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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阿呆爸

“孩子靜悄悄,一定在作妖”,這句話,我最近體會很深。

1你追我趕吃了八九個醜橘

先說一個昨天新鮮出爐的事。

昨天晚上八點多,阿呆和姐姐(我的外甥女)兩個人神秘兮兮地提著一個袋子,躲到書房裡了,還給門上了保險。我以為他兩是玩遊戲,就沒當回事。

過了十幾分鍾,我媽要喊阿呆洗澡了,跑進去一看,一地的橘子皮!原來兩個娃躲在書房裡,已經你追我趕得吃了七八個醜橘。

吃橘子沒事,關鍵是吃太多了啊。一個醜橘的個頭大概有普通小橘子的兩個那麼大。七八個,估計有個兩斤吧?

孩子靜悄悄,一定在作妖。這樣的事,最近一個月裡,已經是第二起了。

上個星期六,阿呆在爺爺房間裡看動畫片,偷偷地把一盒碗裝的德芙巧克力抱過去了。一邊看動畫片,一邊剝巧克力,好不快活!

等到姐姐游完泳回家,我進去關電視的時候,半個碗已經空了。我問他膩不膩,他還傻乎乎地說不膩,還要吃。

氣得連哄帶嚇地狠狠說了一通大道理:

爸爸不是不給你吃,家裡的零食你都可以吃,但是每次不能吃太多,吃太多會肚子疼,肚子疼就要上醫院。

吧啦吧啦說了一大堆,也不知道他聽沒聽進去。

2不僅費錢,還費爹媽

事實證明,他沒有聽進去。否則也不會吃這麼多橘子了。

最崩潰的是,上一次吃了半碗巧克力沒有肚子疼,這一次胡吃橘子就沒有那麼好運氣了。

現世報來了。

昨天夜裡,睡到凌晨三點多,他就在小床上哼唧哼唧起來了。先是吵醒了老婆,然後老婆又搖醒了我。

當時我還以為是被子太熱,還跟老婆說:被子別壓緊了,估計是燥的。

話音落地沒到五分鐘,阿達就騰地坐起來,哇啦哇啦吐了一床。大半夜裡,一床黃橙橙沒消化的橘子,可把我給噁心壞了。

更噁心的還在後面呢。好不容易吐完了,我把他抱到我的床上,五分鐘沒到,一股臭氣!他拉褲子了!

又得換床單,又是提防著他再拉再吐,拿水漱口。就這樣折騰了一個多小時,快五點才算消停。

他是沒事了,我很頭痛啊。

因為我十一點半才上床,三點多被吵醒,五點多再睡。七點鐘又起來洗床單、上班,一個晚上都沒睡踏實。

最近又忙,白天還撈不到午休,還要寫稿。接下來的一個白天,困得我靈魂要出竅了。

老婆也好不到哪裡去,一個白天都在給他測體溫,衝鹽水。還好姐姐沒鬧肚子,否則兩個娃都上吐下瀉,那就真崩潰了。

真是應了我常說的那句話,養娃不僅費錢,還費爹媽。

3半懂不懂,最費心

孩子半大不大,半懂不懂的時候,最費心。

以前兩三歲,孩子小,你說什麼他信什麼,整天就跟在你屁股後面,只要大人稍微留點心,一般不會出大么蛾子。

長到五六歲了,會自己翻箱倒櫃了,這個時候要懸的心就多了。

我的經驗是,只要不在眼皮底下,三五分鐘沒動靜,一定要喊一喊,去看看,指不定他在整什麼么蛾子。

我就再說說最近他乾的幾件么蛾子吧。

上個月,他一個人在客廳裡玩,老婆在燒飯。

也就半個小時的功夫吧,他把整整一套迷你特工隊的玩偶全部肢解了。露西粉紅色的腿撞到了藍色的弗特身上,塞米的手臂到了麥克斯身上。

他說這樣迷你特工隊就更強大了,可以和奧特曼聯手拯救地球!地球我不管,我心碎的是,這一套正版玩具花了五六百,就這樣報廢了!

這大半年裡,一整板的五號電池、路由器、老婆的香水、口紅,家裡的牆壁,都被他折騰過。我的信用卡、身份證,硬生生被他放在電火桶裡拷消磁了!

這也只是費點錢,不算太大的事,事後想起來可能還覺得有趣。另外有些事,就沒那麼放鬆了。

今年夏天有一回,他竟然開啟家門,跑到電梯裡坐到頂樓去了。最後在過道里嚇得哇哇大哭,鄰居開門發現了才送下來。

當時我還啥都不知道,還在書房看書,以為他一個人在客廳玩玩具呢。事後氣得我老婆狠狠罵了我一頓,說我太不上心,光顧著自己看書看書看書看書。

我哪裡知道就十分鐘,他能膽大妄為到去坐電梯啊。

4他的膽肥了,我的心懸了

在養娃路上,如何教育孩子,哪些事危險的,哪些事絕對不可以做,其實是非常難的一件事。

電水壺、插座不安全,天台上掉下去了會沒命、水果零食吃多了會搞壞腸胃。這些常識,我們大人當然知道,習以為常。

但是孩子卻十有八九不知道,好奇、好玩、刺激、面子、攀比、鬥氣、荷爾蒙,說不定就去試一試。

不出事大家笑哈哈就過去了,有事了大人就會自責,悔之莫及,怪自己沒看緊。

比如,在我的老家安徽,江南水鄉,河網密佈。每年夏天,都有許多半大不大的孩子,小的六七歲,大的十幾歲,偷偷地跑到河裡玩水。再怎麼嚴防死守,每年都會出那麼幾次事故。

今天還看到一個新聞,老家有個六歲的孩子往窨井蓋裡扔鞭炮,出了人命,母親當場崩潰。孩子在天台、窗臺上走來走去的影片,抖音上每過一段時間就會出幾個。

這樣的事故,每一次看到都很痛心。

說實在的,這一塊我也做得不好。這一次,要不是阿呆這一次吃太多橘子給我敲了警鐘,我還不會警覺他已經六歲了,開始有強烈的自我意識,膽子也肥了,要無知無畏地探索這個世界了。(敲黑板,各位家長也要警惕)

5主動帶孩子去了解危險

想起來我的一個足球隊友的做法就挺好,值得借鑑。

有一回在球場遇到聊起如何讓孩子知道什麼是危險的,什麼是安全的,他告訴我的做法是:

從一兩歲起,他就經常主動地帶孩子去了解危險,去嘗,去試。

比如,為了讓孩子知道開水的危險,他會故意拿熱一點的水去“燙燙”孩子。為了讓孩子理解電,遠離插座,他就拿那種一次性打火機“電擊”孩子手指。

有一次在路上看到一起擦碰的交通事故了,要是我一定是帶著阿呆趕緊離開,他卻帶孩子主動“圍觀”了,現場教學了帶頭盔。

用他的話說:

對三五歲的孩子,光講大道理,看安全教育片,孩子很難理解。最好的辦法就是結合生活,創造條件,讓他切身的體驗、感

我覺得他講得有點道理。

嚐到痛的滋味,下次就會離剪刀、菜刀遠一點了。看到交通事故現場了,就知道太恐怖了,走路騎車不小心,後果很嚴重。

於是,今天阿呆緩過來了,不拉不吐了,我就拿了一個橘子,把兩個娃叫到一起,再次強調了“吃零食一次不能吃太多,否則像昨天晚上一樣拉肚子就麻煩了”。

兩個娃聽了頭直點,看起來現場教學有點效果,希望算是亡羊補牢猶未晚也,以後不會再犯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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