竟孩子的姥爺對孩子的愛是不是溺愛?什麼樣的表達方式才是正確的愛呢?接下來我們就該事件仔細分析一下。

1.什麼是溺愛?

根據相關解釋,溺愛就是在照顧、愛護孩子的同時妨礙孩子試圖做出獨立行動的任何努力。比如:

父母對家務大包大攬,沒有培養孩子獨立性;父母對孩子的索求一一滿足,讓孩子慾望膨脹;父母過分寵愛孩子,而對孩子的過分舉動沒有及時阻止……

總之,父母以愛的名義,剝奪了孩子獨立成長的機會,使孩子在生活上過分依賴父母、在物質上過分索求、明知這樣做對孩子的成長不好卻因寵愛而任由其發展下去,這就可以說是溺愛了。

2.姥爺開卡車買40噸沙給孩子玩,算是溺愛嗎?

我認為這要從三點考慮:

第一,該行為有沒有影響到他人的生活生產活動;第二,該行為是否太過鋪張浪費;第三,該行為實施後孩子給予的反饋如何?

事實上,姥爺將這40噸沙全部卸在了自己後院,所以並沒有影響到他人。

當地的這種沙子很多,雖然有40噸,其實也只花費了幾百元,這筆開銷並不算鋪張浪費。孩子在得到沙子後,表現得非常興奮,很開心,而且這種沙子很乾淨,並不會影響孩子的健康。

綜合來看,姥爺給孫女買沙子這件事一不損傷他人,二不屬於鋪張浪費,三很受孩子喜歡,所以並不算溺愛,而是一種寵愛的表現。

3.父母什麼樣的行為才算是真的溺愛?

溺愛孩子的家庭大多以孩子為中心,事事以孩子為重,對孩子的需求一味滿足,對孩子的問題卻視而不見,自以為什麼都為孩子付出了,最終卻養出了一個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缺乏主見、不懂感恩、沒有規矩、自私的孩子。

我認為父母溺愛孩子的表現大約有三點:

一是大包大攬,什麼事情都替孩子做,使其缺乏獨立性;二是不遺餘力滿足孩子的要求,包括物質上和生活中,無論孩子提出什麼樣的要求父母都一味滿足,使孩子慾望膨脹;三是沒有規矩,孩子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大人處於從屬地位。

要知道,孩子終究是要獨立的,父母必須培養孩子獨立的生活能力和人格,這樣才有助於他將來在社會上立足,同時孩子也缺乏是非判斷能力,很多事情如果父母不說,不及時教育,孩子就不會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時間一長,孩子就會缺乏獨立性、缺乏是非觀,變得唯我、自私。

4.什麼樣的愛才是正確的?

剛才我們說了什麼樣的愛是溺愛,那接下來我們來說什麼樣的愛才是正確的。綜合來說也是三點:

培養孩子獨立性,包括生活獨立和人格獨立;學會控制情緒和慾望,要讓孩子懂得別人的不易,學會體諒他人;立規矩,讓孩子清楚什麼事能做,什麼事不能做。

所以父母在寵愛孩子時,要考慮清楚這樣寵的後果是什麼,如果只是給孩子買一些東西來使他開心這並沒什麼,但如果孩子慾求不滿,一直所要,父母就要學會控制一下了。愛不是一味付出,而是正確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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